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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稳定粮食生产保障有效供给的具体措施》的通知

日期:2022-06-13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稳定粮食生产保障有效供给的具体措施》已经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农村工作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

          2022年6月1日


  

重庆市巴南区稳定粮食生产保障有效供给的具体措施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的重要讲话和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联组会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一号文件、市委一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关于确保粮食安全的决策部署坚决完成全年粮食生产硬任务结合我实际提出如下具体措施。

一、全力稳定粮食播种面积。区级和镇级建立粮食生产任务清单并严格实行目标管理,强化工作调度,坚决完成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严格按照《关于印发2022年各镇街粮食生产和撂荒地盘活利用目标任务清单的通知》(巴南农业发〔2022〕10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稳定发展粮油生产指导意见的通知》(巴南农业发〔2022〕17号)精神,切实将57.5万亩粮食播种面积、0.35万亩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面积、0.21万粮油单产提升公关示范建设面积分解落实到镇街、村社和地块,切实稳定全区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

二、清单化责任制盘活利用撂荒地。各镇街要充分利用相关政策,切实加强撂荒地监督管理,对撂荒耕地一年以上的农户由镇街书面发放复耕提醒书,并暂停发放下一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待复耕复种后重新纳入补贴范围,因耕地撂荒停发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不再补发。加强耕地撂荒排查利用,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加强耕地撂荒排查整治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巴南农业发〔2022〕40号)要求,建立区、镇、村三级耕地撂荒台账,各镇街要统筹运用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农业保险等惠农补贴政策对撂荒地复耕复种给予适当倾斜。对浅丘耕作条件较好的撂荒地,及时翻耕复种;对耕作条件较差的撂荒地,各镇街要积极争取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农田宜机化改造。此外,要充分发挥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作用及时组织开展代耕代种,推动农户以撂荒地入股组建合作社发展粮食生产。对耕地地力较好、连片撂荒10亩以上的由1名区党政负责同志为复耕复种责任人,5-10亩的由1名镇街党政负责同志为复耕复种责任人,限期2022年7月底前完成复耕复种。

三、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硬措施。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按年度逐级下达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作为刚性指标实行严格考核、一票否决、终身追责。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确保良田粮用引导新发展林果业上山上坡不与粮争地。

四、实施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工程。改大、改水、改路、改土为重点,积极推进丘陵山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示范工程加快建设宜机宜耕、能排能灌、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现代粮油生产基地。以粮食生产主产镇街为重点建设4万亩高标准农田实施0.35万亩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和0.1万亩农田宜机化示范改造加强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土壤改良、有机肥施用、深耕深松等耕地质量提升技术推广应用。

五、实施粮油单产提升攻关“百千万”示范行动。按照市农业农村委《关于印发<粮油单产提升攻关百千万示范行动方案>的通知》(渝农办发〔2022〕22号)精神,在全区开展粮油单产提升攻关示范行动,在石龙镇建设1个区级千亩示范片,在姜家、木洞等11个主要粮食镇,各建设1个镇级百亩示范片,全区示范创建面积达到2100亩,各示范片单产同比增产10%以上,带动全区大面积平衡增产。积极引进农业科研机构力量、充分发挥农业产业技术人员优势,大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工艺。深入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建设2个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培育3个科技示范主体。

六、抓紧抓实防灾减灾工作。把农业防灾减灾纳入区县应急管理体系,在力量配备、物资储备等予以统筹安排。加强水稻、玉米、马铃薯等粮食作物种子储备,以备粮食灾后恢复生产和应急扩种需要。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加密灾害调查频次,及时组织灾后生产恢复。开展“虫口夺粮促丰收”行动,坚决遏制重大病虫害暴发危害,力争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总体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七、用足用好用活粮食生产扶持政策。及时足额兑现中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业社会化服务补助等政策。继续实施种粮大户补贴,对种粮面积5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补贴230元/亩。常规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重点用于粮食生产相关领域。加强资金保障,持续开展水稻、玉米等大宗农产品保险补贴政策。加大对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社会化服务政策支持力度。探索建立区级种粮激励政策,让农民能获利、多获利。

八、加强粮食储备和市场调控。严格执行粮食储备轮换计划。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落实成品粮储备责任确保数量真实、质量良好。认真组织粮食收购严厉查处打白条、压级压价等坑农害农行为。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储政策制定中晚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防止发生卖粮难问题。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敏感时点粮食市场保供稳价工作。完善粮食监测预警体系及时应对涉粮舆情合理引导市场预期。健全粮食应急保障体系。

九、开展包片包干开展技术指导服务。严格按照《关于成立春耕春播春管工作指导组的通知》(巴南农业发〔2022〕16号)精神,切实加强对全区田间管理工作检查督促和田间技术指导服务。统筹调度各镇街所需农资准备情况,农机具维修、准备情况,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及时了解和解决农业生产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进度调度,督促指导各镇街落细落实粮食生产措施。

十、从严从紧开展督查考核。全面落实《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粮食安全责任制规定》,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粮食安全主体责任。粮食播种面积和产量目标未完成的镇街(重大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在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中不得评为先进或优秀。将粮食生产、撂荒地盘活利用等纳入乡村振兴重点督查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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