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项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建设计划的通知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建设计划的通知
根据市财政局《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渝财农〔2023〕33号)和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巴财农发〔2023〕22号)要求,经请示区政府同意,现下达你单位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项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建设计划。并就该项目建设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要求。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分配给我区69万元,用于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根据《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巴南区财政局关于印发巴南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南农业发〔2021〕109号)要求,我区持续实施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为对象,充分保障农民购机权益,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区级结算、直补到户(卡)”方式,加大宣传推广和引导力度,做到应补尽补。项目资金主要用于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农业机械补贴。
二、严格监管。各镇街严格项目监管,并做好组织协调、服务,加强项目监管。高度重视项目档案、财务档案管理工作,同时要充分做好补贴发放台账,按照应补尽补的原则,做到不重复不遗漏。
三、纪律要求。对项目实施单位通过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将追回财政补助资金,纳入农业项目黑名单。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