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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3164/2022-00408 [ 发文字号 ] 巴南农业发〔2022〕121号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农业农村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8-26 [ 发布日期 ] 2022-08-26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重庆市巴南区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巴南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0〕75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现将《巴南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重庆市巴南区商务委员会

             2022年8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巴南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农发〔2020〕75号)和农机购置补贴有关实施方案等法规政策要求,为做好我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在巴南区范围内实施。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在本区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三、补贴种类

农机报废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3类农业机械。

    四、补贴标准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由报废部分补贴与更新部分补贴两部分构成,资金从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中列支。其中:报废部分实行定额补贴(详见附件1),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更新部分补贴按照重庆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执行。

机主可以购买与报废种类和数量不同的农业机械。允许机主单独申请农机报废补贴。年度报废补贴机具总量不超过购置补贴机具的总量,结合我区实际,个人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机不超过5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的农机不超过20台。农机报废更新补贴种类和补贴标准根据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的调整而适时调整。

五、报废条件

申请报废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见附件2),严重残缺,改装、拼装或来历不明的机具不予补贴。在我区范围内已登记注册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需提供所有人有效身份证明(如所有人、持有人、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还需提供来历证明)、登记证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未纳入牌证管理或无牌证的农业机械应提供所有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如所有人、持有人、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还需提供来历证明)和复印件,机具提供机具铭牌、出厂编号、车(机)架号或发动机号等机具信息。

除满足上述条件外,补贴的报废农机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是达到或超过报废年限的。其中,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12年、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0年,手扶式水稻插秧机报废年限为8年、乘坐式水稻插秧机报废年限为10年;二是由于各种原因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三是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四是未达报废年限,但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五是国家明令淘汰的。

六、回收企业资格确定

(一)回收单位。巴南区内具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资质的单位只有一家,即重庆德厚报废回收汽车有限公司,该公司愿意承接我区报废拖拉机、收割机、水稻插秧机的回收业务,作为我区回收单位。公司地址:巴南区东城大道2388号附4号,负责人:杨春,联系电话:023-66232367。

(二)回收方式。由申请报废补贴的个人或组织完善报废手续后,将需报废的拖拉机、收割机、水稻插秧机自行运送到指定的回收单位实地报废。

七、操作程序

农机报废补贴在《重庆市农机报废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中申请办理。其操作程序为:

(一)申请受理。机主携带身份证明,银行卡,自愿到区农业农村委农机推广站办理报废补贴申请。

在我市范围内已登记注册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需提供所有人有效身份证明(如所有人、持有人、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还需提供来历证明)、登记证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未纳入牌证管理或无牌证的农业机械应提供所有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所有人、持有人、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还需提供来历证明),机具提供机具铭牌(或铭牌照片)、出厂编号、车(机)架号或发动机号等机具信息。受理部门审核机主身份和拟报废的农机具信息,核定报废机具档次及补贴额,符合要求的,向机主出具《重庆市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附件3),以下简称《确认表》。

(二)注销登记。已登记注册为渝01农机牌证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机主持有效身份证明原件、登记证书、行驶证原件和复印件以及《确认表》等凭证,到区农业农村委法规科驻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并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和盖章。

(三)拆解销毁。机主将报废机具和《确认表》交给回收企业。回收的农机由区农业农村委监督回收企业进行拆解或者销毁,拆解销毁前,区农业农村委工作人员应当复核报废农机信息,并采集拆解销毁前、中、后机具照片。回收企业登陆“重庆市农机报废补贴辅助管理系统”,采集和上传拆解前的机主与报废机具的人机合影照片,录入回收日期和拆解日期,并在《确认表》上签注“已拆解”意见和盖章。

(四)信息审核。拆解销毁完成后,区受理部门完善报废机具信息,上传拆解前、中、后机具照片、《确认表》至辅助管理系统,完成形式审核操作。

(五)兑现补贴。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根据职责分工,按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规定的流程开展报废补贴资金兑付申请、报废补贴信息公示、报废补贴信息审核和报废补贴资金兑付等工作。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农业农村委、区财政局、区商务委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切实加强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大宣传,提高公众对政策的知晓度;要明确目标,合理确定农机报废年度补贴数量;要优化程序,提升资金结算和兑付效率;要加强检查,严查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行为。

(二)强化规范操作。采取“一站式”服务、网上办理等便民措施,探索报废农机拆解网络视频监管方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鼓励回收拆解企业上门回收、办理业务

(三)推行信息公开。区农业农村委要做好信息公开,对补贴受益人、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实施细则、补贴标准、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

(四)规范回收拆解。回收企业应当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及时拆解报废农业机械,并对其发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总成等主要零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禁止销售报废农业机械,不得违法改装、拼装农业机械,不得回收、拆解来历不明的农业机械

(五)注重档案管理。区农机推广站建立报废更新补贴档案,按年度装订成册,保存期5年,档案内容含机主身份证明、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补贴资金银行卡(折)复印件、《确认表》等资料。

(六)严惩违规行为。区农业农村委要严查虚假报补、一机多补等骗套补贴资金的违规行为,严惩违规主体,对弄虚作假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的企业、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要按照《重庆市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和农机购置补贴违规行为查处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要会同区商务委依法加强对回收企业的监督管理,发现回收企业存在违规行为,应视情节轻重,采取警告、通报、暂停参与补贴实施并限期整改、禁止参与补贴实施等措施进行处理。

(七)做好工作总结。各镇街根据本实施细则,尽快启动,每年做好农机报废工作开展情况总结,与农机购置补贴年度工作总结内容一并形成综合性报告,于每年12月1日前报送区农业农村委。区农机推广站按季度(每季度最后一日前)做好《重庆市农机报废补贴情况统计表》(附件4)的汇总报送工作。

联系人:游晓霞 联系电话:023-66279502

本方案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2020年3月25日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巴南区财政局印发的《2020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巴南区农业发﹝2020﹞27号)同时废止。


附件:1.重庆市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2.重庆市报废农机来历承诺书

      3.重庆市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样式)

      4.重庆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情况统计表



附件1

重庆市农机报废补贴额一览表


序号

机型

类别

报废补贴额(元)

1

拖拉机

20马力以下

1000

20-50马力(含)

3500

50-80马力(含)

7000

80-100马力(含)

10000

100马力以上

12000

2

联合收割机

自走式全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喂入量0.5-1kg/s(含)

3000

喂入量1-3kg/s(含)

5500

喂入量3-4kg/s(含)

7300

喂入量4kg/s以上

11000

自走式半喂入稻麦联合收割机

3行,35马力(含)以上

7200

4行(含)以上,35马力(含)以上

17500

自走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2行

7200

3行

12500

4行及以上

20000

悬挂式玉米联合收割机

1-2行

3000

3-4行

5500

3

水稻插秧机

手扶步进式,2行

450

手扶步进式,4行

1100

手扶步进式,6行及以上

1450

四轮乘坐式,6、7行

7300

四轮乘坐式,8行及以上

9600


附件2

重庆市报废农机来历承诺书


本人________(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处,购买整机出厂编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发动机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型号__________________,现申请报废。

我承诺,该农业机械确系本人合法所得,如不属实,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承诺人:__________(签名)

                        ____________



附件3

重庆市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

                             回收确认表编号:

机主姓名/

单位名称


机主身份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


机主地址


机主联系电话


机具型号


机具类别


出厂编号


发动机号


底盘(车架)号


牌照号码


出厂日期


初次注册登记日期


回收日期


中央报废补贴额(元)


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已拆解并存档。


农业机械回收企业(章)

经办人:


年月日

已办理注销登记。


农机牌证管理机构(章)

经办人:


年月日

(此栏仅适用于已上牌证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

说明:1.区县(自治县)农机化主管部门负责填写报废机具信息,并核定机具类别及报废补贴额。2.此表一式三联:一联农机回收企业存查;二联机主存查;三联签注农机牌证管理机构印章后,到区县(自治县)农机购置补贴申领受理部门申领报废补贴。


附件4

重庆市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情况统计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一、报废机具台数(台)


其中:拖拉机(台)


联合收割机(台)


水稻插秧机(台)


二、更新机具台数(台)


其中:拖拉机(台)


联合收割机(台)


水稻插秧机(台)


其他机械(台)


三、报废旧机补贴资金(万元)


四、更新购机补贴资金(万元)


五、报废更新补贴资金合计(万元)


六、受益农户数(户)


                         备注:季度数据于每季度最后一日前报送,全年数据于12月1日前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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