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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3757/2022-0015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劳动就业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人力社保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3-14 [ 发布日期 ] 2022-03-14

重庆市巴南区重点群体一次性创业补助办理指南



申报对象

1.毕业2年内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

2.登记失业的农村自主创业者;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化解过剩产能职工;

5.创业之前为登记失业的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零就业家庭人员;

3)脱贫人员;

4)残疾人员;

除第1类人群外,其他群体人员均应具有重庆市户籍。

申报条件

1.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是申请人首次创办的;

2.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正常经营1以上3年以下

3.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带动就业3人以上(不含申请人),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补助标准

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给予8000/户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夫妻开办多个企业的,一方享受之后,另外一方不再补助)

所需资料

1.重庆市重点群体一次性创业补助申报表

2.承诺书

3.身份证

4.符合条件人员身份凭证(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本人退伍证;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

5.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

办理方式

1.现场办理:申请人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保所递交资料。

2.网络办理:申请人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重庆人社”APP、重庆“智能就业”微信小程序等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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