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757/2022-0015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劳动就业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3-14 | [ 发布日期 ] | 2022-03-14 |
重庆市巴南区重点群体一次性创业补助办理指南
申报对象 | 1.毕业2年内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 2.登记失业的农村自主创业者; 3.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4.化解过剩产能职工; 5.创业之前为登记失业的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零就业家庭人员; (3)脱贫人员; (4)残疾人员; 除第1类人群外,其他群体人员均应具有重庆市户籍。 |
申报条件 | 1.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是申请人首次创办的; 2.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已正常经营1年以上、3年以下; 3.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带动就业3人以上(不含申请人),按规定为员工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
补助标准 | 符合申报条件的对象,以家庭为单位给予8000元/户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夫妻开办多个企业的,一方享受之后,另外一方不再补助) |
所需资料 | 1.重庆市重点群体一次性创业补助申报表; 2.承诺书; 3.身份证; 4.符合条件人员身份凭证(复员转业退役军人提供本人退伍证;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 5.申请人银行账户信息。 |
办理方式 | 1.现场办理:申请人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保所递交资料。 2.网络办理:申请人通过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重庆人社”APP、重庆“智能就业”微信小程序等提交申请并上传相关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