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757/2024-0034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劳动就业 | [ 体裁分类 ] | 工作动态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人力社保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12 | [ 发布日期 ] | 2024-08-12 |
重庆市巴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考勤打卡制度》的通知
巴南区各见习基地: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管理和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申报审核制度,提高青年就业见习质量,确保就业专项资金安全运行,根据《重庆市人力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印发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重庆市巴南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考勤打卡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就业和人才中心
2024年8月12日
重庆市巴南区青年就业见习基地考勤打卡制度
一、考勤打卡次数
就业见习人员上岗后,需按照要求在人社APP考勤打卡,一个足月内考勤打卡不少于12天。见习基地未按我中心要求考勤打卡的,不予享受对应月份见习补贴。
二、考勤打卡方式
注册“重庆人社”APP账号,点击“见习个人服务”,选择“去办理”进行考勤打卡。
三、考勤打卡要求
(一)见习基地应严格执行考勤打卡制度,督促并规范见习人员考勤打卡行为。如存在“重庆人社”APP打卡失败的情况,见习基地应及时向我中心报备,并利用钉钉、指纹、人脸识别、考勤表等做好人员考勤管理及相应资料存档备查。
(二)见习基地应建立见习人员外出、请销假等制度,履行相应审签手续,并做好人员管理及相应资料存档备查。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此前考勤打卡要求按照《重庆市人力交流服务中心关于进一步做好青年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渝人才发〔2023〕1号)、《重庆市人力交流服务中心关于印发重庆市青年就业见习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统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