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2526/2022-00014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司法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司法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5-16 | [ 发布日期 ] | 2022-05-17 |
重庆市巴南区司法局 重庆市巴南区普法工作办公室 关于印发《巴南区“社区(乡村)法律之家” 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司法局各相关科室、各司法所:
为进一步优化整合基层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切实发挥法律服务在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过程中的先导性、基础性和治本性作用,根据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社区(乡村)法律之家”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特拟定《巴南区“社区(乡村)法律之家”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申报、参与试点示范创建工作,将重庆市“社区(乡村)法律之家”建设试点申报表于2022年5月17日前报普法办。
重庆市巴南区司法局 重庆市巴南区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巴南区“社区(乡村)法律之家”
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
按照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社区(乡村)法律之家”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渝普法办〔2022〕10号)要求,为将此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机构
组 长:陈晓辉 区司法局党组书记 局 长
副组长:徐光琴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 政治处主任
袁贤强 区司法局党组成员 副局长
成 员:普法科、法律事务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法律援助中心
二、工作目标
以基层群众法律需求为工作导向,以推进法律服务职能下沉、满足群众法律需求、深化基层依法治理为工作目标,依托社区(乡村)现有基层治理和综合服务等阵地平台,集成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普法依法治理等职能,优化工作机制、集约人力物力,在全区建设“社区(乡村)法律之家”试点示范项目,打造一批基层一线法律服务综合平台,促进法律服务与其他公共服务有机融合,并适时在全区进一步推开。
三、任务分工
结合各科室及司法所职能职责,作如下分工:
1.普法科负责牵头统筹工作,具体负责社区(乡村)法律之家”的组织申报、“法律明白人”培养、法治宣传指导等工作。
2.法律事务科负责协调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法律服务人员到“社区(乡村)法律之家”开展活动。
3.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负责对“社区(乡村)法律之家”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
4.法律援助中心负责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督促村居法律顾问到“社区(乡村)法律之家”驻点办公等工作;指导“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平台”等智能法律服务平台的运用。
5.各司法所负责对各“社区(乡村)法律之家”申报表进行初审, 配合“社区(乡村)法律之家”打造个性化法律服务项目,负责上下对接及具体业务工作的督促指导。
四、相关要求
“社区(乡村)法律之家”是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的重要举措,相关科室和司法所要按分工要求,全面履行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法治宣传、纠纷调解等职责。力争在今年底能打造出2-3个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