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2526/2022-00015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司法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司法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4-19 | [ 发布日期 ] | 2022-05-17 |
重庆市巴南区普法工作办公室关于修订普法责任清单申报年度普法计划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区属国有公司:
根据区委、区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南委办发〔2017〕23号)要求,现启动普法责任清单修订以及2022年度普法计划申报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完善普法责任清单,拟定普法工作重点
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巴南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的通知》(巴南委发〔2022〕7号),在《重庆市巴南区普法责任清单》(巴南普法办发〔2020〕5号)基础上,将新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社区矫正法、法律援助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会法、长江保护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契税法、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对标对表纳入相关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因机构改革职能职责发生变化的单位也应及时修订完善本单位的普法责任清单,填报《巴南区区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附件1)。
责任单位: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二、细化工作措施,拟定年度普法计划
按照《重庆市一季度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安排表》(附件3),拟定本单位普法工作的具体措施,以条目式形式列出,应确保思路清晰、内容具体、文字简练,不需“穿靴戴帽”,规范填写《重庆市巴南区2022年度普法计划申报表》(附件2)。措施数量一般为3-5项,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每条措施中应包含该措施的具体落实方法、重点针对的普法对象、实施效果评估等内容,突出针对性、操作性和实效性,能够量化的应尽可能量化,有完成时限要求的可明确进度要求。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应确定2022年度重点开展的特色普法工作,以条目式形式列出,数量一般为1—2项,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特色工作应充分体现部门职能作用和地域文化特点,为形成本部门普法工作特色品牌打下良好基础。
责任单位:各镇街,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区属国有公司
三、压实普法主体责任,注重成效严格考核
1.《单位普法责任清单》、《重庆市巴南区普法计划申报表》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的纸质件,于4月27日前报区普法办(行政中心1号楼720室),电子文档通过党政网发送到区司法局宣教科邮箱。
2.各镇街,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区属国有公司的年度普法计划由区普法办统一审核,审核未通过的,将退回申报单位重新修改完善。
3.各镇街,区委各部委,区级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各区属国有公司要严格按照年度普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区普法办将适时对各单位年度普法计划实施情况开展经验交流和督查通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依法治区工作考核。
附件:1.巴南区区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参考模板)
2.巴南区2022年度普法计划申报表
3.重庆市一季度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安排表
重庆市巴南区普法工作办公室
2022年4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巴南区区级部门普法责任清单(参考模板)
序号 |
责任单位 |
重点普法内容 |
重点普法对象 |
主要措施 |
1 |
区司法局 |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刑法、民法典、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仲裁法、监狱法、禁毒法、律师法、公证法、人民调解法、社区矫正法、法律援助法等 |
司法行政系统干部职工、社区矫正对象、社会公众等 |
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教育,组织专题学习,举办法治讲座和培训班;开展主题普法宣传、旁听庭审等以案释法活动;推动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展演展播,利用报刊杂志等传统媒体和“12348重庆法网”等新媒体开展宣传 |
2 |
附件2
巴南区2022年度
普法计划申报表
申报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重庆市巴南区普法工作办公室 制
年 月 日
年度目标 |
|
具体措施 |
(条目式列出3—5项主要普法举措,每条举措中应包括普法对象、主要措施、效果评估等内容)
|
特色工作 |
(条目式列出1—2项本年度重点推进的普法特色创新工作,参照上面具体措施的模式) |
申报单位主要领导意 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区普法办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盖章) |
备注 |
附件3
重庆市一季度一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安排表
活动主题 |
活动安排 |
活动时间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第一季度 深化基层依法治理主题法治宣传 |
深化民主法治村(社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结合”建设,总结推广基层依法治理经验,加强示范创建工作并实行动态管理 |
1—3月 |
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 |
各区县 |
深入贯彻全国《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规范(试行)》,制定我市培养工作方案,建立全市“法律明白人”档案和名册,推动各区县分层分级抓好遴选、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对照培养工作规范的新标准新要求,在全市新培养1万名以上“法律明白人” |
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市乡村振兴局 |
各区县 | ||
选取500个村(社区)开展“法律之家”试点建设,培育推选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
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委、市乡村振兴局、市普法办 |
各区县 | ||
广泛发挥媒体作用,开展基层治理“五大行动”宣传活动 |
市司法局、市普法办 |
各区县 | ||
开展“服务促普法 普法促服务”“春风送法律·平安万里行”“尊法守法·携手筑梦”等宣传活动,聚焦高校毕业生、返乡农民工、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在开展就业创业服务过程中深化普法宣传 |
市人力社保局、市总工会 |
市级有关部门 | ||
大力宣传贯彻《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展“文明行为促进月”系列宣传活动 |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
各区县、市级各部门 | ||
宣传贯彻新修订出台的《重庆市消防设施管理规定》,在全市开展大宣传、大教育、大培训活动 |
3月 |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 |
各区县、市级各部门 | |
以“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 全面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主题,面向全市职工开展知识竞赛、巡讲、专项执法行动“回头看”等活动 |
市总工会 |
市级各部门 | ||
在“3·8”国际妇女节前后,开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反家庭暴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与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 |
市妇联 |
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 | ||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前后,征集整理12315投诉举报的典型案例形成案例集指导全市消费者权益保障工作,遴选典型案例向消费者进行宣传 |
3月 10—20日 |
市市场监管局 |
各区县 | |
在城市管理服务主题周期间,利用公益广告、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宣传《重庆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组织开展主题宣传、专题培训、微视频评比、演讲比赛、知识竞赛、以案释法等活动 |
3月 15-19日 |
市城管局 |
各区县 | |
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河长制条例》等相关水法律法规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 |
3月 22—28日 |
市水利局 |
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 | |
第二季度 助力法治政府建设主题法治宣传 |
通过制作新闻报道、公益宣传片、普法系列短剧等方式,对行政复议、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等工作中的重要举措、亮点工作开展宣传 |
4—6月 |
市司法局、市普法办 |
|
在税务宣传月期间,制作系列预警短视频,依托重庆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广泛开展宣传,通过政策解读、新闻发布会、网上直播、基层普法联系点等方式普及税收优惠政策 |
4月 |
重庆市税务局 |
各区县 | |
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前后,在报纸、电视、广播等传统媒体的基础上,融入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元素,对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进行宣传,加大对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线索举报方式、奖励标准的宣传,推进国家安全法律法规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 |
市委国安办、重庆市国安局、市公安局 |
各区县、市级各部门 | ||
在“4·22”世界地球日,采取漫画、重要条款宣传、专家解读等多元形式进行法律法规宣传,在市属主要媒体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公众信息网和微信公众号上登载 |
4月22日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各区县 | |
开展世界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编辑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
4月 25—29日 |
市知识产权局 |
各区县 | |
在路政宣传月期间,开展交通运输政策法规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机关、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 |
5月 |
市交通局 |
各区县 | |
在“5.1”国际劳动节前后,通过主题宣传活动、专题学习培训、网上答题活动、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文艺展演、动漫视频展播等形式开展《工会法》及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 |
市总工会 |
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 | ||
在行政复议法宣传周期间,征集评选一批宣传标语、短视频、海报等,推出典型复议案例,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
5月上旬 |
市司法局 |
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 | |
结合第35个世界无烟日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贯彻实施《重庆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
5月下旬 |
市卫生健康委 |
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 | |
在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月期间,通过向报刊、广播、有线电视、公交移动电视等专业媒体定制专栏或专题节目,开展面向社会公众的防范非法集资主题普法宣传活动 |
6月 |
市金融监管局 |
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 | |
在“6·5”世界环境日,运用环保屏滚动播放法治公益宣传片、普法微视频,在重庆生态环境政务“双微”和抖音等平台,采用图解、视频、典型案例等形式,开展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宣传 |
6月5日 |
市生态环境局 |
各区县 | |
第三季度 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主题法治宣传 |
通过新闻发布会、专题报道、人物访谈等多种形式,宣传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举措、改革成效、经验做法、典型案例等 |
7—9月 |
市发展改革委 |
市级有关部门 |
围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强经济发展相关领域的普法宣传,为成渝地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 |
市发展改革委、市司法局、市普法办 |
市级有关部门 | ||
充分利用制定立法、规范性文件、办理行政许可、实施行政处罚、开展行政检查、办理公共服务、化解行政纠纷等过程对行政相对人开展普法 |
市经济信息委 |
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 | ||
打造“护航企业·经信说法”普法栏目品牌,开设网络直播普法课程,主要针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类法律风险和法律常识,邀请法学专家、法官、检察官和行业专家授课 |
市经经信息委 |
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 | ||
推动高标准建设重庆知识产权法庭和巡回审判站,探索设立“知识产权综合保护联系点”企业,实施“一企一策”精准化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 |
市知识产权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 |
市级有关部门 | ||
推进法治专家、执法人员、律师、普法志愿者等开展企业法治宣讲活动 |
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市法学会、市律师协会 |
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 | ||
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持续加强律师、会计、税务、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建筑、金融等行业从业人员法治学习培训 |
市司法局、市财政局、重庆市税务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金融监管局、重庆银保监局、市律师协会 |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 ||
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园区行”和“法治体检”两大行动,帮助企业健全管理制度、防范法律风险 |
市司法局、市经信委、市人力社保局、市国资委、重庆市税务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市律师协会,各区县 |
市级有关部门 | ||
落实“万家商会与万家律所结对”工作,加强与各地商会、行业协会的沟通协调,主动帮助民营企业排忧解难、排患除雷 |
市工商联、市律师协会 |
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市维护企业权益协会、市中小企业协会、市企业联合会 | ||
采用视频解读、专栏报道、专题讲座等形式开展《重庆市科技创新促进条例》宣传,以在渝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创新主体为重点开展科技普法宣传,围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内容宣讲相关地方性法规和优惠政策 |
市科技局 |
市级有关部门 | ||
围绕中新互联互通项目,邀请中新双方法律专家开展国际贸易、营商环境等相关领域法治培训,依托陆海新通道沿线国家法律数据库及查明服务中心、陆海新通道法律及政策研究中心、内陆开放法律研究中心等平台开展海外权益保障等领域普法活动 |
市中新项目管理局、市高法院 |
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市律师协会 | ||
围绕构建内陆国际物流枢纽支撑,加强对仓储、货运代理等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普法宣传 |
市政府口岸物流办 |
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市律师协会 | ||
第四季度 促进社会安全稳定主题法治宣传 |
在民政政策宣传月期间,开展“发言人来了”民政政策专场发布活动,采取发言人围绕民政惠民政策进行解读,与群众进行互动方式,解答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并邀请市属媒体到现场采访报道 |
10月 |
市民政局 |
各区县 |
在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指导各区县和相关部门开展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进商圈、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军营、进家庭,组织协调网站、电视台、电台、报刊杂志、户外大屏等媒介集中开展宣传,发放张贴宣传教育材料 |
10月 11—17日 |
市委网信办 |
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 | |
加大打击跨境赌博宣传力度,举办院坝会、恳谈会,从反赌博专项法治宣传作品征集评选活动选取一批优秀作品向社会推广,及时在市属媒体通报跨境赌博案例 |
10—12月 |
市公安局 |
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 | |
结合《反有组织犯罪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的出台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反诈骗等方面的普法宣传,依托电视、广播、报纸、微博微信公众号,创新运用H5、抖音段视频、网络直播等开展集中宣传活动 |
10—12月 |
市公安局 |
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 | |
举行全市职工法律知识竞赛,深入宣传宪法、民法典、工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
10—12月 |
市总工会、市普法办 |
各区县、市级有关部门 | |
在“11·9”消防宣传月期间,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开展消防法律法规规章的集中宣传活动 |
11月 |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 |
各区县 | |
在全国交通安全日期间,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开展以案释法、法律知识解读 |
12月 |
市公安局 |
各区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