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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287Q/2022-0000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审计 [ 体裁分类 ] 审计报告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审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2-06 [ 发布日期 ] 2021-12-10

巴南区审计局关于2020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的公告

2021年8月26日,区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20年度巴南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具体审议意见。区审计局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和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要求,积极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问题、整改、问责“三项清单”,强化整改台账“对账销号”、动态分析报告、信息化管理、督促约谈等工作举措,实行“不结不销”闭环管理,会同区政府督查室对区级相关部门、镇街、国有公司开展跟踪督促检查,压紧压实各单位整改责任,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为推进巴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监督保障。

一、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底,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有关单位采取收缴或追回财政资金、盘活存量资金、调整账务等方式,整改问题金额21,907.87万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60余项,整改完成率达91.89%。

(一)财政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组织财政收入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区经济信息委等4家单位滞留、坐支非税收入共计450.12万元的问题。滞留的非税收入已上缴市财政,坐支非税收入余额已缴入区级财政,相关单位将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政收支管理制度。

2.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制定及执行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区工业商贸发展管委会违规签订招商引资协议,并返还企业印花税128.74万元的问题。已修改扶持政策条款,建立长效机制,持续强化招商引资扶持政策监管机制。

3.债务管控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区财政局将公路物流基地电商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项目新增专项债券资金9543.19万元,用于化解物流基地公司政府存量隐性债务的问题。已将违规使用新增债券化解隐性债务的9543.19万元补登进债务系统,并安排财政资金化解原存量债务,同时收回9543.19万元专项债券资金。

4.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区财政局1,800万元预算编制不细化、160万元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分配不及时、区公路养护中心等46家单位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将上年结转资金5,171.65万元编入年初预算、区科技局等10家单位4,329.88万元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差或虚列支出的问题。一是建立预算执行通报制度,督促单位尽快提出预算分配方案,加快预算执行;二是督促部门将结余结转资金纳入单位年初预算编报;三是采取措施,建立每月对账、超时预警机制,每月清理市级新下达专项资金,对未及时分配下达的资金进行预警,确保资金按时分配;四是加强预算审核力度,提高预算精准性,对不使用的项目资金或结余资金及时调整;五是各单位已按原用途实际支出382.84万元,对未使用的118.49万元,已按要求作为存量资金退回区财政局。

5.专项资金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区经济信息委审核把关不严,向不符合条件的2家企业发放财政奖补资金20万元;区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生态保护体系建设等4个项目准备不充分,11,229.51万元专项资金未及时使用的问题。一是已责成违规享受补助的2家企业将补助资金退回区财政局,下一步将加强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核,杜绝此类问题再发生;二是已按区专项资金分配规则完成资金分配,下一步将加快项目推进,加快预算执行;三是制定了《财政资金支持租赁住房项目管理实施办法》;草拟了《关于对租赁住房新建项目实施资金预拨的通知》,待区政府审定后实施,加快新建项目推进,加快项目审核并报市级部门复审,通过复审的及时划拨补助资金。

6.财政资金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区科技局等52家单位未统筹使用存量资金5,672.81万元区财政局对已收回或结转两年以上的存量资金8,254.95万元未及时统筹使用,区财政局违规批准区交通局等2家单位新开设2个银行账户的问题。一是已将47个单位存量资金4,797.5万元收回统筹,对已收回的存量资金8,254.95万元,全部统筹使用;二是已将违规开设的2个账户撤销。

(二)区级部门2020年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区应急局等5家单位25,734.89万元预算编制不完整、不规范,区民政局等3家单位经费支出超预算244.8万元等问题。各单位今后将提高预算编制精准性,原则上无预算不采购,做到应编尽编,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金额执行,做到账表一致,账账相符,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压减一般性支出总体规模及支出细项。

2.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区应急局等2家单位在专项资金中列支行政运行费61.92万元,区民政局等3家单位2,444.89万元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不及时,区农业农村委对部分项目推进缓慢未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等问题。各单位已加快了专项资金的分配和拨付,加快了相关项目的推进工作,今后将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执行,确保专款专用。

3.财务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区应急局等3家单位未及时清理财政存量资金189.29万元,区民政局等3家单位14.15万元原始凭证资料不完善、不规范,区教委等2家单位221.32万元单笔现金使用超限额,区农业农村委等2家单位1,557.87万元往来资金长期挂账未清理的问题。各单位已对财政存量资金进行清理或上缴,今后严格规范原始凭证资料,严格现金管理,采取转账结算,对往来款项进行清理核查,分类处置。

4.国有资产采购管理使用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区司法局未经审批将19.39万元固定资产调给镇街司法所使用,区教委1.19万元政府采购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区司法局已进一步规范司法所管理体制,严格固定资产管理,做好固定资产登记、入账、调拨等工作;区教委已印发《通知》,要求教育系统各单位对标对表规范实施政府采购。

5.项目推进监管方面的整改情况。

关于区民政局对2个镇街实施的敬老院排危止漏项目及部分社区治理项目未完成部分工程施工监管不到位的问题。二圣镇敬老院的外墙粉刷止漏项目和南彭敬老院的厕所供热及厕所防漏处理改造项目已由上述2个镇街纳入2021年改造任务;社区治理项目已超任务完成相关指标。

(三)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直达资金管理使用及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直达资金10,724.68万元监控系统数据采集更新不及时的问题,区财政局已及时更新相关数据;二是关于直达资金36,629.80万元闲置沉淀或项目建设进度缓慢的问题,区财政局已督促相关单位加快项目实施和资金拨付进度;三是关于疫情期间减免房租29.61万元政策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国际生物城公司已退还应减免未减免的房租;四是关于5名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了农村计生奖扶补助资金0.68万元的问题,区卫健委已督促相关镇街退还不应享受的补助;五是关于2家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享受了线上销售补贴3.8万元的问题,区商务委已取消上述2家企业享受补贴的资格。

2.长江流域禁捕退捕政策执行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退捕渔民普遍按较低档次缴纳居民养老保险或参保后断保的问题,已部分按应参保档次参保续保;二是关于退捕渔船拆解处置程序不规范、方式不合理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已加强单位采购工作审核把关;三是关于渔政执法人员及装备设施不能满足执法工作需要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委已明确专人负责执法装备的采购;四是关于“三无”船舶规范处置工作任务未完成的问题,区交通局已督促木洞镇加快船舶的清理处置工作。

3.稳外贸政策执行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外经贸专项资金650.10万元拨付不及时、部分闲置达两年以上的问题,其中328万元已拨付,80万元正在申报实施项目,242.10万元尚未收回区财政局;二是关于区级专项资金实施细则中个别政策条款与市级文件要求不一致的问题,区商务委已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制定实施细则并实施;三是关于申报资料不完整、申报项目超范围、同一项目重复申报并获得补助资金25.89万元的问题,区商务委已完善项目申报审核流程,加强把关;四是关于2家企业多头申报并获得外经贸专项资金26.90万元的问题,已将多获得的补助资金26.90万元退回。

(四)中央和市级重大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现代农业产业园项目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未制定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办法、明确建设目标、申报审批流程等问题。正在起草制定《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管理办法》,明确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目标、申报审批流程等,实现国家级、市级、区级现代农业产业园“三级联创”。

二是关于二圣镇中坪村梨园项目以村民代表大会集体讨论方式发包给个人实施未进行政府采购的问题。将举一反三统筹项目建设管理,开展项目规范建设培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实施项目建设,规范采购程序,防止类似现象再发生。

三是关于巴南云林天乡民宿村落一期改造及景区配套设施项目无工程管理相关资料的问题。下一步将完善涉农项目支持范围条件和要求,推动落实先建后补、以奖代补,出台相关政策文件,防止类似现象再发生。

四是关于巴南区农业专项资金2890万元未在规定的30日内分解下达、滞后预算指标下达时间6个月的问题。已通过建设乡村振兴项目储备库,提前完成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及时分解下达资金计划或编制资金使用方案。

2.部分重大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部分坡坎崖项目存在与其他项目范围重复、工程变更大、后期养护不到位的问题。区城管局已与相关部门对接沟通,今后将精准掌握下达任务的名称更改情况,避免类似问题发生。

二是关于部分公园投用后管护不到位、设备设施损坏的问题,渝兴公司已要求总承包单位整改到位;关于该项目未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运维保函和保证担保问题,渝兴公司已向市级部门上报情况,由市级部门统一拟定方案。

三是关于花溪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以白图指导施工、未完善初设及施工图设计、未完成概算、预算审核的问题。区住建委已督促项目公司抓紧完善前期程序。

3.部分重大项目推进方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关于花溪步道建设项目2020年内未按要求完成20公里建设任务的问题。目前正在整改,区住建委正实行多段同步施工,全面加快推进,力争于2021年底完成花溪步道建设任务。

二是关于花溪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部分建设用地未交付使用、工程进度受阻的问题。区住建委已会同项目公司制定了2021年用地计划,分别去函相关镇街按照用地计划时序开展土地交付工作,满足工程建设用地需求。

三是关于区中医院龙洲湾迁建工程三期综合楼工程因进度滞后784.56万元新增政府债券存量资金被收回、因超出原合同服务期多产生监理费用105.88万元的问题。区中医院已办理竣工验收,超出原合同服务期多产生监理费用的问题,在与承包商结算时予以相应抵扣。

(五)优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1.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区住建委未及时更新消防验收系统,导致学而思巴南万达装修工程等3个项目在符合政策可不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仍然被要求办理了施工许可证的问题。区住建委积极与市住建委衔接,于2020年12月15日更新了消防验收备案抽号系统,将“施工许可证号”从必填项改为了选填项,彻底化解了政策冲突。

2.减轻企业负担政策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区人社局未及时减免4家小型企业社会保险费20.29万元,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未按规定减免不动产变更登记费等问题。各相关部门、单位已全部完成整改,该清退的及时进行了清退处理,并建立了长效机制,出台了相关规范性文件。

3.简政放权及政务服务落实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关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审批材料精简不到位、建设项目区域整体评价工作未按进度完成等问题。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已对问题进行了梳理,并统一了“一张表单”版本,调整了区域整体评价工作的完成时限要求;区市场监管局制发了《通知》,完善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组织开展了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区政务服务办印发了三个《通知》,要求和通报督促整改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配置及使用等工作。

(六)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区审计局开展的巴南区鱼洞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工程等19个政府投资审计项目,已按审计认定的工程造价核减工程结算价款,并调整相关账目;部分存在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合同管理不到位、工程变更审批程序不规范、送审结算资料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的项目,相关单位已采纳审计建议,加强全过程建设管理,并在今后的项目中予以规范。

以上六个方面是审计整改的总体情况。总体上看,上述单位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督促检查,整改工作积极有效。

二、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查处情况

上述审计中,区审计局向有关部门移送案件线索6件,涉及金额4,260.44万元。其中:国有公司涉嫌超标准发放津补贴2件,国有公司涉嫌漏缴税金2件,中介机构涉嫌未严格遵循执业规范多计结算款2件。目前有处理结果5件,其中:被警告处分2人,诫勉谈话5人;对中介机构进行约谈、暂停业务1个月,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其余线索正在调查核实处理中。

三、正在整改中的问题及后续工作安排

对审计指出的问题,有少部分由于涉及金额较大,需要逐步消化解决,还未完全整改到位,共计9个问题,涉及8个单位。主要是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使用不及时、财政存量资金未及时统筹、部分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未清理等问题还未完全整改到位,需持续推进整改。

对以上问题,有关单位对后续整改作出了安排。区审计局将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通过提醒敦促、进行约谈等方式,督促推动相关问题整改落实。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单位和人员,由有管理权限的部门将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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