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24Y/2025-00038 | [ 发文字号 ] | 巴水许可〔2025〕5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8 | [ 发布日期 ] | 2025-03-24 |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鹿角组团R分区西侧路网及截污干管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巴水许可〔2025〕5号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关于鹿角组团R分区西侧路网及截污干管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重庆市地产集团:
你单位提交的鹿角组团R分区西侧路网及截污干管工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申请(项目代码:2305-500113-04-01-251001)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9.28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
(五)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二、水土保持投资
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2197.54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1633.54万元(含工程措施费633.01万元,植物措施费738.12万元,临时措施费262.41万元),方案新增投资564.0万元。在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中,工程措施费49.53万元,植物措施费16.62万元,监测措施费38.62万元,临时措施费321.40万元,独立费用80.44万元,基本预备费30.4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6.99万元(占地面积为192759m2,即269862.60元,其中免征管网工程区31500.0元,应征238362.60元)。
三、工作要求
(一)根据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认真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各类施工活动要严格限定在用地范围内,严禁随意占压、扰动和破坏地表植被。根据方案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序和水土保持措施实施进度,严格控制施工期间水土流失。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和总结报告。
(四)结合主体工程监理,按照水土保持监理标准和规范开展水土保持施工监理,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
(五)请项目法人接到本行政许可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重庆市水利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有关事项的公告》(2020年第12号)规定,立即向巴南区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六)该项目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及时向我局办理变更审批手续。确需在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专门存放地外新设弃渣场的,可按照水利部令第53号规定执行。
(七)按照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规定,应及时在投产使用前、闭坑治理期结束后分别组织开展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措施验收通过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验收材料(包括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和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等)。
(八)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3年。水土保持方案自批准之日起满3年,生产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其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重新审核。
附件: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2.鹿角组团R分区西侧路网及截污干管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5年3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重庆重庆渝南水利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重庆长水勘测设计有限公司,重庆拓宝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附件1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鹿角组团R分区西侧路网及截污干管工程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区)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巴南区 | |
项目规模 |
总占地面积19.28hm2 |
总投资(万元) |
9547 |
土建投资(万元) |
8066 | |
动工时间 |
2024年10月 |
完工时间 |
2027年5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7年 | |
工程占地(hm2) |
19.28 |
永久占地(hm2) |
4.01 |
临时占地(hm2) |
15.27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52.87 |
37.00 |
0 |
15.87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重庆市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 | |||||
地貌类型 |
丘陵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土壤侵蚀强度 |
轻度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19.28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2854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2012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4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7 | |||
防治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管网工程防治区 |
明挖段防治区 |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13万m3,表土回覆0.21万m3,土地整治0.17hm2。 |
主体已列:网格植草护坡0.08hm2。 方案新增:植被恢复1.00hm2。 |
主体已列:临时截排水沟936m,沉砂井3座。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5000m2,临时拦挡845m。 | ||
顶管段防治区 |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03万m3,表土回覆0.06万m3,土地整治0.05hm2。 |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植被恢复0.31hm2。 |
主体已列:临时截排水沟510m.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1000m2,临时拦挡305m。 | |||
架空段防治区 |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03万m3,表土回覆0.02万m3,土地整治0.12hm2。 |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植被恢复0.09hm2。 |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500m2,临时拦挡263m。 | |||
倒虹吸段防治区 |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01万m3,表土回覆0.01万m3。 |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植被恢复0.02hm2。 |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100m2。 | |||
路网工程防治区 |
K1路、K2路防治区 |
主体已列:截排水沟1782m,沉砂井12座,雨水管网1820m,透水砖铺装0.519h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34万m3,表土回覆0.07万m3。 |
主体已列:植草护坡0.14hm2,锚杆植被混凝土护坡1.58hm2,行道树400株,下凹式绿化0.12hm2。 方案新增:无。 |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临时苫盖17800m2,车辆冲洗站1座。 | ||
RZ3路防治区 |
主体已列:截排水沟1236m,平台排水沟770m,沉砂井5座,雨水管网1140m,透水砖铺装0.68hm2。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36万m3,表土回覆0.28万m3。 |
主体已列:植草护坡1.80hm2,锚杆植被混凝土护坡0.23hm2,行道树323株。 方案新增:无。 |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车辆冲洗站1座,临时苫盖20900m2,临时拦挡136m。 | |||
临时便道防治区 |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表土剥离0.86万m3,表土回覆1.09万m3,土地整治0.42hm2。 |
主体已列:植草护坡5.00hm2。 方案新增:植被恢复1.65hm2。 |
主体已列:临时截排水沟6860m,沉砂井32座,临时苫盖780m2,。 方案新增:车辆冲洗站5座,临时苫盖19200m2,临时拦挡5058m。 | |||
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表土回覆0.02万m3。 |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撒播草籽0.12hm2。 |
主体已列:无 方案新增:临时排水沟150m,沉沙池1座,填土编织土袋328m,堆土面苫盖6600m2。 | |||
投资(万元) |
682.54(主体已列633.01,新增49.53) |
754.74(主体已列738.12,新增16.62) |
583.81(主体已列262.41,新增321.40) | |||
水土保持总投资 (万元) |
2197.54(主体已列1633.54,新增564.0) |
独立费用(万元) |
80.44 | |||
监理费(万元) |
14.06 |
监测费(万元) |
38.62 |
补偿费(元) |
269862.60(免征31500.0,应征238362.60) | |
分省措施费 (万元) |
/ |
分省补偿费 (万元) |
/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渝南水利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重庆长水勘测设计有限公司/重庆拓宝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重庆拓宝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重庆市地产集团 | |||
法定代表人 |
黄洪岭/陈方菱/张万川 |
法定代表人 |
李仕川 | |||
地址 |
重庆市巴南区鱼洞江洲路16号(渝南公司地址) |
地址 |
重庆市渝北区佳园路2号 | |||
邮编 |
401320 |
邮编 |
401121 | |||
联系人及电话 |
郝世瑜/136*****278 |
联系人及电话 |
冉龙/150*****940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箱 |
306918067@qq.com |
电子邮箱 |
509018088@qq.com | |||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113795879214T/ 91500000054829092W/ 915001056786567404 |
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500000793508049G | |||
备注:表中水土保持补偿费269862.60元,其中路网工程区和表土堆放场为135602.60元(K1路、K2路为77246.40元,RZ3路为58356.20元),管网工程区31500.00元,临时便道区102760.00元。
附件2
鹿角组团R分区西侧路网及截污干管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评审意见
2025年2月14日,巴南区水利局在410会议室组织召开了《鹿角组团R分区西侧路网及截污干管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水保方案(送审稿)》)专家评审会。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重庆市地产集团、方案编制单位重庆渝南水利电力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重庆长水勘测设计有限公司、重庆拓宝工程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的代表。会议成立了由刘昌红同志任组长,胡高峰、刘成义、吴乔、谭喆聃同志为成员的专家组。专家组成员会前详细审阅了《水保方案(送审稿)》,与会人员会上认真听取了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进行了深入讨论。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通知》(渝水〔2018〕267号)、《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项目水影响论证报告成果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渝水规范〔2021〕2号)等文件精神,各专家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质量评分,质量评定等级合格。报告编制单位会后对《水保方案(送审稿)》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建设单位于2025年2月25日提交了《水保方案(报批稿)》。经专家组复核,形成专家组评审意见如下:
一、方案编制依据
(一)编制目的和意义明确,所依据的法律法规、部委规章、规范性文件、规范标准和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2027年。
(三)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防治标准,防治目标基本合理,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9.28hm2。
二、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项目位于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建设性质为新建,行业类型包括城市管网工程和其他城建工程,为建设类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截污干管5630m(其中明挖段直埋管长约1313m、顶管段长3978m、架空段长249m、倒虹吸段长90m),城市次干路K1路、K2路、城市支路RZ3路3条道路长度共计1970.044m。
项目由管网工程、路网工程、临时便道、表土堆放场四部分组成。项目区总占地面积19.28hm2,其中永久占地4.01hm2,临时占地15.27hm2。管网工程区2.25hm2,路网工程区9.36hm2,新增临时便道区7.34hm2(长约3290m/10条),新增2处表土堆放场0.33hm2。施工营地就近租用民房,未新增占地。项目不涉及取土场、弃土场等。项目涉及拆迁建筑物0.20hm2,拆迁安置采用货币补偿方式,均由地方政府负责迁建,不纳入本工程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
项目已于2024年10月开工建设,因资金困难于2024年11月中旬停工,计划于2025年4月复工,预计2027年5月全面竣工,总工期约32个月。项目建设挖填土石方总量约89.87万m3,其中开挖方52.87万m3(含表土剥离1.76万m3),回填方37.00万m3(含表土回覆1.76万m3),余(弃)方15.87万m3,余(弃)方暂定运至龙洲湾红炉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作为回填利用,运距约15km。项目主体估算总投资约9547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8066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于市级财政资金。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基本同意对主体工程选址选线水土保持评价。
(二)基本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基本合理。
四、水土流失预测
(一)项目区水土流失以水力侵蚀为主,原地貌年平均土壤侵蚀模数1767t/(km2.a)。
(二)工程扰动地表面积19.28hm2,工程损毁植被面积9.16hm2。
(三)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可能造成的土壤流失总量为2854t,原地貌土壤流失量986t,新增土壤流失量为2012t。计算结果表明,施工期为重点预防时段,临时便道区为水土流失防治的重点区域。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性分析。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基本同意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管网工程防治区、路网工程防治区、临时便道防治区、表土堆放场防治区4个一级防治区。管网工程防治区划分4个二级防治区,即明挖段防治区、顶管段防治区、架空段防治区、倒虹吸段防治区;路网工程防治区划分2个二级防治区,即K1路K2路防治区、RZ3路防治区,分区基本合理。
(二)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基本恰当。
(三)由主体工设计中具有水保功能的措施和本方案新增的防治措施所组成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基本合理。
1.管网工程防治区
(1)明挖段防治区
后续施工前,方案新增对未扰动区域耕植土进行剥离,随后装填至编织袋内,堆砌在填方边坡坡脚临时拦挡;主体设计在明挖段顺坡坡顶设置临时截排水沟,在出水口处设置M10砂浆砌Mu30片石矩形沉砂井,汇集的雨水顺接下游水系。施工中,方案新增遇降雨对裸露地表、边坡以及临时堆土采用防雨布进行临时苫盖。施工后期,方案新增拆除编织袋内的表土回覆绿化区域;在W-10~W-13开挖后形成1#和2#高回填边坡经表土回覆后主体设计网格植草护坡;方案新增对临时占地占用的耕地经土地整治后进行复耕,恢复其土地生产力;对临时占用的耕地以外的其他类型土地,回覆表土后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工程措施量:表土剥离0.13万m3,表土回覆0.21万m3,土地整治0.17hm2。
植物措施量:网格植草护坡0.08hm2;植被恢复1.00hm2。
临时措施量:临时截排水沟936m,沉砂井3座;临时苫盖(防雨布)5000m2,临时拦挡845m。
(2)顶管段防治区
施工前,方案新增对耕植土进行剥离,然后装填至编织袋内,堆砌在临近的工作井和接收井周边进行临时拦挡;主体设计在未位于临时便道内的工作井以及接收井的井顶周边设置临时截水沟,汇集雨水顺接周边水系。施工中,方案新增遇降雨对裸露地表、边坡以及临时堆土防雨布进行临时苫盖。施工后期,方案新增拆除编织土袋内的表土回覆于绿化区域;对临时占地占用的耕地经土地整治后进行复耕,恢复其土地生产力;对临时占用的耕地以外的其他类型土地,表土回覆后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工程措施量:表土剥离0.03万m3,表土回覆0.06万m3,土地整治0.05hm2。
植物措施量:植被恢复0.31hm2。
临时措施量:临时截排水沟510m;临时苫盖(防雨布)1000m2,临时拦挡305m。
(3)架空段防治区
施工前,方案新增对耕植土进行剥离,然后装填至编织袋内,堆砌在本防治区作业带两侧进行临时拦挡。施工中,方案新增遇降雨对裸露地表、边坡以及临时堆土防雨布进行临时苫盖。施工后期,方案新增拆除编织土袋内的表土回覆于绿化区域;对临时占地占用的耕地经土地整治后进行复耕,恢复其土地生产力;对临时占用的耕地以外的其他类型土地,表土回覆后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工程措施量:表土剥离0.03万m3,表土回覆0.02万m3,土地整治0.12hm2。
植物措施量:植被恢复0.09hm2。
临时措施量:临时苫盖(防雨布)500m2,临时拦挡263m。
(4)倒虹吸段防治区
施工前,方案新增对耕植土进行剥离,然后装填至编织袋内,堆砌在管网工程防治区内。施工中,方案新增遇降雨对裸露地表、边坡以及临时堆土防雨布进行临时苫盖。施工后期,方案新增对临时占地占用的林地回覆表土后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工程措施量:表土剥离0.01万m3,表土回覆0.01万m3。
植物措施量:植被恢复0.02hm2。
临时措施量:临时苫盖(防雨布)100m2。
2.路网工程防治区
(1)K1路、K2路防治区
施工前,方案新增在K1路和K2路西北角车辆进出口处设置1座临时车辆冲洗站;方案新增对耕植土进行剥离,然后集中堆放至1#表土堆放场;结合主体在道路两侧设计的截排水沟和沉砂井位置开挖临时截(排)水沟,出水口处设置临时沉砂井,不进行衬砌。施工中,主体设计沿挖方边坡坡顶及填方边坡坡脚设置M10浆砌Mu30号片石梯形截、排水沟;在各级边坡平台处设置C25混凝土矩形平台排水沟;在出水口处设置M7.5砂浆砌Mu30片石矩形沉砂井;沿道路人行道下布设雨水管网;方案新增在未进行边坡防护前遇降雨对裸露的地表及坡面采用防雨布进行临时苫盖。施工后期,对道路填方边坡进行植草,挖方边坡采用锚杆植被混凝土护坡;坡面绿化防护前先回覆表土,然后在边坡内喷播草籽,人行道上铺设透水砖以及栽植行道树,在下凹式绿地回覆表土后再进行绿化。
工程措施量:截排水沟1782m,沉砂井12座,雨水管网1820m,透水砖铺装0.51hm2;表土剥离0.34万m3,表土回覆0.07万m3。
植物措施量:植草护坡0.14hm2,锚杆植被混凝土护坡1.58hm2,栽植行道树400株,下凹式绿化0.12hm2。
临时措施量:临时截排水沟1782m,临时沉砂井12座,临时苫盖17800m2,车辆冲洗站1座。
(2)RZ3路防治区
施工前,方案新增在RZ3路起点车辆进出口处设置1座临时车辆冲洗站;方案新增对耕植土进行剥离,然后集中堆放至2#表土堆放场;结合主体在道路两侧设计的截排水沟和沉砂井位置开挖临时截(排)水沟,出水口处设置临时沉砂井,不进行衬砌。施工中,主体设计沿挖方边坡坡顶及填方边坡坡脚设置M10浆砌Mu30号片石梯形截、排水沟,在各级边坡平台处设置C25混凝土矩形平台排水沟;在出水口处设置M7.5砂浆砌Mu30片石矩形沉砂井;沿道路人行道下布设雨水管网;方案新增在未进行边坡防护前遇降雨对裸露的地表及坡面采用防雨布进行临时苫盖;对易滚落土石方高填方边坡坡脚采用编织土袋进行临时拦挡。施工后期,对道路填方边坡进行植草护坡,挖方边坡采用锚杆植被混凝土护坡;坡面绿化防护前先回覆表土,然后在边坡内喷播草籽,人行道上铺设透水砖以及栽植行道树。
工程措施量:截排水沟1236m,平台排水沟770m,沉砂井5座,雨水管网1140m,透水砖铺装0.68hm2;表土剥离0.36万m3,表土回覆0.28万m3。
植物措施量:植草护坡1.80hm2,锚杆植被混凝土护坡0.23hm2,栽植行道树323株。
临时措施量:临时截排水沟1236m,临时沉砂井5座,车辆冲洗站1座,临时苫盖20900m2,临时拦挡136m。
3.临时便道防治区
施工前,施工单位已在1#临时便道边坡采用了密目网临时苫盖。后续施工前,方案新增在1#、2#、4#、7#、8#临时便道起点与现有道路衔接处各设置了1个车辆冲洗站;对未扰动区域耕植土进行剥离,然后装填至编织袋内,堆砌在填方边坡坡脚临时拦挡;主体设计在临时便道两侧坡顶和坡脚分别设置了临时截排水沟;在出水口处设置M10砂浆砌Mu30片石矩形沉砂井,汇集的雨水顺接周边水系。后续施工中,方案新增遇降雨对裸露地表、裸露边坡以及临时堆土采用防雨布苫盖;在临时便道两侧挖填边坡回覆表土后采用植草护坡。施工后期,方案新增拆除编织土袋内的表土回覆于绿化区域;对路面临时占用的耕地经土地整治后进行复耕,恢复其土地生产力,对路面临时占用的耕地以外的其他类型土地,回覆表土后撒播草籽进行植被恢复。
工程措施量:表土剥离0.86万m3,表土回覆1.09万m3,土地整治0.42hm2。
植物措施量:植草护坡5.00hm2;方案新增植被恢复1.65hm2。
临时措施量:临时截排水沟6860m,沉砂井32座,车辆冲洗站5座,临时苫盖(防雨布)19200m2,临时拦挡5058m。已实施临时苫盖(密目网)780m2。
4.表土堆放场防治区
堆土前,方案新增在1#表土堆放场和2#表土堆放场堆土坡脚分别设置填土编织土袋进行临时挡护;沿1#表土堆放场设置土质梯形临时排水沟,出口处设置矩形M7.5砂浆砌砖沉沙池,末端接主体设计的截排水沟。表土堆放期间,对1#表土堆放场和2#表土堆放场的堆土面分别采用防雨布进行临时苫盖。表土回覆完毕后,对1#表土堆放场采用撒播草籽进行绿化处理。
工程措施量:表土回覆0.02万m3。
植物措施量:撒播草籽0.12hm2。
临时措施量:临时排水沟150m,沉沙池1座,临时拦挡328m,临时苫盖(防雨布)6600m2。
六、水土保持监测
水土保持监测方案基本可行,在开展监测工作时应进一步完善和优化。
七、水土保持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一)投资估算编制依据正确,费用及定额选择基本合理,编制深度基本满足要求。
(二)经审核,项目水土保持估算总投资为2197.54万元,其中主体已列投资1633.54万元(含工程措施费633.01万元,植物措施费738.12万元,临时措施费262.41万元),方案新增投资564.0万元。在新增水土保持投资中,工程措施费49.53万元,植物措施费16.62万元,监测措施费38.62万元,临时措施费321.40万元,独立费用80.44万元,基本预备费30.40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26.99万元(占地面积为192759m2,水土保持补偿费269862.60元)。
(三)效益分析方法正确,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八、水土保持管理
方案中提出的水土保持管理基本可行。
九、评审结论
本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标准》(GB50433-2018)规定及相关要求,报告格式规范、内容完整,技术方案基本可行。专家组原则同意该方案按程序报批。
专家组组长: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