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区水利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水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公共服务>回应关切

消落区禁止行为包括哪些:

日期:2022-01-14
【字号:
(一)在岸线保护区进行围垦和集镇开发,引进污染项目;在岸线保留区、岸线控制区引进污染严重的项目。(二)修坟立碑,遗弃、掩埋动物尸体以及弃土、弃物和填埋其他物体。 (三)毁林开荒或种植果树等多年生植物(生物性治理措施除外)。(四)直接或间接排放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废水。(五)堆置和存放工业废渣、城市垃圾、粪便和其他废弃物。(六)使用有污染的农药、化肥。(七)开展农业种植。(八)其他可能造成消落区生态环境破坏、水土流失和污染水体的行为以及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