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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实施哪些涉河建设活动需要获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日期: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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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

(二)爆破、钻探、挖筑鱼塘;

(三)在河道滩地存放物料、进行生产经营活动、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

(四)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

(五)建设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涵、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取水、排水等工程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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