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24Y/2024-00047 | [ 发文字号 ] | 巴南水利发〔2024〕11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4-03 | [ 发布日期 ] | 2024-04-08 |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重庆渝江水务公司、重庆城南(成易)公司、重庆市观景口水利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重庆巴洲大健康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安委会《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精神和区安委会《全区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落实落细落地,我局结合水利实际,制定了《重庆市巴南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4年4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夯实全区水利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基础,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按照《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总体要求,结合巴南水利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治本攻坚,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类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水利安全生产风险查找、研判、预警、防范、处置、责任等风险管控机制(以下简称“六项机制”)全面建立,重大危险源严格管控,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水利基础设施符合安全标准。水利工程安全管理水平切实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显著增强,安全生产信息化智能化管控能力有效提升,保持全区水利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局党委书记、局长蒋文任组长,其余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属各科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重庆市巴南区水利系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三年行动”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监站,由分管安全副局长刘国友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抓好方案制定、做好日常工作统筹协调,确保“三年行动”有人管有人抓,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三、主要任务
(一)开展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行动。新建、改(扩)建、加固大中型水库下闸蓄水验收前,项目法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蓄水安全鉴定。严格落实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工作的落实,加强事故预防,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紧盯高处作业、临边作业、动火作业、交叉作业、起重吊装、临时用电、施工现场交通、特种设备等重点环节,常态化开展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严厉打击转包、违法分包、无资质超资质承揽工程,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作为监督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强化信用监管,及时上报公示有关企业失信信息。
(二)推动水利基础设施提质增效。2024年底前完成31座水库雨水情测报与14座大坝安全监测项目建设;2024年底前完成1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2025年4月底前完成石龙场镇、花石社区山洪沟治理工程建设;2026年底前完成12座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等。
(三)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保障。持续开展水利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复评工作;加快构建现代化水库运行管理矩阵,严格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加强水库库容管理和保护,严厉打击侵占防洪库容等行为;2024年底前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
(四)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预防管控。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2024年底前制订实施计划,按照轻重缓急,分级分类分年度组织实施,2025年5月底前完成1个企业示范打造,逐步推动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运行和建设项目“六项机制”全覆盖。12月底前,修订完善《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
(五)实行隐患排查治理动态清零。健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常态化机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其中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开展1次检查,实行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落实巴南区水利局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完善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实行闭环管理。
(六)开展企业全员安全能力提升行动。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2024年,按照培训有关规定,围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岗位安全风险、安全职责、应急处置技能,结合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内容全面开展安全技能培训。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切实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并形成常态化机制。开展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整治,推进特种作业人员全面持证上岗。
(七)促进安全生产监管效能提升。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深入推进精准安全监管。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水利工程安全生产领域、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每年组织1次水利安全监管培训。对工作不力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约谈通报。畅通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围绕典型事故开展安全生产警示教育。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按照规定频次、内容、范围和时间要求,组织对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等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实施统一教育培训,水行政主管部门每年组织对管辖范围内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严格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应急演练常态化机制,水利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疏散逃生演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法人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编制灾害天气、交通拥堵、设备停运、突发事件等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持续开展水利安全生产月等活动。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制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工作责任和措施,局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强化领导、亲力亲为,及时动员部署,定期听取进展情况汇报;各分管负责人要具体推动、狠抓落实,及时研究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经常性开展督导调研;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单位要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加强“条”上的督促推动,确保三年行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保障安全投入。有关责任科室(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投入,科学合理安排预算,保障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及病险工程除险加固等资金,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管理,规范使用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措施费、水利工程运行维修养护经费和应急处置经费等费用。
(三)完善长效机制。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契机,聚焦水利工程建设、工程运行、水利设施公共安全等水利行业重点领域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深层次问题,全面推进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等有关制度措施,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水平。
(四)强化督导问责。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单位要将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作为安全生产督导检查的重要内容,加大推动力度,“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延伸到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基层末梢单位,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单位及时约谈、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
附件: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点任务清单
行动名称 |
重点任务 |
完成时间 |
责任单位 | |
一、开展重大安全风险源头管控行动 |
1.加强水利建设施工行业超危大工程管理。 |
对全区已安监备案在建水利工程涉及超危大工程摸排进行全面摸排,并建立完善管理台账。 |
2024年3月底前 |
安监站 |
组织开展在建水利工程度汛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
2024 - 2026 |
规建科、水利科、移民科,安监站、移民服务中心 | ||
二、推动水利基础设施提质增效 |
2.加大安全工程排查、治理力度。 |
完成石龙场镇、花石社区山洪沟治理工程建设。 |
2025年4月底前 |
水利科、水管站 |
完成4.8公里河道治理任务。 |
2025年 |
移民科、安监站 | ||
完成2020年前已鉴定的病险水库除险加固4座。 |
2024年 |
水管站 | ||
完成1座中型水闸安全鉴定。 |
2024年 |
水管站 | ||
完成9座库容10万m3以下小水电站大坝安全评估。 |
2024年 |
水资源站 | ||
完成12座中小型水库大坝安全鉴定工作等。 |
2026年 |
水管站 | ||
3.深化防汛安全隐患排查。 |
组织对全区河流、水库、电站、堤防、防洪重点区域及山洪灾害点开展全面的防汛安全大检查。 |
长期坚持 |
水利科,各片区督导组 | |
三、加强水利工程运行安全保障 |
4.务实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
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单位指导监管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将员工知识掌握程度、操作能力及操作规范等作为指导重要内容,杜绝“资料达标”。 |
2024年 |
水利科、水管站、水资源站、安监站 |
1个水库管理单位(城南公司)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2个中型水库(南彭水库、下涧口水库)、1个供水企业(渝江水务)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复评工作。 |
2025年 |
城南公司、南彭水库管理所、下涧口水库、管理所、渝江水务 | ||
巩固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
长期 坚持 |
各水库管理所,城南公司、成易公司、南丰公司、渝江水务 | ||
5.推进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落实。 |
全面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 |
2024年 |
水利科 | |
健全并落实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2024年 |
城南公司、成易公司、南丰公司、渝江水务 | ||
持续巩固深化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
2025年 至 2026年 |
城南公司、成易公司、南丰公司、渝江水务 | ||
四、强化安全生产风险预防管控。 |
6.全面落实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 |
打造1个水利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六项机制”示范企业。 |
2025年 |
城南公司,安监站 |
逐步推动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运行和建设项目“六项机制”全覆盖 |
2026年 底前 |
安监站,水库管理所、片区水利站,水利相关企业 | ||
五、实行隐患排查治理动态清零。 |
7.健全完善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 |
生产经营单位要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断标准培训的同时,全面开展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并建立台账。 |
2024年6月底前 |
城南公司、成易公司、南丰公司、渝江水务 |
严格落实班组日排查、部门周排查、厂长月排查的“日周月”隐患排查制度,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 |
长期 坚持 |
城南公司、成易公司、南丰公司、渝江水务 | ||
8.建立重大事故隐患督办销号等制度。 |
建立水利行业重大事故隐患统计分析机制。 |
2024年 |
安监站 | |
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 |
规建科、水利科、移民科,安监站、水管站、河道站、水资源站、移民服务中心 | |||
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 |
2025年 | |||
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 |
2026年 | |||
六、开展企业全员安全能力提升行动 |
9.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他负责人安全生产履职能力提升培训。 |
对水利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分管安全负责人、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开展1次履职能力提升全覆盖培训。 |
2024年 - 2026年 |
安监站 |
10.开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 |
按照培训有关规定,围绕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岗位安全风险、安全职责、应急处置技能,结合水利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内容全面开展安全技能培训。 |
2024年 |
城南公司、成易公司、南丰公司、渝江水务 | |
开展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在建水利工程、水电站、水厂等领域)持证上岗专项整治,推进特种作业人员全面持证上岗。 |
规建科、水利科、移民科,安监站、水资源站、移民服务中心 | |||
生产经营单位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并形成常态化机制。 |
长期 坚持 |
城南公司、成易公司、南丰公司、渝江水务 | ||
11.开展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和水利建设项目法人安全管理能力提升培训。 |
组织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暨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培训 |
每年 |
水行政执法支队,安监站 | |
组织开展水利建设项目法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
每年 |
安监站 | ||
12.开展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培训。 |
实现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执法能力提升培训全覆盖 |
长期 坚持 |
水行政执法支队,安监站 | |
13.完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 |
建立健全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核、典型案例报送制度。 |
2024年 |
水行政执法支队,安监站 | |
全面完善执法责任、管理制度、监督考评、保障体系。 |
2025年 |
安监站,水行政执法支队 | ||
全面建成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体系。 |
2026年 |
水行政执法支队,安监站 | ||
14.加大监管执法力度。 |
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集中挂牌、公布、曝光、处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 |
长期 坚持 |
安监站 | |
压紧压实河道采砂管理责任,加强全过程监管,严厉打击非法采砂违法犯罪行为。 |
河道站、水行政执法支队 | |||
对“零处罚”“只检查不处罚”等执法“宽松软虚”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单位进行约谈通报。 |
水行政执法支队,安监站 | |||
15.完善举报奖励制度。 |
建立健全水利行业安全生产举报制度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充分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 |
长期 坚持 |
财务科,安监站,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 | |
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报告奖励等安全自治机制,完善物质和精神双重奖励措施,对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等突出问题的予以重奖。 |
各水利生产经营单位 | |||
16.切实提升基层应急管理能力。 |
按照区水利局职能职责,组建公用事业保障兼职应急队伍,全面提升水利局应急抢险救援能力。 |
2024年 |
水利科 | |
修订完善《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并开展1次小型水库防汛应急演练。 |
2024年 |
水利科,安监站,各片区水利站,相关镇街等 | ||
17.推进保险业与安全生产良性互动。 |
鼓励水利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购买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
长期坚持 |
规建科、移民科,安监站、河道站、移民服务中心 | |
推动企业通过购买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安全培训、安全咨询、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等工作。 |
城南公司、成易公司、南丰公司、渝江水务 | |||
七、开展数字整体智治能力提升行动 |
18.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管控能力建设。 |
完善水情预警发布工作机制,规范预警发布流程,出台辖区水情预警发布管理办法 |
2024年 |
水文站 |
按照“自上而下、由点到面、有警必发、实效优先”的原则开展水情预警发布试点工作;结合试点经验优化水情预警发布制度。 |
2024年 |
水文站 | ||
水情预警发布制度基本建立。 |
2025年 |
水文站 | ||
完成31座水库雨水情测报与14座大坝安全监测项目建设。 |
2024年 |
水管站 | ||
八、开展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 |
19.强力推进安全宣传教育。 |
开展1次水利防汛大厦办公区灭火和应急疏散应急演练 |
2024年 |
办公室、安监站 |
组织开展“六项机制”知识网络答题活动。 |
2024年 |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企事业单位 | ||
开展“防溺水”安全进校园宣传活动。 |
2024年 |
有关片区水利站、水库管理所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