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24Y/2024-00085 | [ 发文字号 ] | 巴南水利发〔2024〕74号 |
[ 主题分类 ] | 水利、水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水利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30 | [ 发布日期 ] | 2024-09-03 |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关于巴南区圣灯山镇石林村村民委员会和圣灯山镇梁岗村村民委员会取水许可证变更的批复
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石林村村民委员会、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梁岗村村民委员会:
贵单位《取水许可变更申请书》收悉,经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贵单位《取水许可变更申请书》。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石林村村民委员会(石林村饮水工程)取水量由14万立方米/年变更为19万立方米/年,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梁岗村村民委员会(梁岗村白瓦片区饮水工程)取水量由10万立方米/年变更为5万立方米/年,变更起始日期2024年9月1日,变更截止日期2024年12月31日。变更期满后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石林村村民委员会(石林村饮水工程)取水量恢复为14万立方米/年,重庆市巴南区圣灯山镇梁岗村村民委员会(梁岗村白瓦片区饮水工程)取水量恢复为10万立方米/年。
二、规范使用交易水权。严格遵守《重庆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渝府令第158号)《用水权交易管理规则》(水财务〔2024〕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加强取用水监测计量、强化水资源用途管制、及时报送年度取水总结和取水计划审批、按要求缴纳水资源费,规范使用水资源。
重庆市巴南区水利局
2024年8月30日
(联系人:陈佼;联系电话:023-66226900)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