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督查“利器”,推动河长制工作走深走实 ——巴南区河长制工作接受市级督查
11月7日,市委督查办、市河长办组织的第二督查组到巴南区开展河长制督查工作。督查组对我区贯彻落实重庆市总河长令和问题整改情况,《重庆市全面强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一河一策”实施和“智慧河长”运行使用情况,河流管护情况及日常清漂保洁情况,责任单位、牵头单位、各级河长及河长办履职等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充分肯定巴南区全面强化河长制工作成效。认为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坚决扛起河长制政治责任,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美丽重庆建设大会暨市级总河长会议精神,切实强化“一河一长”“一河一策”“一河一档”,坚持全域治理,河湖面貌持续改善,生态功能逐步恢复,奋力交出美丽重庆建设“江河新篇”高分报表。特别是投资50余亿元消除花溪河黑臭水体、一品河黄溪河清水绿岸项目,花溪河水质稳定达四类;加大苦溪河水污染治理,加强与南岸区联防联控联治,苦溪河基本消除劣五类水质。
督查组要求,要提高思想认识,各级河长尽职履职,压实责任单位和牵头单位责任,细化完善相关配套制度;要进一步全面贯彻落实好市级第6号总河长令,全力做好消除城乡黑臭水体专项行动工作;要进一步做好区级河长履职资料,档案收集归类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