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贯彻落实“河长制”,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及中央、市、区长江十年禁渔决策部署,维护长江流域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可持续发展,2月27日,巴南区河长办、区农业农村委、长航巴南派出所、巴南海事处等在长江巴南区段开展长江十年禁渔工作部署行动。全体人员登上渔政、海事执法船,沿长江通过执法喊话、岸上劝导等方式对钓鱼人员进行宣传。禁渔期内,巴南区内长江干流及其五布河、一品河等14条支流全部纳入禁捕范围。利用“人防+技防”手段,采取天上有无人机、岸边有巡护队、水上有执法艇全方位巡护体系,通过开展“零点”“春季护渔”等专项执法行动,抓好3—6月禁渔期管理工作,严厉打击电、毒、炸等非法捕捞及其他涉渔违法行为,切实巩固我区禁捕管理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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