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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359H/2022-00222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规划计划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07-22 [ 发布日期 ] 2022-07-22

重庆市巴南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

重庆市巴南区水生态环境保护

“十四五”规划

(2021—2025年)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

二〇二二年六月

目  录

第一章  巴南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7

第一节  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7

第二节  水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仍然繁重················12

第三节  加强水生态保护面临重要机遇················13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15

第四节  指导思想··································16

第五节  基本原则··································16

第六节  主要目标··································17

第三章 构建水生态屏障新格局·······················19

第七节  建立水生态环境精细化管控体系··············19

第八节  推进流域区域协同治理······················21

第九节  强化流域要素系统防治······················23

第四章  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24

第十节  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25

第十一节  深化工业污染防治························25

第十二节  深化城镇生活污染防治····················27

第十三节  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29

第十四节  加强船舶码头污染防治····················32

第五章  着力保障河湖生态用水······················33

第十五节  深化水资源管理··························33

第十六节  落实节水措施···························34

第十七节  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36

第十八节  有效保障河湖生态水量···················36

第六章  大力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37

第十九节  提升水源涵养能力·······················38

第二十节  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38

第二十一节  推动重点河湖水生态修复···············39

第二十二节  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40

第七章  全面防控水环境安全·······················40

第二十三节  保障饮用水安全·······················40

第二十四节  加强环境风险评估·····················41

第二十五节  落实风险防控措施·····················42

第二十六节  提升水环境风险预警能力···············43

第二十七节  强化水环境风险应急处置···············43

第八章  大力推动水生态文化建设···················44

第二十八节  加强水文化建设·······················44

第二十九节  加强水文化宣传·······················45

第九章  保障措施·································46

第三十节  组织保障·······························46

第三十一节  制度保障·····························47

第三十二节  资金保障·····························48

第三十三节  科技支撑·····························49

第三十四节  公众参与····························50

附表1:重庆市巴南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表·········52

附表2:重庆市巴南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目标表53

附表3:重点项目表·······························54

前  言

重庆地处长江上游和三峡库区腹心地带,是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全国淡水资源战略储备库。巴南区地处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坐拥60公里长江岸线,是重庆生态之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视察重庆时强调保护好长江母亲河和三峡库区,事关重庆长远发展,事关国家发展全局,指出重庆是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的最后一道关口,对长江中下游地区生态安全承担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要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筑牢长江上游(巴南段)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系统谋划巴南区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  巴南区水生态环境保护形势

“十三五”时期,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确立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党中央、国务院坚决向污染宣战。巴南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重大举措,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区通过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深化环境污染防治、促进绿色发展、开展督察问题整改,进一步筑牢长江上游(巴南段)重要生态屏障,山清水秀美丽巴南建设成效显著。但是,全区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水生态环境保护任务艰巨,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十四五”时期,是全区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机遇期,必须认清形势,攻坚克难,抓住机遇,切实筑牢长江上游(巴南段)和重庆主城都市区重要生态屏障,加快建设山清水秀美丽巴南。

第一节  水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明显成效

“十三五”期间,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以“碧水保卫战”、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长江(巴南段)保护修复、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等标志性战役为重点,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区水环境质量改善取得显著成效,“十三五”全区各项水环境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水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人民群众对水生态环境改善的获得感、幸福感显著增强。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20年全区市控断面一品河百节堤坎、五布河砖厂均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花溪河敬老院断面水质逐步改善达到Ⅴ类,长江干流巴南段水质稳定达到Ⅲ类水质,完成“十三五”巴南区水质考核目标要求;依法划定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安装保护界碑、标识,全面完成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取缔工作,全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为92.6%。扎实推进流域水污染防治,成功消除花溪河、一品河、黄溪河城市黑臭水体,全面消除城区黑臭水体。

水资源集约节约水平不断提高。严守“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2020年全区用水总量为2.318亿立方米,达到全市控制目标要求;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较2015年下降24.22%、23.35%;五年来,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4852增加到0.5002,农业节水效能5年累计提高了3.1个百分点。

环境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大力推进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强化城市管网日常管护,严防污水直排。建成李家沱污水处理厂二期、鱼洞污水处理厂二期、海棠污水处理厂、公路物流基地再生水厂二期并稳定运行,启动了南部新城污水处理厂建设工作。“十三五”以来,全区累计新改建污水管网约114公里。大山村、宗申、土桥箱涵清淤与治理全面启动。完成苦溪河(巴南段)片区管网建设任务。进一步改造镇街污水处理设施技术工艺,积极推进安澜、接龙等8家污水处理厂管道及设备安装。全区禁养区内关闭或搬迁畜禽养殖场(户)579家,落实东科农业、沁鑫等7家养殖场污染整治工作,完成600亩鱼塘肥水养鱼和35家养殖场存栏生猪污染治理,完善了畜禽养殖场(小区)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建设,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实施“下丰南”调水工程,累计调水1272万立方米。排查整治沿江排水口19处,码头8处、船舶21艘。

协同治理力度全面加强。严格执行河湖长制,建立了区、镇街、村(社区)三级河长体系,26个区级部门为河库牵头单位,实现了49条河流、92座水库河库长全覆盖。印发了关于河长制的8项工作制度,将会议、信息发布、督查、问责、巡查、投诉等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累计发布区总河长令4道,从清漂保洁、水源地保护、洗车场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等方面强化治理,共排查整治“三排”问题67个、“三乱”问题57个。与南岸区,成都温江区签订环境保护战略协议,共同维护区域生态环境。

水环境监管能力有效提升。建立纵向分级监管体系。制定了《巴南区环境监管网格化实施方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行业履职、统筹联动、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以区政府为领导主体、各职能部门环境监管行业职责和各行政辖区环境监管属地职责明确的区政府—部门—镇街(园区)—村(居)四级网格环境监管体系,通过“定领域、定区域、定目标、定任务、定人员”实现全方位、全覆盖、无缝隙的环境监管,确保了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

专栏1  重庆市巴南区“十三五”规划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类别

指标名称

2020年(目标值)

2020年(现状值)

完成情况

环境质量

城区黑臭水体

花溪河老龙洞-入江口段(含南岸区涂山湖至老龙洞段)

消除黑臭

消除黑臭

完成

黄溪河凯川.大江东岸-入长江口段

消除黑臭

消除黑臭

完成

一品河职教城-鱼洞入江口段

消除黑臭

消除黑臭

完成

地表水环境质量

长江干流巴南段

完成

主要次级河流

一品河百节堤坎断面

完成

花溪河敬老院断面

完成

五布河砖厂断面

完成

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100

100

完成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85

92.6

完成

污染治理

生活污染集中处理

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95

95

完成

镇街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85

85

完成

第二节  水生态环境保护任务仍然繁重

“十四五”时期是巴南区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的关键时期。对照“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工作目标,巴南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美丽中国建设目标的要求还存在不小差距,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任务仍然繁重。

水环境质量改善任务复杂艰巨。全区阶段性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受污水处理基础设施短板、沿河工业密集等因素制约,“十四五”期间河流水环境质量改善面临较大压力,黑臭水体长治久清处于起步阶段,次级河流仍需整治,农村面源污染综合防治还不够。农村环保工作起步晚、欠债多,地方财力有限,导致农村畜禽养殖污染、农村面源污染等问题未得到有效控制,已建成的部分治理设施运行和管理上仍存在着诸多困难,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不能全覆盖,农村公共环保服务供给仍然不足。老旧城区污水管网家底不清,仍存在雨污合流、污水管网破损、雨污管网错接混接、污水支管不到户等问题。

水资源利用和保护有待加强。全区缺水与水资源浪费并存,部分地区用水方式粗放加剧了供需矛盾,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不高;部分小水电站运行不规范,生态水量下泄不足,部分河流在枯水季节生态基流得不到有效保障。农田灌溉水有效效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挖掘,节水潜力有待进一步挖掘。农田灌溉以中小型灌区为主,且灌排设施标准低、渠系配套不全、老化损毁严重,农业灌溉配水能力和节水水平有待提高。

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亟待加强。全区部分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尚未根治。全区水利工程生态流量泄放机制尚未全面形成,花溪河、一品河、二圣河、黄溪河、鱼溪河等河道内水生态环境不容乐观,河流生态流量难以保证。三峡水库消落区生态问题仍然存在,急需采取治理措施。

水生态安全依然呈高风险态势。“十四五”期间巴南主要拓展空间位于长江沿线及花溪河、一品河、五布河下游河段,随着武新组团、职教城、鹿角片区的开发,长江巴南段、花溪河、一品河、渔溪河等部分河流面临水环境容量透支的境地,流域的水安全风险,极可能爆发“小污染,大事故”的情况。巴南区城镇饮用水取水口布局在长江城区沿岸,沿岸分布的部分工业企业存在一定环境风险,影响区域供水安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标率尚须进一步提升。全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任务艰巨,区内具有饮用水源功能的南湖、丰岩、响水水库等地旅游发展对饮水安全保护构成一定威胁。

第三节  加强水生态保护面临重要机遇

“十四五”乃至今后更长一段时期,巴南区水生态保护工作仍然处于重要机遇期,具有各方面有利条件和坚实基础。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也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习近平总书记一直心系长江,3次主持召开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强调“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个时期,要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要求“长江生态环境只能优化、不能恶化”,为保护好长江生态环境确立了总基调、提供了遵循,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护长江母亲河的坚定决心。《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出台实施,进一步体现了党和国家全面加强流域治理、切实保护好长江的坚决态度,为整个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发展以及生态安全等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

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战略为守护一江碧水带来有利契机。随着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和加快推进,使重庆战略地位凸显,为重庆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赋予了全新优势、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成渝地区同处长江上游,位于“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交汇处,是长江主要水源涵养地,对维护国家生态安全至关重要,在国家发展大局中具有独特而重要的战略地位。《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纲要》均明确将生态环境保护摆在重要位置,并对加强长江保护与修复提出了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有助于更好地保护好长江母亲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担起“上游责任”,强化“上游意识”,必将推动全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更加巩固。巴南幅员面积大、生态条件好、发展纵深位居中心城区之首,是主城都市区南向发展重要拓展区。重大国家战略交汇为山清水秀美丽巴南建设带来新机遇,赋予了更强劲的内生动力。

助推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基础更加牢固。“十三五”时期,巴南区上下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水十条”,扎实推进碧水行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城市和建制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船舶码头污染治理设施等水环境保护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依法治污、协同治污水平不断提升,为“十四五”时期在新的起点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实现“山清水秀美丽之地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

“十四五”时期,巴南区面临的区域形势更加复杂,经济社会发展不确定性显著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机遇与挑战并存,总体上看机遇大于挑战,必须不断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锚定2035年重庆基本建成山清水秀美丽之地目标,以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不断筑牢长江上游(巴南区)重要生态屏障。

第二章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第四节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为核心,以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生态修复、水安全保障、水文化建设为重点,以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为工作方针,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同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水生态共建水环境共保,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全面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加快构建现代化水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努力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新目标,推动山清水秀美丽巴南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第五节  基本原则

——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注重保护与发展的协同性、联动性、整体性,按照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协调,以高水平保护引导推动高质量发展。

——以人为本,多元共治。以人民为中心,顺应群众对美丽河湖的向往,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水生态环境问题,不断提供更多优质的水生态产品,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因地制宜,系统防治。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协同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统筹“五水”共治,推动跨区域、跨流域生态环境共建共保和流域上下游地区互动协作,切实改善区域水生态环境质量。

——协同联动,落实责任。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面落实规划实施和水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上下联动、区域联动、部门联动,确保水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多方合力,全民参与。明确环境、水利、农业、住建等部门责任,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充分与重庆市水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衔接,合理部署规划任务,吸纳优秀科研成果,保证防治措施发挥实效。坚持全民参与,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引导公众自觉参与水生态环境保护及治理行动。

第六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巴南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城乡人居环境更加优美,长江上游(巴南段)重要生态屏障更加巩固,山清水秀美丽巴南建设取得有效进展。

——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到2025年,巴南区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市级以上考核断面地表水稳定达标,神童镇、百节堤坎和五步河3个市级考核断面稳定达到Ⅲ类,走马梁(敬老院)市级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Ⅴ类,城市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

——河湖生态用水得到进一步保障。到2025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3.04亿立方米以内;生态流量管理措施不断完善,五步河、一品河、花溪河等12条纳入十四五”期间“一河一策”的河流干流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

——河湖生态健康有效恢复。到2025年,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有效提升,长江干流(巴南段)、主要次级河流五布河、一品河、花溪河等河湖湿地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河湖岸线保护得到强化,推进长江干流(巴南段)两岸城市规划范围内滨水绿地等生态缓冲带建设,新增河湖生态缓冲带17千米,建设(恢复)湿地4万平方米。

——水环境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到2025年,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全区城市和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分别达到100%、93%;自动监测监控能力和智能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自动监控、重点涉水污染源排口出水水质自动监测实现全覆盖。

专栏2 “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核心指标目标表

类别

序号

指标名称

2020

现状

2025

目标

指标类型

水环境

1

市控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70

80

约束性

2

长江干流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3

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

100

100

约束性

水资源

4

全区年用水总量(亿立方米)

2.312

3.04

预期性

5

保持“有水”的河流数量(条)

以市级下达目标为准

约束性

水生态

6

长江干流鱼类生物完整性指数提升比例(%)

5-10

预期性

7

新增河湖生态缓冲带长度(千米)

17

预期性

8

新增建设(恢复)湿地面积(平方米)

4

预期性

水安全

9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100

100

约束性

10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

93

93

约束性

第三章 构建水生态屏障新格局

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立足水生态系统整体性和长江流域系统性,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等生态要素,深化“五水”统筹管理,持续构建“五屏四带”生态空间体系,不断筑牢长江上游(巴南段)和重庆主城都市区重要生态屏障。

第七节  建立水生态环境精细化管控体系

构建分区管控格局。以国家确定的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理体系为基础,以巴南区长江(重庆市)控制单元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空间载体,结合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重庆“主城都市区”水生态功能定位,构建以长江流域与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一区两群”流域区域协同治理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空间管控格局,实施以河湖为统领的空间管控体系。遵循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均衡的生态文明核心理念,结合水生态系统保护和经济发展要求,根据全区水资源的自然条件和开发利用现状,优化调整全区功能区划,协调水资源开发利用与水生态环境保护。

落实空间管控目标责任。依托水生态环境保护空间管控体系,结合巴南区长江(重庆市)控制单元资源禀赋、发展定位、水生态环境现状等要素,合理确定水生态环境管理目标,逐级明确行政责任主体。紧扣中心城区东部生态之城、南部人文之城建设方向,衔接全区国土空间规划布局和“三线一单”管控要求,明确流域内水域、湿地、水源涵养区、河湖生态缓冲带等重要水生态空间,落实空间管控目标责任。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河湖,应依法制定并实施限期达标规划,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强化生态空间管控。严格落实岸线空间管控,划定河湖岸线保护范围,制定河湖岸线保护规划,并纳入相应层级国土空间规划中进行空间管控,严格控制岸线开发建设,促进岸线合理高效利用。严禁在长江(巴南段)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严禁在长江(巴南段)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禁止在区内重点生态功能区布局对生态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产业。严禁重污染企业和项目向我区转移。除在安全或者产业布局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应进入工业集聚区。

第八节  推进流域区域协同治理

推进长江(巴南段)流域保护治理。坚持把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保障长江干流(巴南段)水质稳定达到优良,系统推进干支流和境内湖库协同治理,不断改善长江(巴南段)生态环境和水域生态功能,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推进长江流域绿色发展。优化区沿江产业布局,推动沿江一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搬迁整治。加大水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工作力度,推进南部新城、金竹和李家沱等城乡生活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完善龙洲湾街道、鱼洞街道等城乡雨污管网,加强污水再生利用,实施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进港口及佛耳岩等码头及航运污染风险管控。优化水资源配置,加强水资源调度,坚持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合理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强化水电站生态流量泄放监管,保障花溪河、一品河等重点河流生态流量,努力维护河湖健康。推进一品河、花溪河和黄溪河等流域水生态系统修复,严格落实长江(巴南段)流域重要水域“十年禁渔”政策,恢复加强流域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

加强“一区两群”区域协作和污染共治。深入贯彻“一区两群”协调发展战略,加强与南岸区、江津区、九龙坡区、綦江区等周边区域协作,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深化跨流域跨区域生态保护合作,建立上下游水质信息共享和异常响应机制;加强与南岸区污染共治,依托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两区共同建立水污染防治联防联控协作机制,推动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入河排污口等协同管理。建立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机制,协同开展“整治污水偷排直排乱排”等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建立生态环境监测协作机制,推进跨界水体监测网络建设,开展跨界断面水质联合监测等。推动主城都市区生态环境保护一体化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水生态共建环境共保。推动水生态共建,协同推进长江、铜锣山、明月山等生态廊道建设,共同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加强与温江多领域合作,深化污染共治,加强双方信息互通、经验共享、课题互商、短板互补、专家共讲等合作,共享生态环境科研成果。加强环境共管,贯彻实施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政策协同,坚持一张负面清单管两地,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管理制度体系,统一“长江支流”、“沿江1公里”、“合规产业园”等管控对象的界定标准和管控尺度,建立健全生态环境硬约束机制,为成渝地区完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健全跨区域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会商机制贡献巴南智慧。

第九节  强化流域要素系统防治

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等要素系统治理。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找准问题症结,精准施策,推动花溪河、五步河、一品河和长江(巴南段)等流域上中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治理。以重点流域、城市河段及其他重要水体为对象推进滨水绿地等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重点推动长江干流(巴南段)两岸城市规划范围内滨水绿地等生态缓冲带建设,强化整体施治,系统布局一批重大水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积极推进“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程,完成花溪河综合整治和花溪青龙湖水体治理,启动一品河、黄溪河“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科学推进水源涵养区、生态缓冲带保护与建设、重要湖泊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和水生生物多样性提升。

深化“五水”统筹管理。坚持系统治水,聚焦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保护水资源、保障水安全、彰显水文化,统筹推进全区域污染综合治理,加大长江巴南段和一品河、花溪河、五步河等流域干支流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力度,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坚持以水定产、以水定城,合理控制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提高环境风险防范和处置能力,大力推动水生态文化建设,加快解决流域生态突出问题,综合运用水资源调度、水生态保护、水环境治理等措施提高水环境质量,逐步提升花溪河水质,持续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切实保障巴南区水环境安全。

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严格实施水环境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健全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管理及目标分解落实考核机制,通过污染排放控制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加强排污许可证管理,将总量控制和污染物减排要求逐步纳入排污许可证,强化重点排污单位日常管理。积极推进排污权、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探索构建水生态碳汇体系,结合地形地势因地制宜实施排污口下游、花溪河、一品河和黄溪河等主要入河口处人工湿地建设。探索小微湿地群落构建方案,推进小微湿地建设试点,在城区、城郊,以及长江流域、五布河、一品河、花溪河等较大溪河附近,打造一批以景观营造功能为主导,兼具生态修复、水质净化等功能的小微湿地群落。有序推进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容改造、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强化冬水田、生态缓冲带、水源涵养林等建设,探索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固碳增汇工程。

第四章  巩固深化水环境治理

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以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为抓手,统筹源头防控和末端治理,巩固深化工业、生活、农业农村、船舶污染治理,有效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切实保护好长江母亲河,推动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再上新台阶。

第十节  开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按照重庆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全区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以长江巴南段及主要支流2公里范围内入河排污口底数为基础,开展入河排污口分类,明确责任主体,建立责任清单,完成入河排污口命名和编码并建立台账。制定全区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要求和时限,并根据入河排污口分类和“查、测、溯”情况,按照“取缔一批、合并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研究制定和落实“一口一策”整治方案,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到2023年,基本完成全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工业企业、规模化畜禽养殖、规模化水产养殖、港口码头排污口的整治;到2025年,完成全区排污口排查和长江干流(巴南段)沿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并建立长效机制。

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强化排污口分区管理,规范排污口设置审批;加强入河排污口环境执法,依法查处未经同意设置排污口或不按规定排污的行为,严厉查处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方式的违法行为;督促排污口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定期开展巡查维护。水质超标的水功能区,实施更严格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要求;对未达到水质目标的水功能区,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外,严格控制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

第十一节  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依法淘汰涉及污染的落后产能。严格落实《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促进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全面落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的淘汰和限制措施。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加大过剩产能压减力度。对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企业,依法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或停业、关闭。持续巩固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成果,防止死灰复燃。

严格生态环境准入。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硬约束,严格落实长江经济带战略环评,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强化规划环评引领,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明确区域产业布局、发展规模和环保准入等要求,对不符合规划环评要求的项目不予审批,防止结构性的环境问题。落实环境保护综合名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等规定,结合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动态更新和调整负面清单内容,严控高污染、高环境风险项目和过剩产能项目上马,严格落实“上大关小”“区域替代”“倍量削减”“以新带老”等措施。

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升级。把绿色化作为全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高质量发展、培育新经济增长点的重要基石,全面推行“生态+”“+生态”发展新模式,推动传统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推动构建以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为主体的生态经济体系。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培育发展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设计和绿色供应链。发展壮大节能环保、清洁能源等产业,引导企业生产过程清洁化,鼓励企业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或清洁生产诊断,用更少的排放创造更多的经济效益。探索开展工业园区清洁生产试点,逐步实现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推行企业循环式生产、园区循环化改造、产业循环式组合,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完善工业园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落实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管理主体责任,开展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及配套污水管网排查整治。加快实施园区管网混接改造、管网更新、破损修复改造,推动园区生产废水应纳尽纳。开展现有工业园区污染治理设施升级,完成界石组团等等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建设;所有新建工业园区、工业集聚区按要求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鼓励有条件的园区实施化工企业废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实时监控”。

推进流域污染源排放量管理。规范排污许可证核发与日常监管,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按证排污、自行监测、台账编制和定期报告责任,按照“谁核发、谁监管”的原则,依证严格开展监管执法,依法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到2025年,排污许可证环境管理台账、自行监测和执行报告数据基本实现完整、可信,能够支撑流域污染源排放量管理。

第十二节  深化城镇生活污染防治

补齐城镇污水收集管网短板。全面开展巴南建成区管网现状调查,摸清管网底数,到2025年建成全区城市生活污水管网普查数据库。加大污水收集管网改造建设力度,加快实现城区和场镇雨污分流,开展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应急医院配套污水管网工程、娄溪沟箱涵流域排水管网新改建项目、鱼洞片区污水管网新改建项目,加快补齐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管网短板,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到2025年,基本消除城区建成区生活污水直排口和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8%以上、集中收集率达到73%以上,乡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5%以上。

全面提高污水处理能力。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建鱼洞街道金竹污水处理厂和界石镇南部新城污水处理厂2座,新增城市污水处理能力60000吨/天,重点提升李家沱、花溪、界石、木洞、鹿角新城等片区污水处理能力,实施木洞污水处理厂扩能、界石污水处理厂提标和李家沱排水有限公司三期工程。综合采取强化日常运维管理、推进技术升级改造等措施,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达标改造,完成圣灯山镇、惠民街道、接龙镇、安澜镇、石滩镇、双河口镇6个镇污水处理厂达标改造。继续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新建高速公路服务区必须同步建设污水治理设施。

提升生活污水处理厂出水标准。新建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全部按照一级A标及以上排放标准设计、施工、验收,到2025年,全区城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不低于一级A标排放标准;建制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日处理规模100吨及以上的农村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不得低于一级B标排放标准;推进尾水深度治理及资源化利用。

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长效机制,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并向社会公布水质监测结果。加强巡河管理,及时发现解决水体漂浮物、沿岸垃圾、污水直排等问题,不得新增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继续实施城区水体沿线管网建设、绿化建设等措施,巩固城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推动实现城市水体长治久清。

第十三节  推进农业农村污染防治

持续推进农村环境整治。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主要内容,开展区内建制村环境整治。建立绩效评估机制,组织开展“十三五”农村环境整治成效评估,对整治效果不理想的村社实施提质增效,确保“整治一个、见效一个”。

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农村污水处理设施与配套管网建设,加强乡村振兴试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推动惠民街道、天星寺镇等有条件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向近郊周边农村延伸,加快建设石龙镇金星村村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开展圣灯山镇、惠民街道、接龙镇等6个镇10个村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技改,实施东温泉镇、安澜镇、惠民街道等11个镇20个村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网改造及整改,逐步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和污水达标排放。完善农村污水处理长效机制,因地制宜推广城乡一体化运维、第三方运维和村庄自行运维等方式。探索推广农田水利建设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相结合模式。至2025年,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0%,基本完成农村常住人口200户或500人以上的农村集聚点、农家乐和民宿等乡村旅游集中区域的生活污水治理,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的农户覆盖率达95.73%。

统筹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全面开展区内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建立清单台账。以纳入国家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为重点,综合采取“控源截污、清淤疏浚、生态修复、基流调控”等措施,统筹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与农村生活污水、畜禽粪污、水产养殖污染、种植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村改厕工作,大力开展农村水系综合整治。到2025年,基本消除较大面积的农村黑臭水体。

加快农业绿色发展。完善巴南区农业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鼓励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提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水平,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强农膜污染治理,推进退化耕地综合治理。实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依法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统一规划,推行水产健康养殖。

防治畜禽养殖污染。严格执行畜禽禁养区、限养区、适养区“三区”管理规定,合理引导和优化养殖产业布局。推进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升级,带动畜牧业绿色可持续发展。健全种养结合生态循环机制,加快发展种养有机结合的循环农业,提倡畜禽养殖场种养结合消纳养殖粪污。支持规模种植业基地建设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或规模企业,打造一批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新典型、新模式。因地制宜扩大推广稻田综合种养等复合经营新模式、异位发酵床养殖和“畜-沼-果蔬”等循环利用新路径。推广立体种养型循环模式,因地制宜发展畜沼果(菜、草)、鱼菜共生、稻渔、林下鸡等种养循环模式。重点在姜家、石滩、石龙、接龙等镇优化、提升一批循环立体种养型示范基地。鼓励和引导第三方处理企业将畜禽养殖场(户)粪污进行专业集中处理;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实用技术、装备、工艺及模式的研发集成,因地制宜推广粪污全量收集还田利用等技术模式。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

加强水产养殖污染专项治理。严格按照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的“三区”范围,合理布局养殖区域,科学确定养殖规模和养殖密度,在养殖区内新建、扩建水产专用养殖场(池)应配套建设养殖尾水治理设施。发展绿色水产养殖,开展生态渔养殖基地建设项目,提高水产养殖饵料利用率。开展养殖场池塘尾水直排问题及治理情况摸底调查,督促制定并落实“一场(塘)一策”整改方案。梯次推进30亩以上专用池塘养殖场落实尾水治理措施,实现养殖尾水达标排放、循环使用或资源化利用;鼓励30亩以下水产养殖场采取种养结合的方式,促进废弃物等就近就地消纳利用。开展池塘“一改五化”生态养殖集成技术、池塘鱼菜共生、稻渔综合种养技术等生态养殖模式示范和推广,加强外来物种养殖监管。加强水产养殖尾水监测,推动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到2025年实现养殖尾水有效治理。

加强农业种植污染防治。强化规模种植户技术指导,加大种植业投入结构调整力度,加快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步伐和日常管护。因地制宜推广配方施肥、有机无机配施、水肥一体化等化肥减量重点技术和抗病品种、绿色防控、专业化统防统治等农药减量重点技术,从源头控制农业种植污染。到2025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稳定在40%以上,化肥、农药使用总量较2020年保持零增长或负增长。探索推广蓄留冬水田、生态拦截沟等末端控制技术,净化农田退水及地表径流。

第十四节  加强船舶码头污染防治

推进现有船舶改造升级。严格执行《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加强对船舶防污染设施设备配备、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落实《400总吨以下内河船舶水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在加快完成100—400总吨船舶生活污水收集处置装置改造基础上,推进100总吨以下产生生活污水的船舶污水收集处置装置改造。严格执行老旧运输船舶管理规定和船舶强制报废制度,依法淘汰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高污染、高能耗船舶。

加大船舶污染防治。规划建设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推动船舶垃圾收集上岸集中处理,实现船舶污染物零排放,到2025年,全区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率达到100%。加强船舶“收集—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监管,深化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联单制度,探索在全区水域推广船舶污染物协同治理信息平台,推动实现港口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全过程电子联单闭环管理。

第五章  着力保障河湖生态用水

秉持“节水即治污”的理念,坚持节水优先,强化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深化水资源管理,落实节水措施,着力提高用水效率。强化河湖库水量调度管理,保障重点流域生态流量,督促落实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下泄措施,切实保障河湖基本生态用水需求。

第十五节  深化水资源管理

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加强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健全用水总量、用水强度控制指标体系,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用水定额管理,根据各区域水资源承载力,确定水资源宏观控制指标总量控制,加快制定各级河流(流域)水量分配方案,细化流域和区域取水总量控制指标,严格控制流域和区域取用水总量。到2025年,全区用水总量控制在3.04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8%和22%,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均下降5%。

实施用水全过程管理。全面加强水资源节约、开发、利用、保护、配置、调度等各环节监管,重点是做好合理分水、管得住水、加强节水监管。加强规划水资源论证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建立健全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经济结构体系和社会发展布局。从城乡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和工业企业等重点领域发力,加强对重点用水户、特殊用水行业用水户的监督管理,推行系统的区域性节水制度、节水行动、节水机制。加快推进各领域、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提高水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抑制不合理用水需求,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第十六节  落实节水措施

强化农业节水。结合农业产业发展导向,对农业主产地大力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水肥一体化项目、农业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农业用水计量设施配置等工程。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节水改造,加快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步伐,发展高效节水灌溉试点示范,加快智慧灌区建设。结合巴南区乡村振兴布局,实施水肥一体化灌溉工程。到2025年,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1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14。推广池塘“一改五化”生态集成技术,发展“稻+X(鱼、虾、蟹等)”种养模式。

推进工业节水。严格实行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以水资源供需矛盾突出及水污染严重的地区和高耗水行业为重点,加大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力度,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加快淘汰落后用水工艺和技术,全面提升工业节水水平。完善工业园区管网,提高工业水重复利用率,减少工业管网损失率。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依法查处违法取水用水行为。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节水工艺和技术。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和水效领跑者创建工作,引导巴南工业园区内企业实施节水改造,到2025年,重点用水企业节水型企业建成率不低于40%,规模以上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2%以上。

加强城镇生活节水。推进节水配套设施建设,重点推进老城区、老小区等老旧供水管网更新改造,协同推进二次供水设施改造。通过强化生活与服务业用水管理,加强城市供水管网改造,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进一步推广节水设施和器具,提高城市生活用水效率。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普及节水型器具,深入推进节水型机关、节水型学校建设。到2025年,城镇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低于10%,公共节水器具普及率100%,新建节水型小区不低于20%,全部区级机关和70%的区级公共机构建成节水型公共机构。

第十七节  推进再生水循环利用

推进区域重点领域再生水循环利用。加强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规水多元、梯级和安全利用,逐年提高非常规水利用比例。结合现有污水处理设施提标升级扩能改造,系统规划城镇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合理安排城镇污水处理厂、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及再生水调蓄设施布局,确保再生水供需平衡、净化能力与调蓄能力匹配。充分利用现有河道、湖库、洼地、坑塘等,建设人工湿地、再生水调蓄和输配设施,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十四五”期间,进一步扩大再生水利用范围、利用量和完善再生水管网“末梢”,逐步提升再生水利用率。

第十八节  有效保障河湖生态水量

积极推进生态流量管理全覆盖。开展五步河、花溪河等主要河流控制断面生态流量保障试点,落实河道内生态流量。到2025年,生态流量管理措施基本健全,辖区内流域面积大于100平方公里的河流不出现因水电站不泄放流量导致的断流。

健全河湖生态流量保障机制。制定并落实五步河、花溪河和一品河等干流及支流生态流量保障方案,明确生态流量目标、责任主体和主要任务、保障措施。抓好重要河流断面生态流量确定与管控,建立生态流量水量监控预警和调度机制,对实施生态流量保障的河流、湖库进行清单式管理,落实各部门主体责任和流域管理机构监管责任。

加强河湖生态流量监管。加快建设重要河湖生态流量控制断面的监测设施,提高重要水文断面生态流量在线监测设施覆盖率。依托现有水文站网和流域、区域水资源信息报送机制,逐步将河湖断面水资源监测信息接入重庆市生态流量监测网络。抓好全区现有水库和已建电站的生态流量泄放措施建设,水库、水电站、闸坝等水工程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标准,建设完善生态流量监测设施。

加强江河湖库水量配置与调度管理。优化水资源配置,将保障生态流量目标作为硬约束,突出生态用水重要性,提升生态用水量占比。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科学制定湖库水量调度方案和调度计划。推进将长江巴南段干流水利水电工程的生态用水调度纳入日常运行调度规程,建立常规生态调度机制,保证河湖生态流量。

严格水电项目开发利用。巩固全区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成果,严控小水电开发建设,促进小水电科学有序可持续发展。探索建立鼓励小水电退出激励机制。

第六章  大力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修复

牢固树立“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从生态系统整体性和流域系统性出发,坚持保护为主、修复为辅,强化生态空间管控,提升水源涵养能力,推动重要湿地修复与建设、重点河湖水生态功能恢复,强化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

第十九节  提升水源涵养能力

严格重要水源涵养区用途管制。以饮用水水源地为重点,加强水源涵养区管理。生态保护红线内的重要水源涵养区严格按生态保护红线进行管理,生态保护红线外的重要水源涵养区要限制或禁止损害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的经济社会活动和生产方式。

强化重要水源涵养区保护修复。科学开展水源涵养林建设,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格控制和合理规划矿产资源开发,防止矿产资源开发破坏生态系统水源涵养功能。大力推进实施“两岸青山·千里林带”工程,全面实施2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到2025年,初步完成长江巴南段干流两岸适宜区域林地建设,重要水系、水源周边涵养林种植。

加强重要水源涵养区监督管理。开展重要水源涵养区基本状况、生态状况、人类活动本底情况和其他相关基础信息调查,建立重要水源涵养功能区基础信息台账;建立水源涵养监测预警机制,逐年评估重要水源涵养区面积、性质、功能变化情况,并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节  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

强化湿地保护。加强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强化湿地类型自然公园建设,推动建设花溪河口湿地公园,建设小微湿地群落。严格控制占用湿地,建设项目选址、选线应当避让湿地,无法避让的应当尽量减少占用,并采取必要措施减轻对湿地生态功能的不利影响。针对被侵占蚕食的滨河、滨湖湿地,到2023年,逐一明确整治方案,限期退出并推进生态恢复。

实施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探索在重点排污口下游、主要入河口处等关键节点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设施。推进城乡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工程建设。

第二十一节  推动重点河湖水生态修复

开展重点河湖生态修复和缓冲带建设。严格执行《重庆市水污染防治条例》,划定长江干流(巴南段)及支流绿化缓冲带。以重点流域、城市河段及其他重要水体为对象推进滨水绿地等河湖生态缓冲带建设,重点推进长江干流(巴南段)两岸城市规划范围内滨水绿地等生态缓冲带建设,围绕主要次级河流源头区,把重点放在水源工程的水库饮用水源水生态修复领域,实施响水水库、下涧口水库、乌烧丘水库重点水源地生态修复工程,积极推进“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程,启动一品河、黄溪河“清水绿岸”治理提升工程。以五布河为载体,积极申报创建巴南区示范河湖建设工程。

第二十二节  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

加强水生生物生境与多样性保护。全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保护长江干流(巴南段)支流湿地与河流湖泊等生物多样性保护关键区域。严格落实长江(巴南段)流域重要水域十年禁渔政策,加强长江重庆段四大家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巴南区涉及该保护区实验区的“渝北区洛碛镇—涪陵区镇安镇”段)保护。加强外来水生生物入侵预警。

第七章  全面防控水环境安全

坚持预防为主,完善水环境风险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全力保障水环境安全。

第二十三节  保障饮用水安全

巩固城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成果。实施巴南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提升整治工程,因地制宜开展生态涵养林、生态沟渠、生态浮岛、生态护坡及人工湿地等建设。加强新大江水厂和长江鱼洞水厂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信息化、风险防范与应急能力建设,逐步退出一级保护区内农业种植和经济林。“十四五”期间,全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保持在Ⅲ类以上。

加大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力度。加快推进全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加快推进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与勘界立标,同步完善标志标牌和隔离防护设施,依法清理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工业企业,全面清理整治保护区内的环境问题。督促不达标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编制达标方案,综合采取水源更换、集中供水、污染治理等措施,保障居民饮水安全。到2025年,全区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完成比例达到95%,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93%。

强化饮用水水源风险防范能力。建立健全饮用水水源环境档案管理制度,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将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纳入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整治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持续推进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工作,定期开展应急演练。

加强饮用水水源环境监管。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回头看”,落实定期巡查制度,加强水源地日常监管。加强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水、末梢水的全过程管理。加大饮用水安全状况信息公开力度,引导公众监督。强化部门合作,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协调联动机制,提高水源地环境安全保障水平。

第二十四节  加强环境风险评估

深入开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围绕“事前风险防控—事中应急响应—事后损害赔偿与恢复”建立全过程环境风险监控、预警、应急、处置等防控体系,严格落实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要求,督促指导环境风险企业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确定环境风险等级,登记(更新)环境风险源信息,督促企业根据环境风险评估情况完善环境风险防控与应急措施。

全面开展区域性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完善重点流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建立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数据信息获取与动态更新机制,绘制重点区域、重点流域环境风险“一张图”,推动区域、流域环境风险评估信息化、动态化。定期开展巴南区域内长江干流(巴南段)流域、重点工业园区、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提高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水平。2025年,全区行政区域、重点工业园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备案实现全覆盖。

第二十五节  落实风险防控措施

落实企业风险防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环境风险企业建立健全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强化污染物应急收集、处理等设施规范化建设,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物资和器材,组织人员培训和应急演练,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治理,加快提升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环境风险防控能力。

落实区域风险防控措施。按照重庆市制定的《重庆市开展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工作方案》,以巴南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长江干流(巴南段)等经济社会影响较大的环境敏感目标为重点开展“南阳实践”经验推广,编制“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响应方案,加快提升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

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管控。严禁单壳化学品船和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长江干线。禁止在长江流域水上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

第二十六节  提升水环境风险预警能力

加强水生态环境监管智能化支撑能力建设。加快推进水质自动监测能力建设,综合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风险感知与预警能力。加强区内各部门、相邻区县数据共享,提升大数据分析研判能力。到2025年,基本实现巴南区市控断面水质自动监测、重点涉水污染源排口出水水质自动监测全覆盖,配合重庆市建成水生态环境智能监管系统。

第二十七节  强化水环境风险应急处置

深化环境应急演练。落实应急演练制度,开展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每年至少开展1次以“企业主体、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专家支撑、社会救援”的环境应急综合演练。强化环境应急处置能力日常训练,督促指导重点环境风险企业按要求开展环境应急演练。

建立完善联防联控机制。修订完善与公安、农业农村、交通、应急等相关部门(单位)联防联控机制,落实各级各部门信息共享、监测预警、应急救援、应急物资保障、事故风险防控工作责任,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部门联动。建立健全与南岸区、江津区等长江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强化突发环境事件隐患联合排查整治,联合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第八章  积极促进水文化精神传承

立足“山水之城·美丽巴南”目标定位,以“美丽河湖”和“两江四岸”建设为契机,推进水文化创建,打造人水和谐新格局。

第二十八节  加强水文化建设

推进城市水文化建设。积极推进“两江四岸”治理提升工程,开展长江干流(巴南段)、一品河、花溪河和黄溪河水岸环境综合治理,发挥水生态环境治理在城市品位提升中的驱动作用,促进“两江四岸”巴南段核心区岸线及滨江区域环境整体提升,建成“山水之城、美丽巴南”滨江水岸集中展示区。

推动建设美丽河湖。以区政府为主体,因地制宜实施生态流量保障、水生态保护修复、水环境治理等措施,推动河湖实现“有河有水、有鱼有草、人水和谐”,以五布河为载体,积极申报创建巴南区示范河湖建设工程,使人民群众直观感受到“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治理成效、河湖之美。

挖掘和弘扬精神形态的水文化遗产。系统整理总结巴南区水文化的基本内涵、核心元素和表征符号,对有关水文化的传说、歌谣、诗赋、碑文等传统文化开展精神水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将水文化理念带进校园,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水文化建设队伍中,通过出版杂志、图书、歌曲、画册、比赛等多种文化形式,全方位打造巴南区水文化项目。

强化水文化宣传。大力弘扬水文化,加强水情宣传是水文化发展的重要环节。加强传播载体建设、传播平台建设和内外学习交流,发挥水利工程设施、水利风景区、水情教育基地的作用,向社会公众充分展现治水兴水的人文关怀和文化魅力。针对不同的群体,不仅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街头宣传栏等传统媒介,更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型传媒资源,开展多层次、多种类、多形式的持续宣传活动,深化社会各界人士对水的认识,营造爱水、护水、节水的社会氛围,使水文化深入人心。

第二十九节  加强水文化宣传

挖掘和弘扬精神形态的水文化遗产。系统整理总结巴南区水文化的基本内涵、核心元素和表征符号,对有关水文化的传说、歌谣、诗赋、碑文等传统文化开展精神水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将水文化理念带进校园,吸引更多高素质人才到水文化建设队伍中,通过出版杂志、图书、歌曲、画册、比赛等多种文化形式,全方位打造巴南区水文化项目。

强化水文化宣传。大力弘扬水文化,加强水情宣传是水文化发展的重要环节。加强传播载体建设、传播平台建设和内外学习交流,发挥水利工程设施、水利风景区、水情教育基地的作用,向社会公众充分展现治水兴水的人文关怀和文化魅力。针对不同的群体,不仅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街头宣传栏等传统媒介,更要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型传媒资源,开展多层次、多种类、多形式的持续宣传活动,深化社会各界人士对水的认识,营造爱水、护水、节水的社会氛围,使水文化深入人心。

第九章  保障措施

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地方政府水环境保护责任。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严格规划实施考核,拓宽资金渠道,加强科技支撑,确保规划目标、规划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第三十节  组织保障

落实责任分工。区人民政府对辖区水环境质量负责,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负责把规划确定的水生态环境保护控制性指标及主要任务纳入本区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组织本辖区规划实施,逐年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分解规划项目,建立规划实施和落实责任清单,确定重点项目实施进度安排、政策措施、推进要求及责任分工,并向社会公开。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狠抓落实,研究解决突出水生态环境问题,齐抓共管,形成工作合力。各级河长要加强对责任河流的巡查,分级分段组织领导、统筹协调责任河流的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工作,统筹解决河流管理保护问题,依法监督相关单位履行职责。各类排污单位作为落实治污减排、环境风险防范等具体措施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保护法律法规和制度,加强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与运行管理,开展自行监测,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第三十一节  制度保障

健全目标责任制。将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到区级有关部门及各镇街政府,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各责任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责职能,逐条逐项制定细化措施,落实具体工作责任人,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保质保量完成水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任务。

完善水环境质量底线管理清单。明确各年度断面水质目标、具体责任人、责任分工。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地区要制定水质达标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未达到质量底线要求的地区,要基于环境质量改善要求,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合理确定排污单位污染物排放种类、浓度、许可排放量等要求。在排污口下游、干支流入河地区因地制宜地大力建设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

完善监督执法机制。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效能监察,推动环保督察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推进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将规划落实情况纳入对区级部门和镇街环保督察的内容。加强执法能力建设,逐步完善与水生态、水资源、水环境有关政策实施和执行的监督机制,加强有关执法队伍的能力建设,严肃执法,对污染水环境、破坏水生态的违法行为利剑高悬,坚决打击和遏制环境违法行为,使执法监督成为保障规划实施的坚强后盾。

第三十二节  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建立水生态环境专项资金,优化污染防治和水生态保护修复等专项资金用途,优先保障与群众健康、上级考核任务相关的饮用水源地保护、重点流域、断面等领域规划项目的实施,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深化以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通过“以奖促治”等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各单位、各部门积极争取上级部门支持,争取财政转移支付、中央及市级预算内投资、生态补偿、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和两山基地建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专项规划资金、国家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等建设资金。

拓宽投融资渠道。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以企业和业主资金投入为主,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培育壮大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加大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政府和社会资金合作模式的支持力度,吸引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保领域。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环境保护基金。鼓励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环境保护基金,引导更多社会资本、民营资本参与水生态环境保护,建立民间资本和社会力量投入规划实施的多元化投资机制。

探索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与南岸区等区县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流域上下游公平、持续发展。深化毗邻区县水环境联防联控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协同。探索建立上下游镇街生态补偿机制,调动镇街水生态治理的积极性。

第三十三节  科技支撑

强化技术力量支撑。在市生态环境局的指导下,加强与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科院重庆绿色智能技术研究院等科研院所,以及西南大学、重庆大学等院校的技术合作,针对五布河、花溪河、一品河等重点河流,围绕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障、水生态修复、环境监测与应急保障等重点领域的重大科技需求加快突破关键共性技术瓶颈,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先进成熟技术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广泛借鉴其他地区治理水污染、修复水生态的先进科学技术和成熟经验,逐步探索形成适合本地区的水生态修复、水污染治理方案。探索开展废水处理减污降碳及循环利用的协同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构建废水净化与同步产能、废水深度处理与循环利用模式,为减污降碳协同治理提供实用型技术。

强化大数据信息支撑。建立完善水生态环境保护大数据顶层设计,形成清晰明确、运行顺畅的大数据管理构架,统一标准规范,统一数据接口,打通信息壁垒,促进数据共享,实现从水质到污染源的溯源证据链,及从污染源到水质的预警预报体系,畅通水生态环境保护自动在线监测、实时预警、溯源治理“一张网”,推进水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

第三十四节  公众参与

强化信息公开。建立健全水生态环境相关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公开地表水断面水质状况、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等生态环境信息和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情况相关信息,发布水生态环境状况年度报告。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如实向社会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加强宣传教育。挖掘提炼展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蕴含的水生态环境保护理念和智慧,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大宣传教育推广力度,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依托世界水日、世界地球日、国际环境日等国际性环境保护节日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水生态环境保护体验和实践活动,引导动员社会各界积极践行勤俭节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鼓励购买使用节水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依托中小学节水教育、水土保持教育、环境教育等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环保社会实践活动。

强化社会监督。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建立激励机制,引导公众在水环境保护建言献策、污染源排放监督等方面积极参与。,进一步畅通群众环境举报渠道,建立鼓励公众参与和民间团体参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监督机制,充分发挥举报热线和网络平台作用。通过公开听证、网络征集等形式,充分听取公众对重大决策和建设项目的意见,提高公众参与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话语权和参与度。公开曝光环境违法典型案件,积极推行环境公益诉讼。引导和规范生态环保非政府公益组织发展。

附表1

重庆市巴南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表

序号

河流名称

断面名称

断面属性

年度水质目标

2021

2022

2023

2024

2025

1

蒲河

神童镇

市控考核断面

2

一品河

百节堤坎

市控考核断面

3

花溪河

走马梁(敬老院)

市控考核断面

4

五步河

砖厂

市控考核断面

附表2

重庆市巴南区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目标表

序号

区县

水源地名称

水质类别要求

(达到或优于)

1

巴南区

巴南区花溪街道长江新大江水厂水源地

Ⅲ类

2

巴南区

巴南区长江鱼洞水厂水源

Ⅲ类

3

巴南区

巴南区长江大江水厂水源

Ⅲ类

附表3

重点项目清单

所属控制单元:长江(重庆市)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

实施年限(年)

责任部门

一、水环境治理项目

1

金竹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新建金竹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20000吨/天

鱼洞街道

2021-2025

区城乡建委、相关部门,有关镇街、各平台公司

2

南部新城污水处理厂新建工程

新建南部新城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40000吨/天

界石镇

2021-2023

区城乡建委、相关部门,有关镇街、各平台公司

3

李家沱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

现有规模80000吨/天

新增规模40000吨/天

李家沱街道

2021-2025

区城乡建委、相关部门,有关镇街、各平台公司

4

城市雨污管网建设工程

新建84公里雨污管网

相关镇街

2021-2025

区城乡建委、相关部门,有关镇街、各平台公司

5

雨污水管道新建工程

新建雨污水管道市政管道约52公里。

龙洲湾街道、鱼洞街道、一品街道、安澜镇、圣灯山镇

2021-2025

区城乡建委、相关部门,有关镇街、各平台公司

6

新建市公共卫生医疗救治中心应急医院配套污水管网

新建排水管道11公里,沿鱼溪河输送污水至下游惠民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

惠民街道

2020-2021

区住房城乡建委、惠民街道 

7

木洞污水处理厂扩能

扩建木洞污水处理厂,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为1万吨/天。

木洞镇

2021-2022

重庆国际生物城、区住房城乡建委、木洞镇

8

界石组团污水处理厂提标

新增部分构筑物及部分设施设备,出水提标至准四类水质

界石镇

2021-2025

区经济园区公司、区住房城建乡委、界石镇

9

初期雨水收集与处理工程

完成雨水塘6070立方米,陂塘湿地10600立方米,雨水湿地9600立方米,初期雨水设施4240立方米。

龙洲湾街道、鱼洞街道

2021-2025

区城乡建委、相关部门,有关镇街、各平台公司

10

建设海绵城市

完成约18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

相关镇街

2021-2025

区住房城乡建委,相关镇街

11

鱼洞街道2分区雨污管道建设工程

新建雨水管道DN300-dn600约2.4公里;新建雨水沟0.6公里;新建污水管道DN400-dn500约2.3公里;路面破除及恢复,管道疏通,现状管线保护,现状管线修复,土方开挖及回填等。

鱼洞街道

2021-2025

区城乡建委、相关部门,有关镇街、各平台公司

12

鱼洞街道4分区雨污管道建设工程

新建雨水管道DN300-dn1000约3.2公里;新建雨水沟0.85公里;新建污水管道DN400-dn800约0.8公里;路面破除及恢复,管道疏通,现状管线保护,现状管线修复,土方开挖及回填等。

鱼洞街道

2021-2025

区城乡建委、相关部门,有关镇街、各平台公司

13

鱼洞街道5分区雨污管道建设工程

新建雨水管道DN300-dn800约2.2公里;新建雨水沟1.0公里;新建污水管道DN400约0.6公里;路面破除及恢复,管道疏通,现状管线保护,现状管线修复,土方开挖及回填等。

鱼洞街道

2021-2025

区城乡建委、相关部门,有关镇街、各平台公司

14

鱼洞街道7分区雨污管道建设工程

新建雨水管道DN400,约1.0公里;新建污水管道DN400-dn600约0.8公里;路面破除及恢复,管道疏通,现状管线保护,现状管线修复,土方开挖及回填等。

鱼洞街道

2021-2025

区城乡建委、相关部门,有关镇街、各平台公司

15

鱼洞街道8分区雨污管道建设工程

新建雨水管道DN400-DN500,约1.6公里;路面破除及恢复,管道疏通,现状管线保护,现状管线修复,土方开挖及回填等。

鱼洞街道

2021-2025

区城乡建委、相关部门,有关镇街、各平台公司

16

鱼洞街道11分区雨污管道建设工程

新建雨水管道DN300-DN500,约0.4公里;新建污水管道DN400约0.2公里;路面破除及恢复,管道疏通,现状管线保护,现状管线修复,土方开挖及回填等。

鱼洞街道

2021-2025

区城乡建委、相关部门,有关镇街、各平台公司

17

娄溪沟箱涵流域排水管网新改建工程

对流域面积为6平方公里的娄溪沟箱涵流域实施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排水管网设计,完善污水管网系统,实施管网错接、漏接改造,实现雨污分流以及箱涵清淤及管网破损修复。

李家沱街道

2021-2025

区城乡建委、相关部门,有关镇街、各平台公司

18

一品河流域新建污水处理厂工程

新建桥口坝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500立方米/天,出水标准一级A标;新建旺天新村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50立方米/天,出水标准农排一级;新建南龙社区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50立方米/天,出水标准农排一级;新建圣灯山村污水处理站:设计规模50立方米/天,出水标准农排一级。

一品街道桥口坝村、圣灯山镇旺天新村、安澜镇南龙社区、圣灯山镇圣灯山村

2021-2025

区城乡建委、相关部门,有关镇街、各平台公司

19

巴南区圣灯山、安澜、一品、百节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工程

巴南区圣灯山、安澜、一品、百节污水处理厂扩容提标,现有规模4700吨/天,新增规模9300吨/天

百节社区、一品街道、安澜场镇、圣灯山场镇

2021-2025

区城乡建委、相关部门,有关镇街、各平台公司

20

一品河流域圣灯山场镇,安澜场镇泵站新建、改造工程

圣灯山污水泵站改造:原位拆除重建,设计规模720 立方米/天;安澜污水泵站改造:360 立方米/天扩容至1000 立方米/天;新建龙浒峡漂流游客中心提升泵站:设计规模120 立方米/天。

圣灯山场镇,安澜场镇

2021-2025

区城乡建委、相关部门,有关镇街、各平台公司

21

五布河沿线管网改造工程

改造整治五布片区(含五布社区、小桥村和狮子村)约6公里二三级管网;新建和改造东泉片区(含东泉社区、东泉村、锡滩村,以及五布河沿线相关居民集中点)约16公里二三级管网。

东温泉镇

2020-2021

东温泉镇、区住房城乡建委

22

木洞场镇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新建污水管网约3.5公里,新建雨水管网约1公里。

木洞镇

2021-2025

木洞镇、区住房城乡建委

23

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技改

石龙镇金星村新建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圣灯山镇、惠民街道、接龙镇、安澜镇、石滩镇、双河口镇6个镇共10个村开展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技改

石龙镇、圣灯山镇、惠民街道、接龙镇、安澜镇、石滩镇、双河口镇

2022-2030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

24

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网建设及整改

东温泉镇、安澜镇、惠民街道等11个镇共20个村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网改造及整改

东温泉镇、安澜镇、惠民街道

2022-2025

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委、相关镇街

二、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1

一品河窑坝街生态修复工程

完成一品河窑坝街生态岸线恢复,修复生态缓冲带0.55公里。

龙洲湾街道

2021-2025

区城乡建委、有关街道

2

一品河龙洞湾大桥至箭滩河大桥段生态修复工程

完成一品河龙洞湾大桥至入江口段生态岸线恢复,修复生态缓冲带3.8公里。

龙洲湾街道、鱼洞街道

2021-2025

区城乡建委、有关街道

3

一品河百节下堤坎生态修复工程

完成一品河百节下堤坎段生态岸线恢复,修复生态缓冲带0.3公里。

龙洲湾街道、鱼洞街道

2021-2025

区城乡建委、有关街道

4

黄溪河鱼洞四小至华熙文体中心段生态修复工程

完成鱼洞四小至华熙文体中心段生态岸线恢复,修复生态缓冲带1公里。

鱼洞街道

2021-2025

区城乡建委、有关街道

5

黄溪河鱼洞轻轨站段生态修复工程

生态缓冲带建设约18658平方米,沸石滤床建设约1500平方米,河道基质修复约4000立方米,配套挺水植物、沉水植物种植、400米维护步道等。

鱼洞街道

2021-2025

区城乡建委、有关街道

6

黄溪河渝南大道至大江厂段生态修复工程

生态缓冲带建设约18597平方米,生态护岸约10063平方米,连锁孔砖护岸约10000平方米,沸石滤床约2000平方米,河道基质修复约4000立方米,配套挺水植物、沉水植物种植、1500米维护步道等。

鱼洞街道

2021-2025

区城乡建委、有关街道

7

花溪河综合整治

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实施控源截污(截污纳管、原位调蓄、面源控制)、内源控制(清淤疏浚、生物残体清理、生态驳岸)、生态修复(人工增氧、生态净化、岸带修复)、净化活水(植物净化、人工湿地、混凝沉淀、高效处理、活水调水)等

相关镇街

2020-2023

区住房城乡建委、相关镇街

8

木洞景区生态环保项目

滨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总用地面积约12公顷,含景观铺装、植物种植等;五布河河岸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面积约100公顷,含护岸治理、景观绿化等;木洞老街管网改造及景观提升工程,涉及石宝街、解放路、前进路等总长度约2700米,含街巷铺装、综合管网、景观提升、旅游配套设施等。

木洞镇

2021-2025

巴洲文旅集团、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建乡委、区水利局、区城市管理局、木洞镇、

9

水生态修复及水资源保护

区内各镇街针对区内面上河流、水库进行生态修复、改善水质

相关镇街


区水利局

10

两江四岸”治理提升项目(花溪河湿地公园片区、贯通工程李家沱段、延伸工程巴滨绿岸段)

项目起点于二塘片区,终点位于鱼洞长江大桥段。岸线长度约22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岸线治理工程,交通步道系统工程,便民设施工程,小品工程,照明工程,智能化工程等。

莲花街道、鱼洞街道、龙洲湾街道、花溪街道、李家沱街道

2021-2024

区住房城乡建委、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三、水环境安全防控项目

1

高洞子水库备用水源规范化建设

标识设立及防护隔离工程建设、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整治

圣灯山镇

2021-2023

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有关镇街

2

丰岩水库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标识设立及防护隔离工程建设、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整治

石龙镇

2021-2023

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有关镇街

3

观景口水库备用水源地规范化建设

标识设立及防护隔离工程建设、保护区内环境违法问题整治

东温泉镇

2021-2023

重庆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区水利局、区生态环境局、有关镇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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