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环境应急>辖区突发环境事件应对情况

[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359H/2021-0040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08-06 [ 发布日期 ] 2021-08-19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做好汛期重点领域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生态环境部近期环境安全保障工作视频会议相关要求,进一步抓好2021年汛期环境应急和环境安全保障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汛救灾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对防汛救灾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当前防汛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为进一步做好防汛救灾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做好当前环境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树牢“宁可百日紧,不可一日松”思想,坚持环境安全“小事当大事干,没事当有事干”,压紧压实环境安全职责,绝不能掉以轻心,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全力以赴确保汛期生态环境安全。

二、重点工作

重点紧盯风险源企业、涉危险废物企业、饮用水水源地等,深入查找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问题,执法支队、土壤科、水科要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加强对镇街、区属国有公司、企业的指导,抽查部分风险源企业、涉危险废物企业、饮用水水源地,及时将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电子台账,督促企业及时制定整治方案限期进行整改销号。

三、加强应急值守

汛期严格执行应急值守三项制度(即领导带班和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指挥调度和24小时战勤战备制度、预警研判和24小信息搜集制度),做到随时有人在岗、随时设备正常、随时信息畅通。严格执行应急响应“五个第一时间”要求(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第一时间调查处置、第一时间应急监测、第一时间报送报告、第一时间发布信息)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将污染控制到最低限度,坚决防止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发生。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2021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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