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预算/决算>决算

[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359H/2022-0031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2-10-17 [ 发布日期 ] 2022-10-17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负责贯彻执行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方针政策。根据职责和授权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生态环境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机制。牵头协调对一般及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配合区政府对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和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3.负责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实施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许可证制度,组织确定水、大气等纳污能力,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水、大气、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噪声、光、恶臭等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监督防止地下水污染。负责入河排污口的设置管理。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监督管理核安全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核技术应用、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组织开展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工作。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受区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实施生态环境监测制度、规范和相关标准。组织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生态环境信息网,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开展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调查评价、预测预警。建立和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贯彻执行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承担国家履行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在我区的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对外交流与合作。11.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制度,对接中央及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区级生态环境保护督查工作。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以及跨区域、跨流域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具体执法交由相关执法队伍承担,并以部门名义统一执法。13.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开展生态环境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14.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15.按照法律法规和市、区相关规定,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16.承担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17.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工作。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9.职能转变。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统一行使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与行政执法职责,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全面落实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安全,建设山清水秀美丽之地。

(二)机构设置。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属行政单位,内设7个科室:办公室、审批科、环境督查与法制科、综合管理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与固体废物管理科。

(三)单位构成。下设3个事业单位,分别是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监测站、重庆市巴南区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均为一级预算单位;1个国有公司,为重庆禹润排水有限公司。无二级预算单位。

(四)人员情况。人员编制19名,含行政编制18名,机关工勤编制1名;实有16人,含行政15人,机关工勤编制1人;退休人员11人,遗属0人。另外,纪委驻派4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1年度收入总计5618.53万元,支出总计5618.5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54.51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增加。本部分的收入总计包括收入合计、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包括本年支出合计、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

2.收入情况。2021年度收入合计5274.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81.19元,增长17.4%,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274.93万元,占1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343.6万元。

3.支出情况。2021年度支出合计5618.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8.11万元,增长30.0%,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94.02万元,占10.6%;项目支出5024.51万元,占89.4%。此外,结余分配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3.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我单位无结转和结余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618.53万元。较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954.51万元,增长20.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274.9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01.19万元,增长20.6%,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071.61万元,下降36.8%,主要原因是环保督察整改项目资金已直接调整资金指标到对应执行镇街,未列入我单位支出。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343.6万元。

2.支出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18.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8.11万元,增长33.8%,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28.01万元,下降32.7%,主要原因是环保督察整改项目资金已直接调整资金指标到对应执行镇街,未列入我单位支出。

3.结转结余情况。2021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3.6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我单位无结转和结余资金。

4.比较情况。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4.6万元,占2.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4.6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增加了重大项目前期工作-农村污水治理设施、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水生态环境保护及重大项目前期工作-水源地规划建设方案编制项目。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91.82万元,占1.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2.12万元,增长15.2%,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31.9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6万元,增长40.3%,主要原因是医疗缴费基数调整。

(4)节能环保支出5307.86万元,占94.5%,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14.53万元,下降35.4%,主要原因是环保督察整改项目资金已直接调整资金指标到对应执行镇街,未列入我单位支出。

(5)农林水支出26.8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8万元,增长100.0%,主要原因是追加了2021年乡村振兴第二批(一河一治)项目资金。

(6)住房保障支出35.54万元,占0.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3.84万元,增长63.8%,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存基数调增。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94.0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81.8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7.74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公积金缴存基数调增、医疗缴费基数调整及社保缴费基数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平时考核、目标考核奖等。公用经费112.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86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严格内部管理,优化控制各项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20万元,下降10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1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7.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85万元,下降35.2%,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2.76万元,增长63.6%,主要原因:一是无偿调拨一辆公务车我单位使用,公车运行成本增加;二是花溪河中央督察整改工作、迎接市生态环境督察回访、市生态环境局专项回头看等工作接待费用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我单位无因公出国(境)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数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是我单位无公务车购置。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0%,与上年数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4.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2万元,下降20.0%,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严禁公车私用,公车运行维护成本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27万元,增长36.0%,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偿调拨一辆公务车到我单位使用,公务车增加,相应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公务接待费2.3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环保督察,涉及水、土壤、大气污染防治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5万元,下降53.5%,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49万元,增长184.0%,主要原因是产生了花溪河中央督察整改工作、迎接市生态环境督察回访、市生态环境局专项回头看等工作接待费用。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17批次23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9.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4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2.14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86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严格内部管理,优化控制各项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0.4万元,下降35.01%,主要原因是严格内部管理,优化控制各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21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9.0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1.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7.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2.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4%,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2.7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46.4%。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部门整体和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7项,涉及资金5024.51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形式开展绩效自评0项。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财政处室


自评总分(分)

100

部门

联系人

叶艳丽

联系电话

62551569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预算

资金

(万元)

年初

预算数

全年(调整)

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5618.53

5618.53

5618.53

100

10

10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11.保障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运行维护,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5天以上;2.河流水环境达标率达100.0%,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92.0%以上;3.污染地块土壤治理效果达标率达100.0%,专家评审通过率达100.0%,完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绩效评估;4.完成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工作;5.完成缴纳16个镇街污水处理厂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6.开展2021年全区三线一单调整,完成市级下达任务;7.开展2021年全区辐射安全状况评估和监督监测、辐射应急能力建设;8.提高环保执法水平,满足环保系统能力建设要求,完成市对区考核;9.按照《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每年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国家、市级、区级重点监控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单的企业、上一年度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企业、上一年度被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的企业、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级别企业等需要开展环境信用评级的单位进行环境信用评价;10.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核定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再重点地段、重要拐点等关键控制点设立界桩,在醒目位置竖立统一规范的标识牌。

20211.保障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运行维护,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5天以上;2.河流水环境达标率达100%,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92.0%以上;3.污染地块土壤治理效果达标率达100.0%,专家评审通过率达100.0%,完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绩效评估;4.完成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工作;5.完成缴纳16个镇街污水处理厂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6.开展2021年全区三线一单调整,完成市级下达任务;7.开展2021年全区辐射安全状况评估和监督监测、辐射应急能力建设;8.提高环保执法水平,满足环保系统能力建设要求,完成市对区考核;9.按照《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每年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国家、市级、区级重点监控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单的企业、上一年度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企业、上一年度被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的企业、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级别企业等需要开展环境信用评级的单位进行环境信用评价;10.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核定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再重点地段、重要拐点等关键控制点设立界桩,在醒目位置竖立统一规范的标识牌。

2021年完成1.保障4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运行维护,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5天以上;2.河流水环境达标率达100%,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92.0%以上;3.污染地块土壤治理效果达标率达100.0%,专家评审通过率达100.0%,完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绩效评估;4.完成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工作;5.完成缴纳16个镇街污水处理厂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6.开展2021年全区三线一单调整,完成市级下达任务;7.开展2021年全区辐射安全状况评估和监督监测、辐射应急能力建设;8.提高环保执法水平,满足环保系统能力建设要求,完成市对区考核;9.按照《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每年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国家、市级、区级重点监控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单的企业、上一年度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企业、上一年度被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的企业、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级别企业等需要开展环境信用评级的单位进行环境信用评价;10.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核定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再重点地段、重要拐点等关键控制点设立界桩,在醒目位置竖立统一规范的标识牌。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

得分

系数

%

指标权重

(分)

指标

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保障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运行维护

=

4

4

4

100

5

5


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修复

=

1

1

1

100

5

5


运行维护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及智能监管平台

=

1

1

1

100

10

10


施工扬尘控制示范工地创建(巩固)

=

20

20

20

100

5

5


机动车尾气路检

=

10000

10000

12200

100

5

5


河流水环境达标率

%

=

100

100

100

100

5

5


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

100

100

100

100

5

5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

%

92

92

92.6

100

10

10


完成全区辐射利用单位安全状况评估和监督监测、完成辐射应急能力建设

=

58

58

58

100

15

10


完成南泉、龙洲湾、东温泉遗留无主和零星采石点位生态修复

=

10

10

34

100

15

10


保障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

=

16

16

16

100

15

15


提高全区人居环境

100

5

5


说明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污染防治攻坚战

项目

编码


自评

总分

(分)

100

主管

部门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财政

处室

经建科

项目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1444.043

1444.043

1444.043

100

10

10

其中:

市级支出







补助区县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11.保障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运行维护,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5天以上;2.河流水环境达标率达100%,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92%以上;3.污染地块土壤治理效果达标率达100%,专家评审通过率达100%,完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绩效评估;4.完成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工作;5.完成缴纳16个镇街污水处理厂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6.开展2021年全区三线一单调整,完成市级下达任务;7.开展2021年全区辐射安全状况评估和监督监测、辐射应急能力建设;8.提高环保执法水平,满足环保系统能力建设要求,完成市对区考核;9.按照《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每年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国家、市级、区级重点监控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单的企业、上一年度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企业、上一年度被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的企业、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级别企业等需要开展环境信用评级的单位进行环境信用评价;10.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核定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再重点地段、重要拐点等关键控制点设立界桩,在醒目位置竖立统一规范的标识牌。

20211.保障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运行维护,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5天以上;2.河流水环境达标率达100%,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92%以上;3.污染地块土壤治理效果达标率达100%,专家评审通过率达100%,完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绩效评估;4.完成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工作;5.完成缴纳16个镇街污水处理厂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6.开展2021年全区三线一单调整,完成市级下达任务;7.开展2021年全区辐射安全状况评估和监督监测、辐射应急能力建设;8.提高环保执法水平,满足环保系统能力建设要求,完成市对区考核;9.按照《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每年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国家、市级、区级重点监控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单的企业、上一年度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企业、上一年度被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的企业、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级别企业等需要开展环境信用评级的单位进行环境信用评价;10.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核定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再重点地段、重要拐点等关键控制点设立界桩,在醒目位置竖立统一规范的标识牌。

2021年完成1.保障4个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的运行维护,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5天以上;2.河流水环境达标率达100%,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92%以上;3.污染地块土壤治理效果达标率达100%,专家评审通过率达100%,完成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绩效评估;4.完成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工作;5.完成缴纳16个镇街污水处理厂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6.开展2021年全区三线一单调整,完成市级下达任务;7.开展2021年全区辐射安全状况评估和监督监测、辐射应急能力建设;8.提高环保执法水平,满足环保系统能力建设要求,完成市对区考核;9.按照《重庆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每年需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国家、市级、区级重点监控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名单的企业、上一年度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企业、上一年度被处以5万元以上罚款的企业、较大及以上环境风险级别企业等需要开展环境信用评级的单位进行环境信用评价;10.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核定生态保护红线边界,再重点地段、重要拐点等关键控制点设立界桩,在醒目位置竖立统一规范的标识牌。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运行维护巴南区大气环境网格化监测及智能监管平台

=

1

1

1

100

20

10


辐射利用单位安全状况评估数量

=

58

58

58

100

10

10


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修复数量

=

1

1

1

100

10

10


机动车尾气路检数量

=

10000

10000

10000

100

10

10


空气质量监测站点维护

=

4

4

4

100

10

10


入河排污口监测个数

=

33

33

33

100

10

10


年度优良天数

300

300

308

100

10

10


城市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

%

=

100

100

100

100

10

10


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

%

92

92

92.6

100

10

10


说明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环评和排污许可经费

项目

编码


自评

总分

(分)

100

主管

部门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财政

处室

经建科

项目

联系人

王绍政

联系电话

13752885280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70.14

70.14

70.14

100

10

10

其中:

市级支出







补助区县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1年开展全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审查,开展承诺制项目抽查复核;开展全区排污许可监测计划和执行报告的监管。

2021年开展全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审查,开展承诺制项目抽查复核;开展全区排污许可监测计划和执行报告的监管。

2021年开展全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审查75个,开展承诺制项目抽查复核58个;开展全区排污许可监测计划和执行报告的监管182家。圆满完成了预算目标。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开展全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审查数量

60

60

75

100

20

10


开展承诺制项目抽查复核

%

30

30

100

100

20

20


开展全区排污许可监测计划和执行报告的监管率

%

=

100

100

100

100

20

20


达到市级监管质量要求率

%

=

100

100

100

100

20

20


及时完成率

%

=

100

100

100

100

10

10


服务对象满意率

%

80

80

90

100

10

10


说明


















项目绩效自评表

项目

名称

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实绩资金-市对区考核指标工作经费

项目

编码


自评

总分

(分)

100

主管

部门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财政

处室

经建科

项目

联系人

叶锦鸿

联系电话

18983714315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

总金额

年初

预算数

全年

(调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执行率

%

执行率

权重

执行率

得分

(分)

90

90

90

100

10

10

其中:

市级支出







补助区县







当年绩效目标

年初绩效目标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2021年度完成通过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设计调查问卷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环境质量改善达标率(大气、水、土壤、自然生态保护、声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社会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等指标,提升人民群众生活环境。

2021年度完成通过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设计调查问卷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环境质量改善达标率(大气、水、土壤、自然生态保护、声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社会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指标,提升人民群众生活环境。

2021年度完成通过由市生态环境局牵头设计调查问卷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环境质量改善达标率(大气、水、土壤、自然生态保护、声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行动计划、社会公众生态环境满意度调查指标,提升人民群众生活环境。

绩效指标

指标

名称

计量

单位

指标

性质

年初

指标

调整

指标

全年

完成值

得分

系数

%

指标

权重

(分)

指标得分

(分)

是否核心

指标

5项考核指标完成率

%

100

100

100

100

20

20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

300

300

308

100

20

10


考核工作完成及时率

%

=

100

100

100

100

20

20


考核工作开展总成本

万元

=

60

60

60

100

20

20


提升人民群众生活环境

有效改善

100

10

10


满意度率

%

80

80

80

100

10

10


说明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我单位未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自评。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我单位的自评项目均已完成年度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一、基本情况

良好生态环境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增进民生福祉的优先领域,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加强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开展了一系列根本性、开创性、长远性工作,推动污染防治的措施之实、力度之大、成效之显著前所未有。

2021年,区财政安排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资金2400万元,巴南区生态环境局以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紧扣中央、市工作部署、“十四五”生态环境规划、市对区目标考核任务,以解决环境问题为突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包括蓝天保卫战、水生态环境、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16个镇街污水处理厂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三线一单专项、辐射安全建设、环保投诉问题处置、年度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和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区域保护工程等子项目。

评价情况

区财政局委托管理咨询公司对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重点绩效评价综合权重得分86.50分,等级为“良”。

总体来看,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以全面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围绕污染防治攻坚战任务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巴南区生态环境局紧扣民生福祉,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改善环境质量;推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提升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效能;守住生态环境底线,防范化解各类风险。全面完成全年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提升幅度居全市前列。

三、需重点关注的问题

(一)管理制度不够完善

项目管理制度方面,需完善项目实施方案及细则、项目实施过程管理、项目监管、项目绩效目标运行监控制度等,包括实施细则、项目监督、检查、指导等相应项目管理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追踪项目实施效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升项目管理效能。

(二)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

项目本年预算资金1410万元,本年预算资金支出1160.29万元,本年预算执行率82.29%。项目资金执行率偏低

(三)项目绩效指标设置不够明确,绩效监控力度不够

项目绩效指标在产出数量、产出质量指标设置不够明确;项目通过绩效目标任务考核完成情况进行事后绩效监控,应开展绩效目标运行监控,跟踪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和预算执行进度,及时纠正偏离绩效目标的情况,促进绩效目标的顺利实现,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力。

(四)生态环境质量有待提高,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有待提升

1.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有待提高

一是巴南区五大千亿级产业园、中小企业集聚区将集中达产达效,总量减排空间有限,能源消耗总量和排放强度逐年加大,“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面临挑战,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有待提高。五条次级河流及其支流整治任务艰巨,大小水电站星罗棋布,生态水流量稳定难以保障,水环境质量提升困难;二是生态环境基础设施薄弱。巴南区生态环境基础设施仍相对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城镇污水管网缺失破损,治理设施不足,雨污混流问题突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年久失修且水质达标率低。

2.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待提升

生态环境治理主体较为单一,仍以政府主导为主,依赖政府监管被动开展污染治理的现象比较普遍,市场参与有限,企业治污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社会组织与公众参与渠道不畅通,能力薄弱。部门间协作机制不健全的问题,监管责任未完全压实。基层生态环境监管执法能力不足,生态环境监测网络覆盖不全面,生态监测评估能力较为薄弱,现代信息技术在生态环境监管中的应用处于起步阶段。

四、有关建议

(一)完善项目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如细化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过程监督检查管理、项目监督检查等管理制度和规范,形成项目管理机制,促进项目管理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建立项目管理长效机制,强化制度保障,用制度指导工作、提高效能,确保项目管理长效机制有序运行。

(二)落实责任主体,提高资金使用执行率

1.落实资金项目的主体责任,制定好详细的实施计划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工作并安排资金使用,采取有力措施,及时监查,及时研究协调项目中问题,确保项目执行及顺利推进。

2.提高项目资金执行率。一是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一套将项目评估、编制目标、预算执行监控、评价结果应用相互融合促进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从而规范管理,提升水平,促进项目预算执行率;二是提高预算编制水平。在编制预算时,本着实事求是,量力而行的原则,详细统计分析往年决算,结合当年工作安排,将结转结余资金、上级转移支付、项目推进情况等因素进行预计和测算,合理编制预算,从而提升预算的科学合理性以及预算执行的准确性和预算执行率;三是加强预算执行监管力度。加强预算执行过程的动态监督,及时掌握项目执行过程中的情况和适时动态,倒逼各部门加快项目进度,促进预算的有效执行和支出的及时实现,从而促进预算执行率的提升。

(三)加强绩效管理,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一是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合理地设置细化量化绩效目标,按绩效目标符合明确性、可量性、相关性、可完成性的绩效管理基本原则,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求,参照国家、省级相关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以项目绩效目标为基础,合理设置细化的绩效指标,在编制绩效目标时应做到绩效目标明确、清晰、细化、量化,以全面反映项目预期产出及绩效效果。

二是建立绩效管理机制、做好项目绩效运行监控,主要从资金安排与管理监控(资金支付、资金到位、资金安全性等)、项目管理与实施监控(项目管理制度及执行、项目具体工作任务实际开展情况及趋势、项目实施计划的实际进度情况及趋势及项目实施计划的调整情况等)、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绩效产出指标的完成值、绩效效果的实现程度及趋势,相关满意度指标的实现程度等)等方面,开展绩效运行监控,进行阶段性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规范资金使用,保障预算执行进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合规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目标任务管理,提升环境治理能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1.加强污染防治攻坚目标任务分解及落实。目标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部门、责任人,做到责任主体明确、工作标准明确、完成时限明确、完成目标效果明确,各部门准确把握目标任务要求,强化目标意识,围绕项目目标任务制定目标任务详细计划、实施方案,做到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有考核,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守护好“底线”等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效能。

2.强化督促检查,整改落实到位。加强目标任务督促检查,确保项目质量,对项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原因、自查自纠,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目标任务、责任人及整改时限,并追踪整改效果及整改核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的解决,保障项目有效实施。

3.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以减污除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继续深入开展与推进污染防治行动,推进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一是坚持问题导向,根据突出的生态环境和治理情况,认真盘查,找准短板及问题原因,聚力攻坚,实现更大突破。二是突出科学精准,统筹环境保护与“六稳”“六保”工作,注重科学调度、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把生态环境治理作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巩固提升经济运行向稳向好向优态势。三是加强生态环境监管现代信息技术建设。强化现代化信息技术在生态环境监测领域的作用,建立健全基于现代感知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的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确保数据“真、准、全、快、新”。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66219969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