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59H/2022-00047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2-14 | [ 发布日期 ] | 2022-02-14 |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
3.负责减排目标的落实。
4.负责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财政性资金安排的意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和监督工作。
5.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6.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
7.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
8.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
9.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11.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查。
12.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
13.负责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
14.组织开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
15.按照法律法规和市、区相关规定,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
16.承担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7.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党建工作。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内设7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审批科、环境督查与法制科、综合管理科、水生态环境科、大气环境科、土壤与固体废物管理科,下属一级预算单位3个,分别是:巴南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巴南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及巴南区环境宣传教育信息中心,1个国有公司重庆禹润排水有限公司,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9819.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819.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 199.31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及公用经费拨款减少14.70万元,项目经费增加214.0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9819.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0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4.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22.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1.67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9700.31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199.3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4.7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214.01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865.8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865.84万元,比2021年减少824.3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54万元,比2021年减少14.7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309.30万元,比2021年减少809.6万元,主要原因是污染防治攻坚战项目经费减少。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0.95万元,与2021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接待费4.95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0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34.51万元,比上年减少35.53万元,主要原因为例行节俭。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35.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2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3.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35.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2.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2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13.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309.3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0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00辆、执勤执法用车0.0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0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00辆、执勤执法用车 0.0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叶艳丽 联系方式:023-66219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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