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59H/2022-00049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财政预算、决算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2-14 | [ 发布日期 ] | 2022-02-14 |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对本区大气、水体、生物、噪声等各种环境要素的质量状况,按国家统一规定的要求,进行经常性监测、分析,收集、储存和整理环境监测数据资料,定期向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上级监测站呈报本区环境质量状况和污染动态的技术报告;
2.对本区各有关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视性测定,建立和健全污染源监测信息档案,为加强污染源管理和排污收费提供监测数据;
3.接受单位和个人委托,开展社会服务性监测;
4.参加制定本区环境监测规划和计划,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为进行环境管理所需要的各项监测任务;
5.参加污染事件调查,为仲裁环境污染纠纷提供监测数据;
6.建立环境监测业务培训、技术成果评定、工作考核及奖励机制,根据本区地域和重点项目需要开展环境监测技术研究;
7.制订本区内环境监测各项工作制度、业务考核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编制本站的质量手册、程序文件和作业指导书等监测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确保监测结果的公正、客观、真实、可靠;
8.编制环境监测周报、月报、季报、年报以及环境质量报告书,定期向区委、区府及相关部门呈报;
9.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区环境保护科技发展规划和计划;
10.负责环保科技、环保产业、环境标准的调查统计工作和数据更新工作;
11.承担区环境科学学会有关工作;
12.拟定环境监测能力建设计划,并批准后实施。
(二)单位构成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监测站是巴南区生态环境局下设的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财政全额拨款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编制32名,实际在编人员31人。内设3个机构处室,分别是:办公室,外出监测室,质控室,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865.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65.6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00万元,事业收入0.0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收入较2021年增加 9.05万元,主要是工资福利及商品服务支出经费拨款增加14.05万元,项目经费减少5.0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2年年初预算数865.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0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0.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77.8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32.3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3.5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预算721.95万元。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9.05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4.0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5.0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65.6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65.69万元,比2021年增加9.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5.69万元,比2021年增加14.05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40.00万元,比2021年减少5.00万元,主要原因是环境监测运行及设备维护费减少。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监测站2022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15.0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2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0.00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1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0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0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特种专业用车5.00辆。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0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00辆、执勤执法用车0.0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杨然 联系方式:023-898066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