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

[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359H/2024-0017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07-17 [ 发布日期 ] 2024-07-17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重庆市巴南区莲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全本查阅:http://www.cqbn.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nqcmb@163.com。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洲湾公园北路12号巴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综合窗口16,邮编:400055。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重庆市巴南区莲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装修改造项目

重庆市巴南区莲花街道丰华路15号

重庆市巴南区莲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重庆展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本项目环评包含一期二期合并评价。一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外立面装饰、结构加固、电梯安装等;二期对其1-5楼部分进行装修改造,包括室内装修工程、电气照明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等,以及空调、标识标牌、家具等设备设施。包含新建构筑物设置CT、DR室、消防控制室、设备间、新建外部钢结构楼梯等建设内容。项目按“两部一馆一专区”设置,分别设置全科医学部、妇幼健康部、中医馆、专科服务区。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妇女保健科/儿科/儿童保健科/口腔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中医科/中西医结合科。开设床位100张,牙椅1张,医务人员60人,管理及后勤保障人员10人,全年24小时运行,预计门诊接待量为180人次/天。

项目不设置食堂和住宿,依托周边社区餐饮及居住服务。项目采用集中供氧,氧气间位于主楼1F东侧。项目供热使用电为能源,病服被套使用烘干机高温消毒,口腔科器械消毒使用高温蒸汽灭菌机,使用电为能源,其他器械委托巴南区人民医院消毒,不设置锅炉房。项目手术室仅从事常规小型手术。项目不设置太平间;

项目口腔科使用树脂填料,不使用银汞合金。检验科采用自动分析仪器进行医学检验,使用标准配置的试剂盒,无需现场配置化学试剂。项目X射线透视结果由数字胶片打印机直接打印成像,无需洗印。项目不涉及蜡疗工序。

施工期:施工期的大气污染源主要是机械燃油废气、扬尘和装修废气。通过管理制度、规范设置围挡、地面硬化、湿法作业、加强运输车辆管理等方式控制;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场内回用不外排;噪音通过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或工艺、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禁鸣和限速等防治控制;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空调、污水处理站污泥,建筑废料、少量的生活垃圾及设备包装废料等。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送附近的生活垃圾收集点交环卫部门处理。建筑垃圾委托专业运输单位进行运输,由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装修废物分类收集处置,属于一般固体废物的交物资回收单位综合利用或交给有资质单位处置,属于危险废物的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遗留空调,交有资质物质回收单位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清掏,消毒处理后按市政污泥处置。

运营期:

1.废气:煎药废气设置排扇加强通风,熏蒸废气自然通风无组织排放。口腔科石膏打磨、牙齿打磨废气配套设置有冲水装置,无组织排放,热牙胶机有机废气自然通风无组织排放;柴油发电机废气通过专用烟道引至辅助用房楼顶排放;医疗废物贮存点废气设置排风扇加强通风,及时转运,密闭贮存,消毒杀菌;污水处理站臭气引至活性炭吸附装置除臭后引至主楼房顶排放。

2.废水:对原有污水处理站进行改建,设置处理工艺为“格栅+调节+混凝沉淀+生物接触氧化+斜管沉淀+消毒”、处理能力为60立方米/天的污水处理站,废水达预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鱼洞污水处理厂处置达《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后,尾水排入长江。

3.固废:生活垃圾:院区设垃圾桶,保洁清运至垃圾收集箱,由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体废物:未受感染性污染的输液瓶(袋)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分类存放,定期交物资回收单位处置,中药渣于煎药间内密闭容器袋装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置。于辅助用房1F设置一个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面积约10平方米。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地面进行硬化,应设置环保标识标牌,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不得混入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项目产生的中药渣于煎药间设置密闭收集桶,每日交环卫部门处置。

医疗废物、危险废物:主要包括五类医疗废物以及废紫外灯管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在医疗废物贮存点进行妥善存放。辅助用房1F中部房间为医疗废物贮存点,面积约10平方米。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设置医疗废物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文件要求设置标识牌,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等文件要求做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相关;按照《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HJ421-2008)设置包装及标牌,依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安部 交通运输部部令第23号)相关规定对废物进行登记、交接和转移的管理。污泥、栅渣: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委托专业公司负责清掏,清掏的污泥采用石灰消毒后交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医院不设暂存点。生活垃圾:院区设垃圾桶,保洁清运至垃圾收集箱,由环卫部门处置。

4.噪声:基础减振、墙体隔声和消声降噪、合理布局等措施

5.其他:项目柴油、次氯酸钠暂存均设置容积大于容器容量的托盘,污水处理站,医疗废物贮存点重点防渗设置,配置消防设施、吸附材料等应急物资,泄漏物料能够在区域内全部收集,不会渗漏到外环境。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巴南发改审发〔2023〕391号;

巴南发改审发〔2023〕29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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