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区生态环境局>政务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重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情况

[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359H/2024-00230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4-10-08 [ 发布日期 ] 2024-10-08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 (汽摩工业智能制造产业园-铭泰维尔项目)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全本查阅:http://www.cqbn.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nqcmb@163.com。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洲湾公园北路12号巴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综合窗口16,邮编:400055。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

对策与措施

相关部门意见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1

汽摩工业智能制造产业园-铭泰维尔项目

重庆市巴南区南彭功能区组团

重庆铭泰中铭科技有限公司司

重庆学正环境污染治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单位自建厂房进行建设,主要产品为汽车扰流板、塑料壶,本项目建筑面积为40213平方米,总占地面积31408平方米,建成后本项目生产汽车扰流板20万件、塑料壶600万只、纯组装产品发动机组10万台、动力机组10万台。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0.17%。

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废气主要为设备现场搬运产生的灰尘,对周围大气环境产生影响很小。(2)施工期废水产生生活废水,依托标准厂房配套生化池进行处理。(3)施工期噪声通过合理布置施工设备,同时噪声经距离衰减和墙体隔声后,对外部环境影响很小。(4)施工期固体废物包括废包装、生活垃圾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处置,废包装经收集后外售。

运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环境空气。运营期产生的注塑、脱模废气 、吹塑废气由集气罩收集经过三级活性炭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由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油烟管道引至楼顶排放。(2)地表水环境。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厂区生化池,经生化池处理后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重庆公路物流基地污水处理厂,最终排入花溪河(3)声环境运营期设备运行噪声通过基础减振、合理布局、厂房隔声处理。

(4)固体废物。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暂存,最后交废品回收站回收利用。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5)土壤和地下水防治。危废贮存设施、油品库房为重点防渗区,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T18597-2023)执行,危废贮存设施采取防风、防雨、防晒、防腐、防渗、防漏等措施;库房储油点采取防腐、防渗、防泄漏等工程措施。

重庆市巴南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103-500113-04-05-176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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