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59H/2025-00053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行政许可和便民服务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05 | [ 发布日期 ] | 2025-03-05 |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重庆南松医药总部基地项目(配套库房项目)、重庆巴南栋青 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http://www.cqbn.gov.cn。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bnqcmb@163.com。通讯地址:重庆市巴南区龙洲湾街道龙洲湾公园北路12号巴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D区,邮编:400055。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1 |
重庆南松医药总部基地项目(配套库房项目) |
重庆市巴南区麻柳嘴镇梓桐路1号 |
重庆南松凯博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重庆医设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新建2个库房(1栋甲类库房及1栋丙类库房)以及拆除现有临时的危废贮存库。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 |
施工期 项目在南松凯博公司现有厂区内预留用地上进行建设,拟拆除现有临时的危废贮存库,拆除作业应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要求进行。整个施工期较短,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一)废气:主要包括液体危废库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液体危废库挥发性废气经新建的废气治理设施处理,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能力为14600立方米/小时,经1根15米高排气筒高空达标排放。 (二)废水:拟建项目不产生废水。 (三)噪声: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仓库通风的风机、新建液体危废库的废气治理设施风机、空调外机及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70~80dB(A)。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吸声、消声、隔声、减振及绿化等综合措施。经预测后,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要求。 (四)固废:拟建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属于危险废物,集中收集交有资质单位统一清运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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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重庆巴南栋青 110 千伏输变电工程 |
重庆市巴南区木洞镇 |
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市南供电分公司 |
招 商 局 重 庆 交 通 科 研 设 计 院 有 限 公 司 |
新建巴南栋青110kV 变电站 1 座,主变 2×50MVA;扩建柳银110kV 变电站间隔2个;新建输电线路路径总长度7.02km(不含临时过渡方案路径长度约2.2km),其中架空线路路径总长度 6.95km,电缆线路路径总长度 0.07km;利旧既有线路路径长度约0.54km,新建杆塔 33 基(不含临时过渡方案塔基6基)。拆除110kV书桐东西线导线约1.0km,拆除杆塔1基(28#塔)。总投资89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万元。 |
施工期 (一)生态环境:本工程为点状工程,占地面积较小,对区域土地利用的影响较小。本工程变电站和塔基用地范围内未发现珍稀、濒危及国家级和重庆市级重点保护的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项目评价区未见国家级及重庆市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本工程的建设对区域自然植被、植物资源及野生动物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施工单位必须将地表建筑物及硬化地面全部拆除,及时清理残留在原地表上的砂石残余料及混凝土;牵张场等临时占地施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平整场地,并对场地覆土撒播草籽进行植被绿化,绿化播撒的草籽或恢复的植被需选用乡土种和常见种,禁止引进外来物种。 (二)声环境:本工程施工期噪声污染主要来自施工机械设备产生噪声。在采取相应措施后,本项目施工期变电站周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因工程施工期较短,施工结束后施工噪声影响将随之消失,因此本项目施工期噪声影响是短暂的、暂时性的。施工单位应严格执行《重庆市噪声污染防治办法》(渝府令〔2023〕363号)的规定。 (三)施工扬尘:本项目施工期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不大,影响是暂时的,施工结束后,其施工扬尘也将随之消失。本工程施工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主要是变电站施工,施工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重庆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21修正) 》中关于“扬尘污染防治”要求,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污染。 (四)地表水环境:本工程施工期废污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及施工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临时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于站外农田施肥,不外排,对周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施工废水经过沉淀处理,沉淀池上方若有含油废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下方沉淀后的清水回用于施工区域洒水抑尘,不外排。禁止在五布河木洞水厂水源地保护区内设置牵张场、施工营地,禁止将施工废污水和固体废物排入五布河,严禁在五布河内清洗机具、捕鱼、渣土下河等破坏水资源的行为。 (五)固体废物:本工程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栋青变电站基础开挖、线路塔基及电缆排管基础开挖产生的弃土弃渣;拆除线路产生的杆塔、导线、绝缘子等材料及塔基混凝土;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变电站工程多余弃土运往巴南区木洞镇合法弃渣场。架空线路塔基基础开挖产生的基槽余土临时堆放于塔基永久占地范围内,杆塔施工结束后就地压实填平或附近低洼处夯实,不外运,不另设弃渣场。电缆线路电缆排管开挖土石方全部回填压实。拆除的杆塔、废导线、废金具等交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物资部门进行回收综合利用。拆除28#铁塔露出地面的混凝土基础建筑垃圾及时运往指定建筑垃圾消纳场。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会影响周边环境。本项目施工量较小,施工时间较短,施工期固废均妥善处置,因此施工期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一)电磁环境:根据类比分析,本工程栋青110kV变电站建成运行后,变电站四周围墙外的电磁环境也随着距离的增加逐步减小,本工程栋青变电站围墙外更远处的电磁环境也能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电场强度4000V/m 、磁感应强度100μT 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内。根据预测结果,本工程输电线路沿线电磁环境保护目标的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强度预测值均能控制在《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电场强度4000V/m 、磁感应强度100μT 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值内。 (二)噪声:变电站运行期的噪声主要来源于站内主变压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配电装置楼通风设备运行时产生的风机噪声。根据预测结果可知,在落实设计文件及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前提下,本工程建成投运后,变电站四周厂界处噪声贡献值39~47dB(A)之间,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在控制本期两台主变噪声源强(声功率级不高于82.9dB(A))以及站内屋顶轴流风机噪声源强(1m处声压级不高于65dB(A))条件下,运行期间加强变电站内主变及相关设备的管理,变电站运行期间对周边的声环境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相关标准允许范围内。在落实设计文件及本评价提出的噪声防治措施前提下,本工程建成投运后,变电站各侧声环境保护目标处的噪声昼间预测值在45~47dB(A)之间,夜间预测值在40~42dB(A)之间,声环境质量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三)废水:变电站内设置有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经变电站内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在站外市政污水管网建成前由值守人员定期清掏用于站外农田施肥,不外排;站外市政污水管网建成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五)固废:本工程运营后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栋青变电站值守人员生活垃圾。变电站内设置有垃圾桶,值守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站内的垃圾桶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处理,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变电站可能产生的废变压油、变压器油滤渣、废蓄电池等危废由有资质的单位及时收集处理,不在站内暂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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