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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359H/2021-0039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2-06 [ 发布日期 ] 2021-12-06

巴南区四举措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保障土壤环境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确保土壤环境质量符合规划用地要求,助推全区土地供应工作顺利开展,巴南区强化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一是明确责任和义务。明确建设用地土地储备单位主体责任和土壤污染责任人义务,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及时开展土壤状况调查。二是落实场地管控责任。要求土地储备单位认真履行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管护队伍,加强收储土地现场管护,防止场地内新增污染。三是完善集中评审机制。采用现场会议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集中评审,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及效率。四是树立风险防范意识。督促各单位在后期开发建设中加强监控,在开发建设中存在的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彻底清除污染隐患,确保环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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