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59H/2021-00259 | [ 发文字号 ] | 巴南环保发〔2021〕64号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1-08-02 | [ 发布日期 ] | 2021-08-04 |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巴南区贯彻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南环保发〔2021〕64号
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贯彻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各人民团体,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贯彻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实施方案》已经六部门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中共重庆市巴南区委宣传部
重庆市巴南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巴南区教育委员会
共青团重庆市巴南区委员会 重庆市巴南区妇女联合会
2021年8月2日
(此件正文公开发布,附件不公开)
重庆市巴南区贯彻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
(2021—2025年)》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精神,进一步增强全区市民生态文明意识,自觉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构建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化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坚持“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等重要指示要求,深入践行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切实担当新发展使命,推动巴南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新范例建设,着力构建生态文化体系和全民行动体系,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生态环保工作的良好局面,为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巴南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二)基本原则
——政治坚定,导向鲜明。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坚持正面宣传为主,积极主动作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用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紧紧围绕“十四五”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与任务开展宣传教育工作。
——统筹推进,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各镇街、相关部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完善联动高效的协作机制和合作平台,整合优质宣传资源,用好用活社会资源,广泛凝聚生态文明共识,形成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大格局。
——改革创新,精准宣传。结合宣传内容,创新宣传手段,提升宣传品质,使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更加适应差异化、分众化的传播趋势,不断提高宣传效果。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深入人心,“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全区各行各业牢固树立并广泛实践,“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社会共识基本形成。公民生态文明意识普遍提高,自觉践行《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把对美好生态环境的向往进一步转化为自觉行动,全区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明显。党政干部明责履职,企事业单位知法守法,社会组织和公众有序参与,导向鲜明、职责清晰、共建共享、创新高效、保障有力的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基本建立。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习行动
1.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区委党校(行政学院)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课程;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单位)要用好学习强国、重庆干部网络学院、集中理论宣讲等平台,深入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理论学习,准确把握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丰富内涵。〔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配合〕
2.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讨。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和市委安排部署,聚焦理论和现实问题,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讨。每年举办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专题研习培训会或座谈交流会不少于1次。〔区生态环境局、区委宣传部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配合〕
(二)开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行动
1.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组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讲团,通过线上线下、沉浸体验、互动交流等方式,推动生态文明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进乡村。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组织开展宣传宣讲志愿服务活动,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基层落地生根。持续做好“发言人来了—环保微宣讲进园区”活动。举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青年宣讲活动,充分发挥青年在传播环保专业知识和生态文明理念中的力量。〔区生态环境局、区委宣传部、团区委牵头,区文明办、区教委、区妇联、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配合〕
2.做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紧紧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巴南实践,在重点媒体推出重大措施、主要成效、重要进展和重点案例的专题访谈和深度报道,在大型商圈、公共交通等载体,每年推出一批体现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核心要义的公益广告进行广泛宣传。〔区生态环境局、区委宣传部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配合〕
(三)开展新闻宣传与舆论引导行动
1.加强新闻宣传。精心策划重大新闻主题宣传,共同讲好巴南生态文明故事。深度挖掘一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亮点,定期在“巴南政务”微博及“巴南发布”、“爱巴南”等平台上广泛宣传。健全新闻发布制度,每季度召开1次新闻座谈会(或媒体通气会),每年联合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在区政府新闻中心共同召开1次新闻发布会。〔区生态环境局、区委宣传部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配合〕
2.做实舆论监督。发挥媒体舆论监督作用,建立区委宣传部、区生态环境局、区融媒体中心多方联动的媒体曝光协调机制,在巴南日报、巴南电视台设置“生态环境曝光台”,主动对一些环境违法行为和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进行舆论监督。(区生态环境局、区委宣传部牵头,区融媒体中心、各镇街配合)
3.强化舆情处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舆情监测、信息共享、分析研判和引导处置。加强舆情应对能力建设,鼓励支持将舆情服务纳入政府采购事项。把政务新媒体作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和政务舆情回应的重要平台,加强部门间和系统内政务新媒体互动,建立协作机制,形成统一发声、同频共振的宣传效果。〔区生态环境局、区委网信办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配合〕
(四)开展社会宣传品牌创建行动
1.联动开展重大环境节日品牌宣传。积极争取承办六五环境日市级主场活动;每年要围绕“4.22”地球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生物多样性日等主题,联合区级有关部门、镇街开展巴南区主场宣传活动;各镇街每年要组织开展2次以上生态环境主题宣传活动,形成全区联动宣传效应。鼓励支持学校、企业、社区、环保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等开展生态环境宣传。(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委、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配合)
2.深入推进“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实践活动和“山水之城•美丽之地”环保志愿服务活动;提高活动参与性、互动性、体验性和实践性,将主题实践活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委、团区委、区妇联、各镇街配合)
3.创建地方特色宣传活动品牌。围绕长江大保护、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无废城市”建设、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等重点工作,每年至少组织1次特色品牌主题宣传活动,拓展活动新意,创新活动形式,推动全区市民广泛参与。〔区生态环境局、区委宣传部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配合〕
(五)开展生态文化传播行动
1.打造生态文化精品项目。充分发挥生态文化引领风尚、凝聚共识、精神支撑的重要作用,鼓励文化艺术界人士积极参与生态文化建设,每年面向全区征集一批生态文明主题摄影、书画等生态文化优秀作品。加大生态文化产品创作和传播力度,每年推出1—2件有影响力的生态文化产品(短视频、微电影、动画),并在全区线上线下各平台上展播。〔区生态环境局、区委宣传部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配合〕
2.推动生态文化“五进”“六讲”。将生态文化纳入机关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城乡社区文化建设重要内容。采取志愿服务、委托服务等方式,以展览展播、演出演唱、宣传宣讲等多种形式,推动生态文化进机关、进园区、进社区、进校区、进网络,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环保法律法规、环保科普知识、环境与健康、典型案例、生动故事讲清楚讲透彻,让生态价值观落地生根。〔区生态环境局、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文明办、区教委、团区委、区妇联、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配合〕
(六)开展生态道德培育行动
1.围绕公民生态环境行为开展宣传教育。将《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和全国文明城区创建相结合,精心制作特色宣传产品进行广泛宣传教育,用生态文明促进文明城区创建。〔区生态环境局、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文明办、区教委、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单位)、各镇街配合〕
2.引导践行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结合学雷锋纪念日、世界地球日、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全国低碳日、绿色出行日等重要节点,深入社区、学校、企业、农村开展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线上线下宣传,推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成为企业和公众的主动选择和道德自觉。支持区级相关部门持续开展绿色生活创建行动。〔区生态环境局、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文明办、区教委、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单位)、各镇街配合〕
3.加强典型宣传。充分利用各类载体平台,加大对最美生态文明践行者、生态环保铁军、生态环保志愿者、绿色学校、绿色家庭等优秀典型的深度解读和宣传力度;每年各镇街至少报送2件“一图一故事”典型事例,推动全社会崇尚生态文明、践行绿色生活局面的形成。〔区生态环境局、区委宣传部牵头,区文明办、区教委、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单位)、各镇街配合〕
(七)深化生态文明志愿服务行动
1.推动队伍建设。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完善“区分队+环保志愿服务组织”的志愿服务队伍建设,并向镇街延伸。积极引导和培育生态环境志愿服务队伍,在项目开展、活动合作及活动场地、资金等方面有针对性地给予政策支持。〔区生态环境局、区文明办牵头,团区委、区妇联、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配合〕
2.打造服务项目。持续深化“山水之城,美丽之地”主题志愿服务活动,扎实推进生态文明传播、绿水青山守护、国家文明城区创建、美丽乡村及垃圾分类等主题志愿服务活动。各镇街要结合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精心策划开展理论宣讲、政策宣传、科学普及、法律服务、实践体验等志愿服务活动,打造流程化、可重复、能持续、易推广的志愿服务项目。(区生态环境局、区文明办、各镇街牵头,区妇联、有关社会组织、团区委配合)
3.搭建工作平台。依托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等平台,对环保志愿服务队伍和志愿者登记注册、发布活动项目、志愿服务记录等进行线上管理。持续开展“最美绿色人物”、“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等推选活动。〔区生态环境局、区文明办牵头,团区委、区妇联等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配合〕
(八)加强生态文明全民教育行动
1.推进生态文明学校教育。将生态文明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每学年各中小学校开展生态文明专题教育教学不少于12课时,培养青少年生态文明行为习惯。组织、鼓励和支持大中小学生参与课外生态环境保护实践活动,将环保课外实践内容纳入学生综合考评体系。充分发挥研学实践基地、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基地、生态环保科普基地、向公众开放的环保设施等作用,为学生课外活动提供场所创造条件。(区教委牵头,区生态环境局、团区委、相关单位配合)
2.加强生态文明社会教育。充分利用网络资源,构建生态文明网络教育平台,促进全区市民积极参与生态文明知识的学习。持续开展各镇街(村居)、区级相关部门(单位)、区属重点企业等各类人员的生态文明知识教育,每年组织2期专题培训或岗位培训。〔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委、团区委、区妇联、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配合〕
3.建设生态文明教育场馆。积极引导基础好、有条件、有意愿的单位,因地制宜建设各具特色、形式多样的生态文明教育场馆,面向公众开放,发挥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社会服务功能。2025年底前,建成1个市级生态文明教育场馆。〔区生态环境局、区委宣传部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单位)、相关镇街配合〕
(九)全面落实社会共建行动
1.发挥党政机关作用。推动党政机关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推行绿色办公,加大绿色采购,优选绿色出行,落实垃圾分类,制定党政机关干部绿色行为准则,引导党政机关干部职工践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大力支持开展“节约型机关”创建,并纳入机关事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充分彰显其示范带动作用。〔区生态环境局、区文明办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配合〕
2.强化企业环境责任。推动“环保微宣讲”线上课程进园区,加强碳达峰、碳中和、企业碳减排等知识宣传,加强企业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强化企业环境主体责任意识,推动企业依法向社会公开污染物排放相关信息、环境年报和企业社会责任报告。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通过深化环保设施开放、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开设环保讲座、开展生态文明公益活动等形式,向公众提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服务。〔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配合〕
3.推进青年参与。以推进“美丽中国·青春行动”为统揽,以共青团员、少先队员和青年环保社会组织成员、青少年环保志愿者为主体力量,以“保护母亲河”“三减一节”(减霾、减塑、减排和资源节约)、垃圾分类等为主要内容,依托“青少年之家”“四点半课堂”等平台,每年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实践项目3次以上。大力支持大学生参加绿色创新大赛,鼓励和支持青年环保社会组织和社团开展生态文明主题实践活动。(团区委牵头,区委宣传部、区生态环境局、区教委、各镇街配合)
4.发挥妇女作用。依托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阵地,开展宣讲宣传活动。组织开展“绿色家庭”创建行动、农村妇女卫生习惯培训等主题活动,引导家庭成员提升生态文明素养、清洁生活环境、节约家庭资源、践行绿色消费、倡导绿色出行、开展垃圾分类等。(区妇联牵头,区委宣传部、区生态环境局、各镇街配合)
5.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加大对环保社会组织的引导、支持和培育,鼓励支持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向社会组织购买公益服务。建立生态环境志愿服务联合会,推动环保社会组织与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开展合作。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和商会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宣传在各行各业广泛覆盖、常态长效。(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文明办、团区委、区妇联、区民政局、各镇街配合)
6.开放环保设施。按照“全市联动、双月开放”的工作要求,推进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实际,适当拓展开放领域,提高开放频次,丰富开放方式,提升开放效果,保障公众环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区生态环境局牵头,有关单位、各镇街配合)
(十)开展网络正能量宣传行动
1.改进政务新媒体宣传。做优做强巴南生态环境政务新媒体平台,增加面向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的咨询服务与环保科普内容,不断提升信息发布时效、发布频次、原创水平,增强内容可读性、网络传播度和社会影响力,实现上下联动,重大信息传播同频共振的效果。〔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级有关部门(单位)、各镇街配合〕
2.创新开展网络主题宣传活动。聚焦生态文明、美丽中国建设,围绕形势政策、进展成效、典型案例、优秀人物和其他专项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重大网络主题宣传活动,围绕主题发布系列原创稿件不少于10篇,原创宣传品不少于1件。〔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区委宣传部、区媒体中心、区级有关部门(单位)配合〕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教委、区生态环境局、团区委、区妇联为核心成员的重庆市巴南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其他部门(单位)〕。各镇街要切实履行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工作职责,整合各方资源,加强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形成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协调推动、社会各界参与的生态文明建设“大宣教”工作格局。
(二)保障资金投入。加强项目统筹,加大资金投入,为贯彻落实《行动计划》提供必要经费支持。积极动员和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支持《行动计划》落地并取得实效。
(三)强化能力建设。推进生态文明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加强人才培养,充实专业力量。各镇街要定期对宣教干部、新闻发言人、志愿服务者等开展业务培训,组织交流活动,着力提升对外宣传、志愿服务管理、环境教育、新媒体产品制作与传播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
(四)加强检查考核。重庆市已将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市级生态环保督察。我区将各镇街、区级有关部门生态环境宣教工作纳入年度考核,采取日常督导和例行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推动党政领导干部明责履职、企事业单位知法守法、社会公众有序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