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359H/2025-00033 | [ 发文字号 ] | 〔2025〕—1 |
[ 主题分类 ]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 体裁分类 ] | 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2-18 | [ 发布日期 ] | 2025-02-21 |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巴南区农村生活污水零直排村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全市农村黑臭水体清零行动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第二次现场会要求,根据《重庆市农村生活污水零直排村建设工作方案》工作内容,制定了《重庆市巴南区农村生活污水零直排村建设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巴南区农村生活污水零直排村建设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行动方案》(渝环规〔2024〕5号)、《重庆市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2024—2027年)》(渝环〔2024〕77号)和《巴南区深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行动方案(2024—2027年)》(巴南府办发〔2025〕2号)要求,在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基础上,打造一批零直排村,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农村生活污水零直排村是指在农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管控的基础上,按照“杜绝污水直排、管控污水全程、实现环境友好”的要求,在污水收集储存、雨污分流、资源化利用、运行维护、数智监管、群众参与等方面形成特色亮点做法,具有一定示范引领作用的行政村(含涉农社区)。到2027年,全区需累计建成零直排村45个,其中2025年、2026年、2027年分别建成11个、22个、12个。(详见附件)
二、基本要求
底数精准应作为零直排村建设的基本要求之一,有关镇街应全面摸清村社辖区内常住农户和公共场所排水设施等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做到台账清楚、数据详实、情况明了。原则上,因人口锐减、产业萎缩,未来将自然消亡的行政村不纳入零直排村建设范围。坚持多措并举、利用优先,结合自然地理条件、生产需求和环境敏感程度,统筹采取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生态治理与工程治理等模式,鼓励就近就地分散用、集中用、循环用。
三、主要任务
(一)排查评估
一是排查村社内常住农户的生活污水(黑水、灰水)及公共场所(包括村委会、养老院、学校、农家乐、民宿等)的生活排水设施排放的污水是否已收集;污水收集干支管、入户管是否完备;管网是否存在漏接、错接、破损、渗漏、堵塞等问题。
二是排查村社内20户以下散户、20-200户小聚居点、200户以上大聚居点数量及分布情况,排查散户是否有污水处理设施(包括化粪池、沼气池、粪池/粪坑等);大小聚居点污染现状,是否已纳管收集或建设有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三是评估现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状况及处理能力是否满足需求,设施配套管网覆盖情况等。
四是评估村社内20户以下散户、联户房前屋后土壤消纳条件,大小聚居点周边土壤消纳条件,环境敏感程度等,结合农业生产用水用肥需求,论证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可行性。
五是调查收集农户对生活污水治理的意愿、需求和建议,调查是否存在因污水乱排乱放导致的蚊蝇滋生、臭味弥漫等环境投诉问题。
(二)收集储存
一是在不改变农户生活习惯的前提下,鼓励黑水、灰水分类收集,黑水进入粪池/化粪池/沼气池,厨房水应通过厨房清扫井或滤网进行隔渣处理。黑水、灰水源头混合的,视情充分利用现有设施条件,增大污水处理设施储存容积(如大三格、四格式、单独储存空间)。农家乐、民宿、餐饮等含油废水应设置隔油池(器),美容美发、洗浴等废水应设置毛发聚集井(器)。高浓度的工业企业废水、小作坊生产废水、畜禽养殖废水等不宜直接排入生活污水收集系统(或达到预处理相关要求)。
二是小聚居点优先收集集中居住小区污水;大聚居点优先收集村委会、学校、养老院等社会公共服务场所、小区、楼宇等产水量大、集中排放的污水;分散农户污水通过房前屋后小花园、小果园、小菜园(以下简称“三小园”)就地资源化利用。采用管道收集预处理的污水,不宜采用排水沟、雨污合流沟收集。
三是污水收集管网的覆盖范围与走向应符合居民分布、地形地貌,鼓励根据地形条件、受纳体分布情况分片区收集。污水收集系统优先采用重力自流,减少建设成本和运行能耗,管道坡度与管径适宜,保障污水顺畅输送。污水收集系统应因需设置农用取水、储存设施,满足收集管网沿途农户还田利用需求。
(三)利用排放
1.散户污水利用与管控。
一是黑灰分离的资源化利用方面。具备黑灰分离条件的散户,黑水经过粪池、化粪池等设施无害化处理后,作为液态肥由农户采用舀取或泵取方式就近就地分散利用;灰水经隔油、隔渣设施处理后,采用人工灌溉、生态沟渠、土地渗滤等措施,用于房前屋后的“三小园”消纳利用。
二是黑灰混合的资源化利用方面。不具备黑灰分离条件的散户,黑灰混合水经过粪池、化粪池等设施无害化处理后,作为农肥资源化利用;其余不适合集中收集的灰水(如厨房水、洗台水)经隔油、隔渣处理后,就近就地采用土地净化系统、生态沟渠等方式消纳利用。
2.小聚居点污水利用。
一是小聚居点农户生活污水优先论证采用分散方式进行污水处理。若聚居点因污水集中排放造成集中污染,应根据周边环境敏感程度,因地制宜开展农业水肥、灌溉用水等资源化利用或达标排放。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能纳则纳,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管网系统。
二是完善包含污水暂存或预处理设施、输送系统、受纳体的污水资源化利用系统。污水暂存或预处理设施采用区域集中或多点分散的形式建设大三格式、四格式等无害化处理设施,并具备调蓄调节功能。输送系统包括污水还田管网及取水设施设备。
三是进入受纳体的污水负荷不得超过受纳体的消纳能力(水环境容量、土壤消纳能力),确保受纳体及周边生态环境维持良好,避免出现水体黑臭、环境污染等负面影响。
3.大聚居点污水处理。
一是大聚居点农户污水治理优先论证采用分散资源化或集中资源化处理方式进行污水处理。确不能采用的,采用纳管或集中达标排放方式处理生活污水。
二是污水收集后,能纳则纳,接入城镇污水处理系统。经论证不具备纳管条件的,充分利用现有设施达标处理,非必要不得新建集中达标处理设施及管网。
三是鼓励达标处理设施出水作为农业水肥、农田灌溉、中水回用、景观补水等循环利用。
四、工作要求
一是构建政府主导、村居巡查、村民参与的长效运维监管机制。引导村民群众参与全过程,将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监管工作纳入村规民约,健全公众参与机制,让村民群众知晓、参与、监督零直排村建设。通过义务监督员、志愿者、网格员等,定期开展污水治理和设施运行巡查,确保农村生活污水零直排状态可持续、可迭代。鼓励散居村民自行利用房前屋后的“三小园”开展生活污水的消纳利用。
二是避免形式主义。要围绕解决问题、推动工作进行创新,避免在实施中出现脱离农村实际、损害群众利益、搞大拆大建、违背村民意愿等“一刀切”“一窝蜂”“一阵风”问题,确保治理成效看得见、摸得着,能让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变化和实惠。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坚持党建引领,引导村民养成节水习惯,共同营造水清、岸绿、景美的净水家园。鼓励社会资本和村民参与零直排村建设,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建设成效,营造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鼓励邀请第三方参与,组建专家技术团队深入农户、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强化“点对点”精准帮扶,及时化解推进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积极开展多形式宣传,提升公众环保意识。
附件:农村生活污水零直排村建设进度计划表
附件
农村生活污水零直排村建设进度计划表
镇街 |
任务总数(个) |
2025年任务 |
2026年任务 |
2027年任务 |
安澜镇 |
2 |
五通村 |
顶山村 | |
东温泉镇 |
2 |
黄金林村 |
小桥村 |
|
二圣镇 |
3 |
集体村 |
幸福村 |
巴山村 |
丰盛镇 |
2 |
油房村 |
桥上村 |
|
惠民街道 |
3 |
胜天村 |
龙凤村 |
晓春村 |
姜家镇 |
2 |
文石村 |
河面坝村 | |
接龙镇 |
2 |
荷花村 |
马路村 |
|
界石镇 |
2 |
钟湾村 |
金鹅村 |
|
莲花街道 |
2 |
天明村、云篆山村 |
||
龙洲湾街道 |
2 |
团结村 |
盘龙村 |
|
麻柳嘴镇 |
2 |
牌坊社区 |
梓桐村 |
|
木洞镇 |
2 |
庙垭村 |
杨家洞村 |
|
南彭街道 |
2 |
鸳鸯村 |
水竹村 |
|
南泉街道 |
2 |
杨市村 |
和平村 | |
圣灯山镇 |
3 |
滩子口村 |
沿滩村 |
永隆村 |
石龙镇 |
2 |
合路村 |
大桥村 | |
石滩镇 |
2 |
方斗村 |
万能村 | |
双河口镇 |
2 |
塘湾村 |
北隘口村 | |
天星寺镇 |
2 |
芙蓉村 |
花房村 | |
一品街道 |
2 |
金田村 |
四桥村 | |
鱼洞街道 |
2 |
金竹村 |
仙池村 | |
合计 |
45 |
11 |
22 |
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