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根据《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重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的建议函》,预测从12月25日起,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川渝地区PM2.5浓度将持续升高,区域发生重污染天气的风险极大。为有效应对本次区域性重污染天气,按照《巴南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版)》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自12月25日0时起,启动巴南区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同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I级应急响应。
应急响应措施包括:
一、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老年人和相关疾病患者采取防护措施。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减少学生户外活动时间。医疗机构适当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和医护人员数量,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易感人群的就医指导和诊疗保障。
二、倡导性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鼓励乘坐公交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首要污染物为颗粒物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采取降低生产负荷、停产、加强污染治理、大宗物料错峰运输等措施实现减排。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企业强化治理设施运行,减少有机溶剂使用,有条件的企业在光化学反应关键时段实施错峰生产或暂停生产。
(二)移动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移动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限行区域内全天依法禁行高排放机动车。暂停使用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叉车等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动非道路移动机械除外,应急、抢险、救灾施工作业除外)。加油站在光化学反应关键时段错峰卸油。
(三)生活源减排措施。餐饮油烟净化设施、干洗行业等强化治理设施运行。汽修企业在光化学反应关键时段错峰喷涂。避免在光化学反应关键时段开展户外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作业,应急、抢险、救灾等确需施工的应实施精细化管控,使用水性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涂料。
(四)扬尘源减排措施。执行重污染天气扬尘源应急减排清单黄色预警减排措施。停止从事土石方施工和房屋拆除施工作业,停止所有园林绿化、道路开挖等室外施工作业(应急、抢险、救灾施工作业除外);预拌混凝土搅拌站、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码头停止生产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停止所有渣土消纳场接纳渣土或进行场内渣土转运和挖掘施工作业。禁止无密闭措施运输车辆在内环快速路以内区域行驶。工地和重点企业煤、渣、沙石等生产经营现场以及城市道路洒水冲洗频次,每日不少于3次,保持路面湿润。
(五)其他减排措施。禁止违规露天燃烧农业废弃物、城市清扫废物、园林废弃物、建筑废弃物、罚没品等,疫木暂停焚烧。根据《重庆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依法限制或禁止烟花爆竹燃放。在具备人工增雨条件时,开展增雨作业,并根据需要扩大范围,增加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