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2023年一季度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目录公告
为规范统计调查行为,保障合法统计调查项目顺利实施,减轻调查对象负担,国家统计局、重庆市统计局和区县统计局对地方统计调查项目进行了分级审批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管理规定,现将截至2023年一季度,经巴南区统计局审批仍在有效期限内的巴南区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目录予以公布,以便社会各界监督和查询。
经审批的地方统计调查项目是政府统计调查的组成部分,各社会单位、组织和公民必须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并配合调查。未经审批的统计调查项目,属于非法统计调查,各社会单位、组织和公民有权拒绝接受调查,并向政府统计机构举报。对违反有关规定,擅自制发统计调查报表的行为,政府统计机构将依法查处。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家统计调查项目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可以通过国家统计局官网(http://www.stats.gov.cn/)查阅。重庆市统计局发布的统计调查项目和部门统计调查项目,可以通过重庆统计信息网(http://tjj.cq.gov.cn/)查阅。
附件:1.重庆市巴南区2023年一季度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目录
2.巴南区农业生产统计报表制度公示主要内容
3.巴南区科技创新指标监测制度公示主要内容
重庆市巴南区统计局
2023年3月31日
附件1
重庆市巴南区2023年一季度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目录
申报单位 | 统计调查项目名称 | 批准(备案)文号 | 有效期至 |
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 巴南区农业生产统计报表制度 | 巴南统函〔2021〕1号 | 2023年9月 |
巴南区科学技术局 | 巴南区科技创新指标监测制度 | 巴南统函〔2022〕1号 | 2024年6月 |
附件2
巴南区农业生产统计报表制度公示主要内容
一、调查目的
准确、及时、全面了解全区农业生产发展情况,满足制定政策和规划以及行业管理的需要,更好的规划全区农业生产和发展,助力乡村振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统计报表制度。
二、调查内容
全区农业生产条件;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及畜牧业生产情况等。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巴南区各镇街和村(居委会)及巴南区内的各种经济组织类型、各个系统的全部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和非农行业单位附属的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单位。
四、调查方法
各镇街和村(居委会)填报统计表格。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组织实施单位是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由巴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收集整理数据,数据采用纸质表格上报。
六、数据发布
不公开发布
附件3
巴南区科技创新指标监测制度公示主要内容
一、调查目的
为贯彻落实2022年巴南区政府工作报告相关要求,加快建设科技强区,为创新政策制定、创新工作开展和创新能力评价等提供有力支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调查内容
涉及科技创新政策的研发平台情况、研发经费、申请专利数量、产学研合作项目数量等指标。
三、调查对象及范围
涉及科技创新指标的部门、园区、镇街、重点创新平台。
四、调查方法
涉及科技创新指标的单位填报统计表格。
五、组织方式
本制度组织实施单位是巴南区科学技术局,由巴南区科学技术局负责收集整理数据,数据通过电子文档及加盖鲜章的扫描件的方式报送。
六、数据发布
不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