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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4470/2022-00041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发展规划、计划;统计 [ 体裁分类 ] 统计分析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统计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0-05-06 [ 发布日期 ] 2020-05-06

重庆市巴南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

重庆市巴南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重庆市巴南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


重庆市巴南区统计局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28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渝府发〔20184号)和《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巴南府发〔201813号)要求,我区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12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经过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区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巴南区第四次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方案设计、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组织领导有力

20186月,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宋葵同志担任组长的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由39个部门组成。按照“全区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各镇街均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镇街经普办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我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顺利实施。

二、全面摸清家底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1911日至430日,全区800多名基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三、采用科学方法

按照“确保质量、改革创新、突出重点、依法普查、共享成果”的原则,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经普办)借鉴历次普查经验,切实加强顶层设计,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积极参加市级综合试点工作,组织三个镇街开展综合试点,制定了《重庆市巴南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及13项业务流程。在方法运用上,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设置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

四、创新普查方式

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这次普查积极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收集、整理了25个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合并生成底册信息近4万条。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扩大联网直报单位范围,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五、强化执法监督

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通过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普查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普查工作中造假作假责任追究到位。各级普查机构主动公开普查工作过程,对外公布普查工作咨询电话和普查违法行为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媒体和社会监督。调查登记期间,普查办公室与统计行政执法支队联合组成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了普法宣传和执法检查。通过强有力的执法监督,维护了我区经济普查工作秩序。

六、确保数据质量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为检验普查工作成效和普查数据质量,区经普办组织开展了全区经济普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抽取3个样本普查小区全面核查。质量抽查结果表明,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

总体来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6060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142.05%;从业人员29.98万人,减少2.03%;产业活动单位18065个,增长128.27%;个体经营户38375个。





重庆市巴南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

——单位基本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统计局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28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2018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6060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9425个,增长142.05%;产业活动单位18065个,增加10151个,增长128.27%;个体经营户38395个(详见表2-1)。

2-1 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

单位数(个)

比重(%

一、法人单位

16060

100.0

企业法人

14606

90.95

机关、事业法人

574

3.57

社会团体

160

1.00

其他法人

720

4.48

二、产业活动单位

18065

100.0

第二产业

3773

22.66

第三产业

14292

77.33

三、个体经营户

38375

100.0

第二产业

2725

7.10

第三产业

35650

92.90

2018年末,在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4805个,占29.92%;制造业2994个,占18.64%;租赁和商务服务1593个,占9.92%。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9932个,占51.94%;住宿和餐饮业6408个,占16.70%;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278个,占11.15%(详见表2-2)。

2-2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


法人单位

个体经营户

数量()

比重(%)

数量()

比重(%)

合 计

16060

100

38375

100.00

采矿业

16

0.10

3

0.01

制造业

2994

18.64

2593

6.76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50

0.31

10

0.03

建筑业

615

3.83

119

0.31

批发和零售业

4805

29.92

19932

51.94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480

2.99

1834

4.78

住宿和餐饮业

514

3.20

6408

16.70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37

3.97

137

0.36

金融业

36

0.22

房地产业

630

3.92

11

0.03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1593

9.92

488

1.27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781

4.86

22

0.06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6

0.54

3

0.01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488

3.04

4278

11.15

教育

625

3.89

193

0.50

卫生和社会工作

335

2.09

317

0.83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531

3.31

2019

5.2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93

4.94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居委会、村委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其他组织机构。

2018年末,全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14606个,比2013年末增加9268个,增长173.62%。其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2%,外商投资企业占0.18%。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0.17%,私营企业占93.45%(详见表2-3)。

2-3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

单位数(个)

比重(%

合 计

14606

100

内资企业

14548

99.60

 国有企业

26

0.17

 集体企业

55

0.38

 股份合作企业

11

0.08

 联营企业

2

0.01

 有限责任公司

733

5.02

 股份有限公司

71

0.49

 私营企业

13649

93.45

 其他企业

1

0.01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2

0.22

外商投资企业

26

0.18

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9.98万人,比2013年末减少0.62万人,减少2.03%,其中女性从业人员9.89万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6.07万人,减少6.31万人,下降28.20%;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3.91万人,增加8.22万人,增长69.22%

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制造业8.77万人,占29.25%;建筑业7.14万人,占23.8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45万人,占11.52%(详见表2-4)。

2-4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从业人员

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万人)


其中:女性

合 计

29.98

9.89

采矿业

0.04

0.01

制造业

8.77

2.99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12

0.04

建筑业

7.14

1.03

批发和零售业

2.25

0.8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0.63

0.17

住宿和餐饮业

0.39

0.23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0.23

0.08

金融业

0.21

0.12

房地产业

1.45

0.66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45

0.96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0.54

0.17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0.13

0.05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0.33

0.16

教育

1.80

1.13

卫生和社会工作

0.66

0.44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0.34

0.16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49

0.62

注:因三大电信公司(联通、移动、电信)直接由总公司向市统计局上报数据,而市统计局局人口处无法分劈人数,故从业人数不包含三大电信公司从业人员。

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2018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除金融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5052.29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21.93%,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78.07%。不含金融业的法人单位负债合计3519.95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17.25%,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82.75%

2018年,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除金融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2158.91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43.48%,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56.52%(详见表2-5)。

2-5 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

法人单位

资产总计

(亿元)

法人单位

负债合计

(亿元)

企业法人单位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052.29

3519.95

2158.93

采矿业

3.95

3.48

3.70

00制造业

743.98

403.85

711.88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30.49

13.91

8.69

建筑业

329.33

185.84

214.43

批发和零售业

168.66

100.01

385.2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2.49

30.53

21.88

住宿和餐饮业

12.32

6.04

6.47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56

1.68

13.25

金融业

房地产业

1735.71

1425.10

395.25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829.27

661.58

269.95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47.95

22.31

13.62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845.40

583.24

56.67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9.44

2.44

6.18

教育

110.16

27.19

41.69

卫生和社会工作

32.21

13.42

3.72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20.80

8.21

6.10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75.91

31.10

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数据。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按国务院经普办要求,金融业,资产、负债营业收入合计暂不发布,故法人单位负债合计不含金融业。因三大电信公司(联通、移动、电信)直接由总公司向市统计局上报数据,故法人单位资产、负债不包含三大电信公司。

注释:

[1]三次产业的划分:

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2]单位的划分:

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

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

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

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

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

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重庆市巴南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

——第二产业基本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统计局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28

根据第四次全区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工业和建筑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3059个,比2013年末增长45.81%;从业人员89261人,比2013年末下降17.99%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3032个,占99.1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2个,占0.39%;外商投资企业15个,占0.49%。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4个,占全部企业的0.13%;集体企业28个,占0.92%;私营企业2853个,占94.10%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89.1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4.96%,外商投资企业占5.89%。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0.27%,集体企业占0.25%,私营企业占69.62%(详见表3-1)。


3-1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059

89261

内资企业

3032

79577

  国有企业

4

214

  集体企业

28

196

  股份合作企业

6

277

  联营企业

2

2

  有限责任公司

121

20134

  股份有限公司

18

3354

  私营企业

2853

55400

  其他企业

0

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12

4424

外商投资企业

15

5260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采矿业15个,制造业2994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50个,分别占0.49%97.88%1.63%。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3.37%10.26%8.66%

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采矿业占0.43%,制造业占98.25%,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1.32%。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22.57%12.58%8.79%(详见表3-2)。

3-2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3059

89261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

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

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

0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

0

非金属矿采选业

14

368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

0

其他采矿业

1

20

农副食品加工业

82

1206

食品制造业

73

1786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3

205

烟草制品业

0

0

纺织业

46

438

纺织服装、服饰业

314

3324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17

93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114

1720

家具制造业

150

2719

造纸和纸制品业

64

3921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69

1027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54

547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2

14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71

2536

医药制造业

22

769

化学纤维制造业

2

12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11

2289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235

4164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7

573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5

392

金属制品业

241

7410

通用设备制造业

409

6721

专用设备制造业

126

2765

汽车制造业

258

11232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265

20147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05

2531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6

7845

仪器仪表制造业

19

999

其他制造业

17

108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2

47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35

159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8

221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7

309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25

644


3-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778.42

421.24

724.27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

0

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

0

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

0

0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

0

0

非金属矿采选业

3.73

3.30

3.61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

0

0

其他采矿业

0.22

0.18

0.09

农副食品加工业

8.62

4.92

18.83

食品制造业

7.00

2.95

7.27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1.31

0.35

0.39

烟草制品业

0

0

0

纺织业

1.44

1.05

1.08

纺织服装、服饰业

2.91

0.94

8.30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16

0.05

0.27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2.63

0.95

5.81

家具制造业

7.04

3.32

9.35

造纸和纸制品业

30.76

14.26

42.72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3.33

1.42

5.87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8.18

6.18

21.32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0.13

0.05

0.32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34.02

22.69

29.73

医药制造业

4.64

2.40

2.57

化学纤维制造业

0.02

0.01

0.03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10.81

5.88

12.63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31.99

20.93

32.92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6.47

3.79

4.71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1.76

1.15

7.56

金属制品业

57.55

42.78

40.90

通用设备制造业

47.29

19.60

39.31

专用设备制造业

11.45

6.48

16.28

汽车制造业

97.16

63.96

95.32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185.87

88.71

123.17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18.44

8.74

22.77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157.72

77.28

156.63

仪器仪表制造业

4.05

2.26

3.99

其他制造业

0.24

0.05

0.25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59

0.48

1.12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40

0.23

0.46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8.59

2.87

2.36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4.29

3.16

2.42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17.61

7.87

3.9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78.4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6.15%;负债合计421.2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724.27亿元(详见表3-3)。

(三)主要产品产量。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3-4

3-4 主要工业产品产量

产品名称

单位

产量

服装

万件

208.50

家具

万件

2.66

纸制品

万吨

38.55

硫酸

万吨

28.65

初级形态塑料

8008.84

合成洗涤剂

万吨

6.03

摩托车充气橡胶轮胎外胎

万条

228.94

塑料制品

万吨

1.26

商品混凝土

万立方米

415.86

万块

5503.29

钢材

万吨

6.65

氧化铝

9365.00

金属切削工具

万件

0.76

发动机

万千瓦

3537.86

矿山专用设备

898.30

模具

1243.00

眼镜成镜

万副

60.76

汽车

万辆

5.29

改装汽车

645.00

摩托车整车

万辆

94.78

内燃发电机组

万千瓦

9.74

电力电缆

万千米

17.48

显示器

万台

1236.00

其中:平板显示器

万台

287.29

液晶显示屏

万片

1378.14

液晶显示模组

万套

33.05

自来水生产量

万立方米

6753.74

二、建筑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615个,比2013

年末增长179.55%;从业人员71413人,比2013年末下降36.52%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均为内资企业,其中,私营企业占87.32%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有限责任公司占56.11%,私营企业占43.88%(详见表3-5)。

3-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615

71413

 内资企业

615

71413

    国有企业

0

0

    集体企业

1

4

    股份合作企业

0

0

    联营企业

0

0

    有限责任公司

77

40072

    股份有限公司

0

0

    私营企业

537

31337

    其他内资企业

0

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27.32%,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4.47%,建筑安装业占16.59%,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41.63%

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81.73%,土木工程建筑业占6.02%,建筑安装业占2.77%,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9.49%(详见表3-6)。


3-6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15

71413

 房屋建筑业

168

58364

 土木工程建筑业

89

4297

 建筑安装业

102

1976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256

6776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8.85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8.00%;负债合计185.65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4.43亿元(详见表3-7)。

3-7 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亿元)

负债合计(亿元)

营业收入(亿元)

合 计

328.85

185.65

214.43

 房屋建筑业

145.52

87.53

134.03

土木工程建筑业

117.74

91.16

52.85

建筑安装业

4.36

2.49

4.28

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

61.23

4.48

23.28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重庆市巴南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一


重庆市巴南区统计局

重庆市巴南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28


根据重庆市巴南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批发和零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4805个,从业人员22543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74.51%76.89%。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30.82%,零售业占69.18%。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37.04%,零售业占62.96%(详见表4-1)。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5%,其中国有企业占企业法人单位的0.08%,集体企业占企业法人单位的0.27%,股份合作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占0.40%,有限责任公司占5.04%,私营企业占93.26%,其他企业占0.81%。港、澳、台、外商投资企业占0.15%。 

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8.64%,港、澳、台、外商投资企业占1.36%(详见表4-2)。

4-1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4805

22543

批发业

1481

8350

 农、林、牧产品批发

86

303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252

1065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161

828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68

215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35

370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346

2174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350

2544

 贸易经纪与代理

12

44

 其他批发业

171

807

零售业

3324

14193

 综合零售

275

1067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289

1152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253

812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39

494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242

824

 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851

4830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331

1246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572

2230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372

1538

4-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4805

22543

内资企业

4798

22236

 国有企业

4

91

 集体企业

13

142

 股份合作企业

1

3

有限责任公司

242

2011

 股份有限公司

18

302

 私营企业

4481

19597

 其他企业

39

9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3

220

外商投资企业

4

87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8.66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05.78%。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3.64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5.02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37.54%81.86%。负债合计100.0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85.27亿元(详见表4-3)。

4-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68.66

100.01

385.27

批发业

83.64

48.52

183.18

 农、林、牧、渔产品批发

7.54

0.14

0.9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9.06

3.52

21.53

 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

2.30

1.12

5.60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0.87

0.39

1.22

 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

1.87

0.55

2.52

 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23.69

17.79

63.86

 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

29.52

17.93

65.19

 贸易经纪与代理

0.22

0.16

0.16

 其他批发业

8.56

6.92

22.19

零售业

85.02

51.49

202.09

 综合零售

3.87

2.68

5.02

 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3.33

1.83

4.81

 纺织、服装及日用品专门零售

1.36

0.47

3.11

 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2.15

1.01

2.25

 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

2.08

1.01

2.40

 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

42.38

23.53

85.68

 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

2.40

1.15

4.69

 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

6.15

2.65

10.58

 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21.30

17.15

83.55

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480个,是2013年末的3.38;从业人员6307,2013年末下降46.96%(详见表4-4)。

4-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480

6307

 道路运输业

393

2987

 水上运输业

4

90

 航空运输业

2

22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16

82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49

1073

 邮政业

16

2053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2.49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23.83%。负债合计30.5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1.88亿元(详见表4-5)。

4-5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52.49

30.53

21.88

 道路运输业

22.51

13.50

14.19

 水上运输业

0.16

0

0.10

 航空运输业

0.13

0.13

0.05

 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

0.13

0.06

0.61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8.26

17.02

2.82

 邮政业

1.30

-0.18

4.11

三、住宿和餐饮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514个,从业人员3886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49.51%和增长16.28%。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18.48%,餐饮业占81.52%。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24.22%,餐饮业占75.78%(详见表4-6)。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81%,其中,股份合作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占0.58%,有限责任公司占1.95%,私营企业占96.89%,其他企业占0.39%。外商投资企业占0.19%。 

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7%,外商投资企业占0.3%(详见表4-7)。

4-6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514

3886

住宿业

95

941

旅游饭店

16

398

一般旅馆

67

489

民宿服务

5

24

其他住宿业

7

30

餐饮业

419

2945

正餐服务

375

2720

快餐服务

14

59

饮料及冷饮服务

7

78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2

7

其他餐饮业

21

81



4-7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514

3886

内资企业

513

3874

 股份合作企业

1

25

 有限责任公司

10

337

 股份有限公司

2

4

 私营企业

498

3507

 其他企业

2

1

外商投资企业

1

1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为12.3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18.48%。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6.50亿元,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5.82亿元,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263.13%和下降32.48%。负债合计6.04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6.47亿元(详见表4-8)。


4-8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万元)

负债合计

(万元)

营业收入

(万元)

合 计

123246.3

60377.7

64650.8

住宿业

65000.2

41911.0

12532.6

  旅游饭店

23745.4

10016.7

3968.2

  一般旅馆

40877.7

31882.4

7809.9

民宿服务

131.5

3.3

348.8

  其他住宿业

245.6

8.6

405.8

餐饮业

58246.1

18466.7

52118.2

  正餐服务

55635.6

18224.7

48539.6

  快餐服务

427.2

47.6

1009.8

  饮料及冷饮服务

1564.9

131.0

1039.8

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

28.8

12.8

100.6

  其他餐饮业

589.6

50.6

1428.4

四、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637个,是2013年末的5.44倍;从业人员2259人,是2013年末的1.69倍(详见表4-9)。


4-9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个)

从业人员

(人)

合 计

637

2259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8

38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180

548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49

1673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无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无外商投资企业。

在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无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无外商投资企业(详见表4-10)。

4-10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

从业人员

()

合 计

637

2259

内资企业

637

2259

  有限责任公司

22

79

  股份有限公司

1

-

  私营企业

614

218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注:因三大电信公司(联通、移动、电信)直接由总公司向市统计局报数据,而市统计局局人口处无法分劈人数,故从业人数不包含三大电信公司从业人员。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8.03亿元。负债合计8.9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23亿元(详见表4-11)。

4-1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8.03

8.98

13.23

 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14.50

7.31

8.37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0.72

0.29

0.90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81

1.38

3.96

五、房地产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630个,比2013年末增长138.6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20个,比2013年末增长11.11%;物业管理企业140个,是2013年末的2.00倍;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288个,是2013年末的4.36倍。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从业人员为14484人,比2013年末增长62.14%。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4458人,比2013年末增长6.98%;物业管理企业7338人,是2013年末的年末的1.80倍;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685人,是2013年末的5.83倍。(详见表4-12)。

4-12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630

14484

 房地产开发经营

120

4458

 物业管理

140

7338

 房地产中介服务

288

1685

房地产租赁经营

46

551

 其他房地产业

36

452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全区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资产总计为1735.69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19.48%。其中,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1662.22亿元,是2013年末的3.15倍;物业管理企业18.23亿元,是2013年末的1.63倍;房地产中介服务企业1.43亿元,是2013年末的5.04倍。负债合计1425.3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95.25亿元(详见表4-13)。

4-13 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房地产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1735.69

1425.10

395.25

 房地产开发经营

1662.22

1401.75

376.12

 物业管理

18.23

8.18

9.86

 房地产中介服务

1.43

0.49

2.60

 房地产租赁经营

32.43

5.05

5.12

 其他房地产业

21.38

9.63

1.55

六、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法人单位1593个,从业人员34545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1589个,是2013年末的4.33倍;从业人员34535人,是2013年末的6.66倍。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租赁业占23.41%,商务服务业占76.59%。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租赁业占6.37%,商务服务业占93.63%(详见表4-14)。

4-1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1589

34535

 租赁业

372

2200

 商务服务业

1217

32335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无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无外商投资企业。

在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无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无外商投资企业占(详见表4-15)。

4-1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1589

34535

内资企业

1589

34535

  集体企业

2

14

  有限责任公司

70

17602

  股份有限公司

2

6

  私营企业

1510

16898

  其他企业

5

15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29.27亿元,是2013年末的12.03倍。其中,租赁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38亿元,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21.89亿元。负债合计661.5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69.95亿元。(详见表4-16)。

4-1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829.27

661.58

269.95

 租赁业

7.38

3.02

7.60

 商务服务业

821.89

658.56

262.35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重庆市巴南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五号)

——第三产业基本情况之二

重庆市巴南区统计局

重庆市巴南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28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我区第三产业中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法人单位781个,从业人员5418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739个,从业人员5282人,分别是2013年末的4.53倍和2.74(详见表5-1)。

5-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739

5282

 研究和试验发展

28

363

 专业技术服务业

614

4432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97

487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无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无外商投资企业。

在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无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无外商投资企业(详见表5-2)。

5-2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739

5282

内资企业

739

5282

  国有企业

2

363

  集体企业

1

7

  股份合作企业

1

34

  有限责任公司

32

403

  股份有限公司

3

145

  私营企业

697

4320

  其他企业

3

10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7.63亿元,是2013年末的17.01倍。负债合计22.23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3.62亿元(详见表5-3)。

5-3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47.63

22.23

13.62

 研究和试验发展

0.66

0.59

0.37

 专业技术服务业

45.17

20.90

12.08

 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

1.80

0.74

1.17

二、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法人单位86个,从业人员1313人。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45.40亿元,负债合计583.24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6.67亿元。

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法人单位488个,从业人员3318人。其中,企业法人单位484个,从业人员3293人(详见表5-4)。

5-4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个)

从业人员(人)

合 计

484

3293

 居民服务业

214

1514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195

1129

 其他服务业

75

650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100%,无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无外商投资企业。

在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无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无外商投资企业(详见表5-5)。

5-5 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

企业法人单位()

从业人员()

合 计

484

3293

内资企业

484

3293

  国有企业

1

15

  集体企业

3

44

  股份合作企业

1

7

  有限责任公司

14

172

  股份有限公司

2

13

  私营企业

460

2976

  其他企业

3

66

港、澳、台商投资企业

0

0

外商投资企业

0

0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8.88亿元。负债合计2.4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6.19亿元(详见表5-6)。

5-6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

 

资产总计

(亿元)

负债合计

(亿元)

营业收入

(亿元)

合 计

8.88

2.42

6.19

 居民服务业

5.41

1.38

2.00

 机动车、电子产品和日用产品修理业

2.81

0.81

3.50

 其他服务业

0.66

0.23

0.69

四、教育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教育法人单位625个,从业人员17998人,分别是2013年末的2.18倍和1.40倍。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272个,从业人员1247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12.40%5.09%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教育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9.95亿元,是2013年末的22.44。负债合计17.28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45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70.22亿元,是2013年末的1.48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30.54亿元。

五、卫生和社会工作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卫生和社会工作法人单位335个,从业人员6562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36%和和2.92%。其中,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99个,比2013年末下降41.76%,从业人员4643人,比2013年末下降16.61%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卫生和社会工作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20亿元,是2013年末的2.01倍。负债合计2.02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72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29.01亿元,是2013年末的2.51倍。本年支出(费用)合计22.37亿元。

六、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一)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

2018年末,全区共有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法人单位531个,从业人员3366人,分别是2013年末的3.24倍和2.88倍。其中,企业法人单位499个,从业人员3124人,分别是2013年末的4.19倍和3.99倍。

(二)主要经济指标。

2018年末,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9.68亿元,是2013年的15.26倍。负债合计8.0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38亿元。

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年末资产1.1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0.00%。本年支出(费用)合计0.73亿元。

七、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2018年末,全区共有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法人单位792个,比2013年末增长13.14%;从业人员14865人,增长35.70%。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的本年支出(费用)合计90.81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本公报中的行政事业及非企业法人单位,不包括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重庆市巴南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六号)

——部分新兴产业基本情况


重庆市巴南区统计局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428

根据第四次全区经济普查结果,现将部分新兴产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

一、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2018年末,全区从事战略性新兴产业生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2个,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15.46%。其中,新材料产业7个,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21.88%;生物产业4个,占12.50%;节能环保产业5个,占15.63%

二、高技术制造业

2018年末,全区共有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23个,比2013年末增长76.92%;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11.27%,比2013年提高4.0个百分点。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R&D(全称研究与试验发展,以下简称R&D)经费支出4.20亿元,占规模以上制造业的比重为33.32%

2018年,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095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330件,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30.14%,比规模以上制造业平均水平高3.2个百分点。

三、工业企业研究与试验发展活动

2018年,开展R&D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74个,比2013年增长174.07%,占全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的35.41%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人员折合全时当量3482人年,比2013年降低6.97%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12.61亿元,比2013年增长39.65%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2.1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分行业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详见表6-1

2018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全年专利申请量1568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422件,分别比2013年增长107.68%486.11%;发明专利申请所占比重为26.91%,比2013年提高17.4个百分点。

6-1 按行业大类分组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法人单位R&D经费支出及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R&D经费支出

(万元)

R&D经费与营业收入之比(%

合 计

126133

2.1

采矿业

0

0

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0

0

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0

0

黑色金属矿采选业

0

0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0

0

非金属矿采选业

0

0

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

0

0

制造业

126133

2.1

农副食品加工业

632

0.4

食品制造业

1246

3.0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39

1.9

烟草制品业

0

0

纺织业

0

0

纺织服装、服饰业

60

0.3

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

0

0

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

0

0

家具制造业

0

0

造纸和纸制品业

7999

2.0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49

0.9

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0

0

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

0

0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7485

3.1

医药制造业

606

5.9

化学纤维制造业

0

0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88

0.1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

481

0.2

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

0

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0

0

金属制品业

12428

3.9

通用设备制造业

6079

2.7

专用设备制造业

4941

4.9

汽车制造业

9092

1.1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30517

2.7

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3985

2.4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8829

2.6

仪器仪表制造业

1577

4.5

其他制造业

0

0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0

0

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0

0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0

0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0

0

  燃气生产和供应业 

0

0

  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0

0

四、文化及相关产业

2018年末,全区有文化及相关产业法人单位2364个,比2013年末增长319.15%;从业人员28416人,资产总计544.43亿元。
2018
年末,全区有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2272个,从业人员27651人,资产总计537.17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80.75亿元。
2018
年末,全区有公益性文化事业(含社团)法人单位92个,从业人员765人,资产总计7.25亿元,全年支出(费用)2.71亿元。

注释:

[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

[2]战略性新兴产业: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国发〔201032号)的精神和国家统计局制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标准确定。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产业、新能源产业、节能环保产业、数字创意产业、相关服务业等9大领域。

[3]规模以上工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4]高技术制造业:按照《高技术产业(制造业)分类(2017)》,高技术制造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中R&D投入强度相对高的制造业行业,包括:医药制造,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计算机及办公设备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仪器仪表制造,信息化学品制造等6大类。

[5]研究与试验发展:是指为增加知识存量(也包括有关人类、文化和社会的知识)以及设计已有知识的新应用而进行的创造性、系统性工作,包括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三种类型。

[6]文化及相关产业: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及相关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范围包括:一是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和文化娱乐休闲服务等活动;二是为实现文化产品的生产活动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和文化消费终端生产(包括制造和销售)等活动。

[7]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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