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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庆市巴南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 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1-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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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20218月,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印发巴南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巴南文旅委发202180号),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有关政策,现作如下解读。

问:《巴南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精神,深化文化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增强核心竞争力。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渝委发〔20192号)区委办区政府办《印发<关于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措施>的通知》(巴南委办〔201960号)要求,区文化旅游委会同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全面梳理我区文化产业发展情况深入研究分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在对区内外开展充分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本《扶持办法(试行)》。

问:扶持的内容和方向是哪些?

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全区文化产业发展方向,从事文化产业、文化事业、文旅融合发展的非公有制企业,重点扶持文化产业园区(基地)、文化创意产业、剧场演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景区、品牌书店、星级旅游饭店、民宿、旅行社等方向。

问:扶持政策的核心举措哪些?

答:一是鼓励文化旅游新业态发展。鼓励智能影视拍摄、动漫游戏研发制作运营、虚拟现实应用、数字阅读、电商直播、网红孵化平台、文化创意产品研发制造、文博展陈、设计服务、研学旅行等文化旅游新业态入驻,培育我区文化产业发展新动能。

二是培育企业经营发展。以培育文化企业发展壮大为重点,从支持文化企业对外交流推介、促进品牌书店和特色书店发展、推动演艺产业发展、支持影视发展等4个方面给予扶持,培育一批特色文化产业。

三是鼓励品质提升。扶持我区打造特色文化园区和国家级、市级文化企业30强品牌、参与国内外有重大影响力的行业评比、国家A级景区创建、市级智慧景区创建、星级旅游饭店、等级民宿、旅行社做大做强,促进现有文旅企业提档升级,致力打造文化产业发展聚集区和有品牌影响的景区、民宿和旅行社等。

四是支持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从鼓励文物建筑修缮利用、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鼓励非遗传承利用品牌创建等3个方面着手,积极支持鼓励并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修缮和利用。

问:如何申报政策扶持?

答:区文化旅游委每年印发申报通知,申报上一年度相关奖励政策,企业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问:企业能否重复享受区政府相关奖补政策?

答:同一事项享受扶持政策若与中央、市级、区级现行优惠扶持政策存在重复的,企业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享受。

比如:文化企业在引进的时候享受了“一事一议”政策,给予了企业房租、运营等补助的,则企业无法同时享受《巴南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中的租金、装修、日常运营等综合补贴。但若企业享受的“一事一议”中补助标准低于《巴南区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办法(试行)》的,则可按照较高的政策不重复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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