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MB18511491/2022-00023 | [ 发文字号 ] | 巴南文旅委发〔2022〕14号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公文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文化旅游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4-02 | [ 发布日期 ] | 2022-04-06 |
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2年清明节、劳动节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委属各单位,各文化旅游企业:
2022年清明节、劳动节假期将至,各单位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多措并举做好文化和旅游假日市场工作,确保市场秩序规范、疫情防控和生产安全。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文化旅游委关于假日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学研判形势,从严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各镇街、委属各单位要认真研判形势,提高科学精准防控水平,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指导各类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严格落实查验健康码、测温、规范佩戴口罩、通风换气、清洁消毒等防控要求;严格落实公共文化场馆、A级旅游景区“限量、预约、错峰”开放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严格落实旅行社暂停经营出入境团队旅游业务、暂停经营进出陆地边境口岸城市跨省团队旅游业务,以及跨省旅游经营活动管理“熔断”要求;严格落实配足防疫物资、加强员工健康监测和管理、加大疫情防控宣传引导等要求。采取严格、科学、精准的疫情防控措施,坚决防止和避免“放松防控”和“过度防控”两种倾向,统筹疫情防控和发展。
二、紧盯重点领域,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镇街和各文化旅游企业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指导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制定实施游客流量管控方案,完善安全提示、警示标识和安全防护设施。会同相关单位对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内燃气、消防、疏散通道、食品卫生等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做好隐患整改工作。加强对公共文化场馆、剧场等场所及缆车、索道、大型游乐设施、景区玻璃栈道、场内专用机动车辆、电梯、锅炉等设施设备的安全检查,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坚决停止运营和使用。规范旅游包车行为,确保供应商和旅游包车符合安全标准。认真做好汛期隐患排查工作,指导A级旅游景区对洪灾风险区、地质灾害易发区等关键部位开展全面细致摸排,建立隐患清单和台账,限时完成整改。严格落实“先巡查,后开园”、“不安全,不开园不运行”巡查制度和“极端天气不开园”的管理规定。
三、加大监管力度,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各镇街和委属各单位要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营业性演出活动、艺术品经营单位的监管,规范经营行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依法查处“不合理低价游”、“非法一日游”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无照经营、无证上岗、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等非法经营活动。加强假日期间疫情防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排查疫情防控漏洞和安全隐患,指导督促公共文化单位、文化和旅游经营单位就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
四、加强宣传引导,做好应急处置和信息报送
(一)各单位要通过广播、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和电子显示屏等平台,引导游客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和安全措施,提倡文明旅游、理性消费新风尚。
(二)各镇街和委属各单位要加强与宣传、公安、应急、交通、卫健、气象等部门的协调合作,做好交通拥堵、灾害天气、公共卫生事件等的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工作。
(三)各镇街和各A级旅游景区要准确掌握市场运行情况,做好假日市场信息报送工作,按时报送相关数据。
五、强化值班值守,提升高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
假日期间各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值班制度,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值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确保通讯畅通,随时做好应急的各项准备,如遇涉文涉旅安全事故,及时报送相关单位。
特此通知。
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4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