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MB18511491/2022-00130 | [ 发文字号 ] | 巴南文旅委发〔2022〕30号 |
[ 主题分类 ] | 综合政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文化旅游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7-08 | [ 发布日期 ] | 2022-07-08 |
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科学精准做好文化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关于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九不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68号)《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71号),以及《关于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肺炎组疫发〔2022〕30号),《关于科学精准做好文化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渝文旅办〔2022〕57号)等文件要求,现就科学精准做好文化旅游行业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巴南区无本土疫情发生,在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下,正常开展文化旅游活动。
二、剧院等演出场所、文化娱乐场所、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博物馆、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美术馆、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要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通风、清洁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强化应急准备,做好常态化应急演练和培训,强化员工日常健康监测、疫苗接种、核酸抽检等工作。未发生本土疫情时,不得随意增加限制性措施,不得要求群众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进入文化旅游场所。
三、巴南区发生本土疫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分级分类开展应急处置。高、中风险区范围内文化旅游场所严格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中《重点场所、重点机构和重点人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指南》要求管控。低风险区文化旅游活动在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可有序开展。
四、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严格执行跨省旅游"熔断"机制,对出现高、中风险区的县(市、区、旗),暂停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经营进出该地的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待无高、中风险区后自行恢复该业务。
五、巴南区发生本土疫情,所有中高风险区解除后,及时恢
复正常文化旅游活动,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六、定期组织开展文化旅游场所措施落实、应急演练、能力储备、疫情处置等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和薄弱环节并督促整改,坚决杜绝放松防控、过度防控和层层加码。
七、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倡导公众遵守防疫基本行为准则,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公筷制、"一米线"、咳嗽礼仪、清洁消毒等良好卫生习惯和合理膳食、适量运动等健康生活方式,自觉提高健康素养和自我防护能力。
八、主城中心城区作为整体统筹实行疫情防控措施,在文化旅游活动方面要加强统筹联动,不得简单"一刀切"。
九、凡是与本通知要求不一致的政策措施一律停止执行。巴南区疫情防控投诉举报电话:023-66246623(服务时间:全天24小时)
重庆市巴南区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2022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