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412D/2023-00131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05-22 | [ 发布日期 ] | 2023-06-08 |
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成都市温江区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交叉执法活动的通知
巴南区卫生健康执法支队、成都市温江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行政执法大队,有关单位:
为提升办案质量,提高执法能力,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温江区卫生健康局拟联合开展2023年医疗卫生、公共卫生领域交叉执法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一)交叉检查对象。
1.医疗卫生领域: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他医疗卫生机构等医疗机构。
2.公共卫生领域:游泳场所、住宿场所、沐浴场所、美容美发场所等公共场所。
各领域随机抽取2-3家机构开展监督执法检查。
(二)监督检查内容。
1.医疗卫生领域:医务人员执业注册及执业管理、放射诊疗工作开展情况、医疗美容工作开展情况;
2.公共卫生领域: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等。
二、活动安排
(一)执法检查阶段(2023年6月)
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温江区卫生健康局互派检查组开展交叉执法检查。
(二)活动公示阶段
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温江区卫生健康局汇总执法检查情况和案件查处情况,并通过相关网站或媒体进行公示。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开展专项监督的执法人员要从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度出发,密切配合,积极开展报道,展示卫生健康执法工作新形象。
(二)严格执法,提升执法效能。
检查组要及时将发现的相关违法线索和证据移交给当地相关执法机构。达到立案标准的,执法机构要及时立案,严格执法,决不可有案不查,包庇纵容。同时,及时曝光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威慑力,确保群众健康安全。
(三)加强保障,确保圆满完成
各检查组于6月30日前将本次交叉执法检查结果报送巴南区卫生健康委、温江区卫生健康局。
重庆市巴南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成都市温江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