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区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卫生健康>公共卫生服务事项>妇幼服务

[ 索引号 ] 11500113009307412D/2022-00006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卫生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卫生健康委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1-12-04 [ 发布日期 ] 2021-12-04

巴南区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卫生部关于印发<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的通知(卫妇社发〔200960号)

《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卫妇社发〔200960号)

《新划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相关工作规范(2019版)》

【服务对象】

准备怀孕的农村生育妇女

【服务机构信息】

辖区内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项目实施机构。

【服务项目和内容】

1.为准备怀孕的农村生育妇女在孕前 3 个月至孕早期 3 个月 免费增补叶酸,开展叶酸补服督导、随访和登记,预防和减少神 经管缺陷的发生。

2.以预防神经管缺陷为重点,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和人员培训, 提高目标人群相关知识知晓率和叶酸服用率,提升项目工作人员 服务能力和水平。

3.组织开展叶酸招标采购、发放管理、追踪随访及信息管理 64 等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和服务落实。

【服务流程】

准备怀孕的妇女。村卫生室卫生人员收集辖区内准备怀孕 生育妇女信息,确定发放对象,入户通知其领取叶酸片,签订知 情同意书,进行健康教育,并登记时间、用量等叶酸领取情况。 村医按每人每天 0.4 毫克剂量发放叶酸片,保证孕前 3 个月至孕 早期 3 个月服用量,发放对象每次领取 1-3 个月的用量。村医对 领取叶酸的妇女每月至少随访一次,督促妇女按时服用,登记叶 酸服用情况。服用叶酸 6 个月未怀孕的生育妇女,应在医生指导 下自行购买继续增补叶酸。

    高危待孕妇女。高危待孕妇女是指准备怀孕的妇女中,既 往生育过神经管缺陷胎儿或服用抗癫痫药者。乡镇卫生院妇幼保 健人员根据既往高危孕产妇管理记录以及各村上报的信息,对高 危待孕妇女进行登记。通知高危待孕妇女到乡镇卫生院领取叶酸 片,签订知情同意书,进行健康教育,并登记时间、用量等叶酸 领取情况,每月至少随访一次。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按每人 每天服用 4 毫克剂量发放叶酸片,保证高危待孕妇女孕前 3 个月 至孕早期 3 个月服用量,发放对象每次领取 1-3 个月的用量。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将领取叶酸的高危待孕妇女名单通知所 在村村医,村医应当每 1-2 周督促高危待孕妇女按时服用,并登 记其叶酸服用情况,整理后反馈给乡镇卫生院妇幼保健人员。

【服务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2010 年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 陷项目管理方案》(卫办妇社发〔2010102 号)。

【举报投诉电话】

区卫生健康委举报投诉电话:6624662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