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009307412D/2022-00010 | [ 发文字号 ] | |
[ 主题分类 ] | 卫生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卫生健康委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2-08-30 | [ 发布日期 ] | 2022-08-30 |
巴南区传染病疫情及防控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保障人体健康和公共卫生,国家坚持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治结合、分类管理、依靠科学、依靠群众。目前我国列入法定管理的传染病共40种。
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人感染H7N9禽流感。其中对乙类传染病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水痘参照丙类传染病管理。
【国家免疫规划】
国家免疫规划,是指按照国家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疫苗品种、免疫程序或者接种方案,在人群中有计划地进行预防接种,以预防和控制特定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国家实行免疫规划制度。居住在中国境内的居民,依法享有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权利,履行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的义务。政府免费向居民提供免疫规划疫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保障适龄儿童接种免疫规划疫苗。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适龄儿童按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
重庆市免疫规划疫苗包括:乙肝疫苗(基础免疫)、卡介苗、脊灰灭活/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腮风疫苗、乙脑减毒活疫苗、A群流脑多糖疫苗、A群C群流脑多糖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等。
重庆市非免疫规划疫苗包括:乙肝疫苗(非基础免疫)、狂犬病疫苗、b型流感嗜血杆菌疫苗、流脑A+C结合疫苗、流脑ACYW135多糖疫苗、水痘疫苗、甲肝灭活疫苗、轮状病毒疫苗、霍乱疫苗、乙脑灭活疫苗、肠道病毒71型疫苗、百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菌+脊灰灭活联合疫苗(五联疫苗)、百白破+b型流感嗜血杆菌联合疫苗(四联疫苗)、流感疫苗、肺炎疫苗、人乳头瘤病毒疫苗、带状疱疹病毒疫苗等。
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 | |||||||
疫苗名称 |
免疫程序 |
接种 剂次 |
接种部位 |
接种途径 |
接种 剂量 |
预防疾病 | |
卡介苗 |
出生时 |
1 |
上臂外侧三角肌中部略下处 |
皮内注射 |
0.1ml |
减轻结核性脑膜炎、粟粒性肺结核的临床症状 | |
乙肝疫苗 |
0、1、6月龄 |
3 |
上臂三角肌 |
肌内注射 |
0.5ml |
病毒性乙型肝炎 | |
脊灰灭活疫苗 |
2月龄、4月龄 |
2 |
上臂三角肌 |
肌内注射 |
0.5ml |
Ⅰ型、Ⅱ型和Ⅲ型脊髓灰质炎 | |
Ⅰ型Ⅲ型脊灰减毒活疫苗 |
3月龄、4周岁 |
2 |
|
口服 |
2滴 |
Ⅰ型和Ⅲ型脊髓灰质炎 | |
百白破疫苗 |
3、4、5月龄、18月龄 |
4 |
上臂外侧三角肌 |
肌内注射 |
0.5ml |
白喉、百日咳、破伤风 | |
白破疫苗 |
6周岁 |
1 |
上臂三角肌 |
肌内注射 |
0.5ml |
白喉、破伤风 | |
流脑疫苗 |
A群 |
6月龄、9月龄 |
2 |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
皮下注射 |
0.5ml |
A群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
A+C群 |
3周岁、6周岁 |
2 |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
皮下注射 |
0.5ml |
A、C群流行性脑脊髓膜炎 | |
麻腮风疫苗 |
8月龄、18月龄 |
2 |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
皮下注射 |
0.5ml |
麻疹、腮腺炎、风疹 | |
乙脑减毒活疫苗 |
8月龄、2周岁 |
2 |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
皮下注射 |
0.5ml |
流行性乙型脑炎 | |
甲肝减毒活疫苗 |
18月龄 |
1 |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
皮下注射 |
1ml |
病毒性甲型肝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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