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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1-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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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工作启动以来,不少群众通过各种渠道咨询2022年的居民医保参保缴费政策。区医保局对城乡居民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收集整理,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解读。

1.问:2022年参保费用增加了,家庭人口多的家庭,即使参加居民医保一档,费用也多,老百姓反映困难,如何动员筹资?    

    答:困难的居民更应该参保。我市对困难人员专门出台了参保资助政策,针对不同困难人群,实行了全额或按比例资助参保;如果不属于困难人员范围,说明是有缴费能力的,这属于思想认识问题,应该应保尽保。                 

    2.为什么要在今年12月25日前动员缴费?集中参保期不是截止明年2月28日吗?      

    答:这是为了参保人待遇不中断。今年12月25日前缴费(25-31日税务系统停机年终结算),即可在明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如在明年2月28日前缴,虽可从明年1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但需要个人垫付医疗费用,完清缴费后才可报销。                  

    3.2022年参保征缴工作启动为什这么迟?

    答:医保部门目前正在着手调整提高参保居民医保待遇。这项工作从前期调查研究、可行性分析、数据论证,到调整方案初步提出,反复修改和完善,到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涉及全市两千多万参保居民的切身利益,医保部门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必然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敬请大家多加支持和理解。

    4.参保费用年年涨,居民医保待遇又提高了些什么?                     

    答:众所周知,医疗保障部门成立以来,连续出台了不少惠民政策。其中,居民高血压和糖尿病政策(简称“两病”政策),让患病群众就诊更加便捷,用药保障更加得力;新冠疫情以来,新冠疫苗费用(人均数百元)中的70%是医保基金承担的;2020年我们调整提高了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未来,我们准备将综合医疗保障比例由原来的63%提升到70%,相关政策出台后会及时发布。                                            

5.问:有些居民反映:参保这些年没有住院,觉得白缴了。怎么动员?

    答:居民医保是以家庭为单位征缴,不能“有病就缴,无病不缴”;居民医保的缴费年限,纳入其终身个人权益记录,作为享受有关医保待遇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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