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南区召开新版医保协议签订工作安排部署会
11月22日,巴南区医保局召开会议对签订新版医保协议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区卫生健康委、区财政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和全区1300多家医药机构参加会议。新版医保协议是国家医保局印发的全国统一执行的规范协议双方行为的文件,是根据医疗保障工作改革发展形势依法进行的修订和完善,是规范诊疗行为和依法开展医保监管的重要依据。
会上,区医保局根据市医保局相关要求,对新版医保协议进行简要解读,对签订新版医保协议提出要求。一是在新版服务协议签订前,各定点医药机构应向我局经办部门提交协议期内(从本单位最近一次实际签订协议时间至今)书面述职报告。内容包括协议履行情况、基金使用情况和医保重点任务落实情况。二是各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要根据述职报告和服务协议履约情况开展自评核查,并认真填写《巴南区医保服务协议履约自评审核表》,自评表中包含了市医保局的“三不签”和欺诈骗保、数据上传等4项一票否决性指标。三是核查和整改维护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医师药师信息,凡未完成整改维护的不再签订医保服务协议。四是清理“僵尸”定点医药机构,凡在半年内无医保结算信息的医药机构,经查实后不再签订医保服务协议。
会上,区医保局还就医保基金监管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与会部门领导分别作了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