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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709450703N/2023-00026 [ 发文字号 ] 巴南应急〔2023〕35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3-03-13 [ 发布日期 ] 2023-04-04

重庆市巴南区应急管理局关于非煤矿山工贸危化行业开展国务院 安委会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抽查检查问题整改和举一反三工作的通知


各镇应急办,区属国有公司安全管理机构,各非煤矿山、工贸、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

3月5日至3月10日,国务院安委会综合检查组第十五组对我市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了抽查检查,指出了各行业存在的具体问题。为切实抓好反馈问题整改,反思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并以此为契机全面提升我区安全生产工作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各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抽查检查问题整改和举一反三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做到亲自抓、负总责,召开一次问题整改和举一反三工作会,明确内设机构或专人负责抓落实,并建立档案备查。各镇应急办,区属国有公司安全管理机构要督促辖区有关企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努力把问题整改转化为改进工作的具体措施和实际成效。

二、深入开展举一反三排查整治

各企业要按照举一反三、标本兼治的要求,2023年4月5日前,结合各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和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针对综合检查组指出的共性问题、个性问题(见附件)及时制定本企业整改方案,定人、定责、定目标、定时间、定任务、定标准,逐一整改、逐项销号,确保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重点排查是否存在责任不落实、是否存在监管盲区和薄弱环节、是否存在突出隐患长期未得到有效整治、是否存在企业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列出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集中开展整治,推动共性个性问题一起抓,做到当前长期问题一起改,切实增强整改实效。

三、全面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

严格落实检查诊断、行政处罚、整改复查“三部曲”工作要求,对各企业问题整改和举一反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搞形式、走过场和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到位的,该约谈的约谈,该处罚的处罚,该曝光的曝光,该停产停业的停产停业,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打击态势,确保问题整改和举一反三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抽查检查问题清单


重庆市巴南区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

抽查检查问题清单

序号

类别

问题隐患主要内容

商贸行业

(一)

消防问题

某商业综合体:

1.电梯救援演习记录中,2022年3月26日、5月29日、11月28日三次演习的总评和建议内容表述完全一样。

2. 3月6日下午16时许抽查消防控制室内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有当日13时报警信息未处置。

3.配电房内消防用配电柜未设置明显区别于其他配电柜的标识。

4.地下室排烟风机启动测试时,消防控制室人员未按规定在2分钟内启动(10分钟后才启动)。

5.商场一层“受气牛肉”餐饮店后厨甲级防火门门框未灌浆商场一层超市防火卷帘下方堆放有物品

6.地下一层气体钢瓶间内气体启动瓶安全插销未拔除。

(二)

燃气问题

某商业综合体:

1.燃气253010调压柜内6个压力表未标识超压警示线;进商场立管处缺少警示标识。

2.三楼湘菜馆厨房燃具无熄火保护装置;燃具前管道未单独设置阀门;燃具连接软管长度超2m;使用鼓风机预混燃烧的燃具前管道未安装止回阀。

3.三楼一火锅店燃具无熄火保护装置;两处未采用专用燃具连接软管。

(二)

燃气问题

某面馆及其周边餐馆:

1.灶具连接软管超过标准2m要求;软管违规使用羊角三通;厨房气瓶放置杂乱,甚至有个别气瓶倒放;室内人员就餐场所违规放置气瓶;使用超期或无熄火保护灶具;用气区域未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

二、非煤矿山行业

(三)

矿山问题

某矿山企业:

1.该企业为露天矿山,《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改表》检查内容出现地下矿山“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情况”等无关内容,且第11项个别检查结果与检查内容不相关。

某矿山企业:

1.该企业2023年复工复产自查未按照“渝应急发〔2023〕6号”附件2《复工复产自查表》逐项逐条检查验收。

某矿企业:

1.设计提出非爆破和爆破两种开采方式,要求在两种方式间设置界桩和安全标识,但仅发现两处界桩,不能明确两区界限及限定爆破作业区域。

2.企业复工复产验收表流于形式,在矿山没有设置排土场情况下,验收表中的排土场项目却签字合格。

3.安全培训流于形式,抽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考试试卷,有10余张试卷均将“领导干部”填写成“导干部”。

4.采场警示标志不足,厂房入口未见风险告知牌等。

5.应急演练评估总结提出的问题未整改落实。

6.中控室控制系统存在多个异常报警,值班人员说不处理。

某矿企业:

1.设计采取非爆破和爆破两种方式分区开采,现场未发现两区界限标志,不能明显区分爆破作业区域和非爆破作业区域。

2.未提供排土场建设前的工程及水文地质勘察资料。

3.排土工作面未形成向坡顶线方向2%~5%的反坡,场内未见拦截平台表面及坡面汇水的排水沟。

4.排土场下游缺少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未提供2#排土场检查台帐。1#排土场检查台帐缺少反坡坡度等检查内容。

5.边坡和排土场检查内容完全一样,未针对边坡和排土场的不同风险重点制定针对性检查项目;对现场不存在的反向坡、截排水沟等内容填写了“齐全有效”的结论。

三、危险化学品行业

(四)

危化问题

某油库:

1.6号罐管廊等部分工艺管道的始端、末端和分支处未设防静电接地装置。

2.收球筒压力表未标识超压警示线。

3.库内工业管道未按要求做年度检查。

4.油气罐(G-03-050)顶部计量导管法兰螺栓紧固件锈蚀严重。

5.消防水泵、消防泡沫泵不具备远程启动功能,难以按要求实现5分钟内出泡沫。

某化工有限公司:

1.中控室未按要求建立工艺报警记录台账。

2.中控室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多次报警,台账中缺少处理记录。

3.R3009\R3010两台连通的硝化反应釜处于停用状态,其远传压力表显示压力分别为11.1KPa、-1.74KPa,压力不一致。

4.硝化反应釜氮气保护管线标识不明显,且未设置止回阀。

5.甲类储罐区工艺流程图相关止回阀与实际不一致,现场氮气支管有止回阀。

6.甲类(甲苯,丙酮)罐区入口(靠消防沙池处),未安装人体静电释放设施。

7.厂区管廊管道未按《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志》(GB 7231-2003)规定设置明显的管道标识、介质名称及流向。

8.操作规程编制内容简单,未包括开车、正常操作、临时操作、应急操作、正常停车和紧急停车的操作步骤与安全要求。

9.氢气瓶储存库房全封闭,不符合通风良好的要求。

(四)

危化问题

某煤化有限责任公司:

1.抽查中控室硫回收岗位操作员,对操作内容不熟悉。

2.系统自2022年12月8日后多次工艺和有毒气体报警,未按要求进行原因分析及处置。

3.成品工区操作规程(硫回收岗位)附件2工艺指标 F6001炉膛温度、E6001出口工艺气温度报警,低限报警值与DCS操作画面不一致。

4.二甲醚球罐区围堰处、厂区主管廊相互交叉处管道未设置明显的管道标识、介质名称及流向。

(四)

危化问题

油库:

1.操作规程和工艺参数卡片文件无编制、审核、批准手续;企业管理制度的变更管理办法中附件缺少变更实施及变更验收表;未对2022年度《消防安全评估报告》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评估,未制定整改计划并整改。

2.储罐设备位号现场标识不明显,且与操作规程文件中编号不一致;LG95等管道系统停用,部分管道及元件未悬挂停用标识或标识不明显,设备管理台账未对停用管道进行标识。

3.个别工艺管道的始端、末端和分支处未设防静电接地装置。库区内部分螺栓紧固件、支撑件锈蚀严重。

4.库内工业管道年度检查不规范,安全附件检查内容缺失,安全状况等级与检验结论不一致。

四、工业行业

(五)

工业问题

1.企业的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对检维修作业环节的安全生产重视不够、检维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

2.未严格执行特殊作业许可管理,尤其动火、有限空间、高处和吊装作业分级管理、分级审批。

3.未加强检维修作业从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佩戴和使用管理。

4.粉尘涉爆企业的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抗爆等一种或多种控爆措施;未按规范制定粉尘清理制度,作业现场和相关设备设施积尘未及时规范清扫,铝镁等金属粉尘的收集、贮存等处置环节未落实防水防潮、通风、氢气监测等必要的防爆措施。

5.高温熔融企业的吊具、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或探伤检测,铸造、浇铸流程未设置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6.受限空间作业时,未严格遵守“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的作业程序,并落实作业票证审批管理、人员监护措施,有效配备氧气浓度、有毒气体检测等检测仪器。

7.涉及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未按相关标准要求,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危险化学品,存在超量、超范围和禁忌物质混放混存;储存和使用区域未按要求设置安全警示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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