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操作流程》的通 知
重庆市巴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操作流程》的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为推进全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顺利实施,根据《巴南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巴南安办〔2021〕53号)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际,区安委办从安全生产举报奖励的接线、办理、监督三个环节进行了梳理规范,现印发各单位严格贯彻执行。
一、接线环节
(一)热线电话及接线机构
全区统一设置“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电话,按照“属地接线、分类办理”原则,由区应急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相关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受理工作。
(二)接线受理情形
一是建设施工、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特种设备、人员密集场所等安全领域的举报线索,由区应急局接线后制作《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交办单》(附件1),按程序送区安委办负责人审签后移交行业主管部门核查办理。二是危化、矿山等应急部门直管行业的举报线索,由区应急局制作《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受理单》(附件2),按程序送签后转交相关科室核查办理(其他部门可参照制作本部门受理单)。三是跨行业、重大敏感或有特殊要求的举报线索,由区安委办确定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对涉及生产安全事故瞒报、谎报或跨区域、事权不在区的要立即上报市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中心。接到举报线索时,能当场决定受理的,应当场告知举报人,不能当场告知是否受理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无法联系举报人的除外。
(三)其他
举报内容属于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形的,可能危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影响社会秩序稳定的,可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或工作流程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属于信访事项的,按照信访工作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二、办理环节
安全生产举报事项办理由区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部门具体负责。
(一)应急部门直管行业
1.调查核实。相关科室接到受理单后,应根据举报线索及时开展初步调查核实。经调查不属实的举报事项,在受理单上注明情况并及时反馈举报中心。
2.立案办理。经调查属实的举报事项,相关科室应填写《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登记表》(附件3),报局领导审签后按程序组织调查处理。
3.执法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应按照行政执法有关文书、流程和规定时限办理。除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自核查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报局领导批准后可延长30日,并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
4.奖励发放。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事项实行“一事一奖励”原则,由立案办理的执法机构填写《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审批表》(附件4),按程序送审后实施发放。
5. 结案归档。要整理完善举报案件相关文书资料,并按“一案一档”结案归档;同时应将办理(结案)情况反馈举报中心。
(二)其他行业部门
其他行业部门接到区安委办的交办单后,应按行业有关规定开展调查核实、立案办理、执法处理、奖励发放和结案反馈等工作。具体流程可参照应急部门直管行业办理流程执行。
三、监督环节
(一)强化统计分析。区安委办要加强统计分析和综合研判,特别是接线量、受理量、处罚金额、奖励金额、违法行为类型等指标的量化分析,并于每月10日前向市安委会办公室报送上月度统计情况(附件5)。区安委会成员单位也要建立完善本行业领域举报事项的统计分析制度。
(二)严格督查督办。区安委办要进一步完善督查督办机制,综合运用提级调查、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督促指导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加大行业管理力度,压实行业责任、主体责任和属地属事责任,确保形成“全区一盘棋”“齐抓共管、整体作战”的工作格局。
(三)健全考核机制。区安委办要进一步细化考核指标,通过过程考核与质量监督、效能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对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工作开展情况实行严格考核、月度通报排序,并纳入各级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防治工作年度考核范畴。
(四)加强信息保密。区安委办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妥善保管、使用、传递举报材料,不得私自摘抄、复制、扣压、销毁,严禁泄露举报人相关信息,一旦查实严肃处理。宣传报道对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时,除征得举报人的同意外,不得公开举报人的个人信息。
附件:1.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交办单
2.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受理单
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登记表
4.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奖金审批表
5.安全生产举报月度统计汇总表
重庆市巴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16日
附件1
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交办单
巴南安办〔2021〕第 号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巴南区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行业管辖原则,现将来电人反映的问题线索移送贵单位办理。
请贵单位按照有关程序和保密要求,及时核查处理举报投诉事项,并于30个工作日内办结;办理(结案)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报送至区12350安全生产举报中心(区行政中心1号楼532办公室),电子件通过党政网报送至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邮箱。
重庆市巴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 月 日
联系电话:66484478
传 真:62405613
附件2
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受理单
编号:2021第 号 时间: 年 月 日
举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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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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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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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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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投诉事项 |
(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地点、情形、被举报单位名称、相关证据) | ||
接线机构拟办意见: | |||
局领导审批意见: | |||
办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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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举报投诉事项自核查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报区安委办批准后可适当延长,并告知举报人延期理由。2.办理(结案)情况请及时反馈至12350安全生产举报中心。 |
附件3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立案登记表
立案单位:
接报情况 |
(应当准确记录接报时间、案件信息来源、报案人联系方式、案件具体内容等信息) |
初查情况 |
(初查情况、初审情况、核查情况、是否属实等具体工作内容) 初查人(签字): 年 月 日 |
办案人意见 |
根据___________的规定,建议由________牵头开展调查,具体由_________立案办理。 办案人(签字): 年 月 日 |
办案科室 意见 |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局领导意见 |
审批人(签字): 年 月 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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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奖金审批表
举报情况 |
举报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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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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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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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情况 |
立案单位 |
**区**局 |
立案人 |
*** |
案件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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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结案时间 |
2021.01.01-2021.0101 | |
经办单位 |
**科(支队) |
经办人 |
*** | |
案件查证 情况 |
经查,举报人提供的举报信息准确详实,事故责任***公司存在****的事实。 | |||
奖励建议 |
奖励依据 |
《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第**条第**款 |
奖励金额 |
大写:*仟元整 (小写:***元) |
经办单位 意见 |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 |||
局领导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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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安全生产举报奖励2021年 月(季度)统计汇总表
序号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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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行业类型分布(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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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危 |
烟 |
露 |
建 |
城 |
民 |
城 |
工 |
特 |
人 |
道 |
水 |
港 |
城 |
职 |
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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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