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709450703N/2024-00097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安委〔2024〕16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8-15 | [ 发布日期 ] | 2024-08-19 |
重庆市巴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南泉街道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泉街道办事处,区纪委监委机关、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信访办、区税务局、区消防救援局、区“两违”整治指挥办、区委安全发展专项督导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针对南泉街道中小微企业消防安全隐患突出问题,实现除险固安的工作目标,根据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指示要求,特制定《南泉街道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巴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8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泉街道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安全生产重要批示精神,根据2024年8月12日南泉街道“8·6”火灾现场会友生书记要求,将于8月12日至10月12日,在南泉街道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和重点
南泉街道辖区范围内所有厂房和企业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二、工作实施原则
按照综合施策、部门联动的原则,将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与规范整治提升相结合,坚持疏堵结合,针对南泉街道企业消防安全存在电气线路老化、私拉乱接、无照经营、经营地与注册地不一致、生产加工现场危化品和易燃易爆品存放管理混乱、消防水压不足、厂房违建等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综合整治,有效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火灾和火灾亡人事故的发生。
三、确立工作目标
通过对南泉街道企业消防安全进行综合整治,实现整改达标,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防范较大及以上火灾和火灾亡人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四、成立领导小组
成立南泉街道消防安全综合整治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指 挥 长:何友生 区委书记
钟 涛 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区长
副指挥长:胡文军 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
刘功峰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党明玮 区纪委常务副书记
吕勇才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张 斌 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张 恒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祁家宏 区经济信息委党组书记
刘志勇 区公安分局政委
任 慜 区司法局局长
李渐鸿 区财政局副局长
罗 岱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局长
杜 江 区住房城乡建委主任
吴 平 区城市管理局局长
蒋 文 区水利局局长
张 盛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冉茂波 区市场监管局局长
何建松 区信访办主任
沈 轶 区税务局局长
郭高凌 区消防救援局局长
彭 刚 区“两违”整治指挥办主任
韦开平 区委安全发展专项督导组组长
钱 川 南泉街道党工委书记
向 东 南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职责:负责南泉街道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通报工作进展及部门履职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胡文军同志及区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刘功峰同志具体负责。
五、明确分组及职责
(一)综合协调组及职责
组长:钱 川 南泉街道党工委书记
张 恒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员:由南泉街道抽调相关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职责:负责制订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后勤保障;制发专项整治通告;筹办领导小组会、工作调度会;统筹、协调、督促综合整治相关工作;汇总报送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信息;落实区政府和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统筹宣传、舆情把控。
(二)现场排查整治组及职责
组长:向 东 南泉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 珂 区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郑力维 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
高 萍 区消防救援局副局长
成员:由区应急管理局4人、区消防救援局10人、区公安分局5人、市南供电公司5人、南泉街道29人(详见附件),具体分为以下4个片区:
(1)红旗片区工作组:由蔺锡峰任小组长,成员由区应急管理局1人、区消防救援局4人、区公安分局2人、市南供电公司2人、南泉街道4人、红旗村4人组成。
(2)红星、白鹤片区工作组:由赵跃任小组长,成员由区应急管理局1人、区消防救援局2人、区公安分局1人、市南供电公司1人、南泉街道2人、红星村2人、白鹤村2人组成。
(3)虎啸、自由片区工作组:由封洪波任小组长,成员由区应急管理局1人、区消防救援局2人、区公安分局1人、市南供电公司1人、南泉街道2人、虎啸村2人、自由村2人组成。
(4)其余村居片区工作组:由任义任小组长,成员由区应急管理局1人、区消防救援局2人、区公安分局1人、市南供电公司1人、南泉街道2人、立桅村、万河村、光国村、和平村、金古村、双桥村、鹿角社区及正街社区各1人组成。
职责:负责南泉辖区厂房企业消防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和督促整改工作。
(三)专项整治工作组及职责
1.技术指导组
组长:马 珂 区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郑剑伟 区住房城乡建委党委专职副书记
郑力维 区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副主任
高 萍 区消防救援局副局长
成员:危化、粉尘类专家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电力、燃气类专家由区经济信息委负责;消防类专家由区消防救援局负责。
职责:负责相应的技术指导,制定排查整治标准(涉危化、粉尘类标准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消防类由区消防救援局和区住房城乡建委负责;电力、燃气类由区经济信息委负责)。
2.工业企业分类处置组
组长:马 珂 区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蔺锡峰 南泉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成员:王聪颖 区经济信息委中小企业发展科科长
李云兰 南泉街道经济发展岗岗长
职责:区经济信息委牵头,负责制定南泉辖区工业企业分类处置标准,并形成分类处置方案。
3.市场经营秩序整治组
组长:张静子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李新宇 区税务局副局长
李武进 南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赵 林 龙洲湾税务所所长
蒋雪峰 南泉市场监管所所长
职责:由区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等违法经营行为,对经营地与注册地不一致、无照经营等行为提出分类处置意见;由区税务局对税收违法行为依法调查处理。
4.两违整治组
组长:张元彬 区“两违”整治指挥办副主任
彭志全 区城市管理局执法支队支队长
李江涛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执法支队支队长
赵 跃 南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徐 畅 区“两违”整治指挥办专项组组长
杨松朴 区城市管理局执法支队
徐 锋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栗继光 南泉规资所副所长
吴显乐 南泉街道两违处置岗岗长
职责:由区“两违”整治指挥办牵头,负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厂房等行为;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城市管理局分别负责制定两违建筑整治标准,并形成分类处置方案。
5.中小企业产业园规划组
组长:任野平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熊 晓 区经济信息委副主任
赵 跃 南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成员:肖邱瑞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王 艺 区经济信息委规划投资科负责人
肖开洪 南泉街道规划建设岗岗长
职责: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做好园区选址,属地镇街配合,区经济信息委做好企业入园条件标准的制定。
6.消防水源规划建设组
组长:蒋 文 区水利局局长
李渐鸿 区财政局副局长
赵 峰 区住房城乡建委副主任
王 立 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高 萍 区消防救援局副局长
赵 跃 南泉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童小兵 渝江水务副总经理
成员:由区水利局、区消防救援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财政局、区城市管理局、南泉街道及渝江水务抽调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职责:由区水利局牵头,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局、南泉街道、渝江水务配合,立即对区域消防用水进行整体规划设计或评估,提出解决方案;区财政局负责安排建设资金。
7.社会秩序工作组
组长:张 斌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潘 松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左 泽 南泉街道政法委员
成员:刘亚光 南泉派出所副所长
职责:负责维护社会面的稳定、打击阻挠工作等违法行动,协助开展企业业主和厂房业主的安全法制教育。
8.法务研判组
组长:郭 燕 区司法局副局长
左 泽 南泉街道政法委员
成员:王 星 区司法局法规科负责人
李 莎 南泉街道司法工作岗岗长
职责:参与整个工作的决策过程,负责从法律角度提供专业意见,保障工作开展过程中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协助处理工作中出现的法律纠纷,制定应对策略等。
9.宣传及舆情管控组
组长:黄 敏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石国友 南泉街道宣传统战委员
成员:侯玉玲 南泉街道宣传统战岗岗长
职责:负责对整治工作进行正面宣传,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同时监测、分析和处置舆情,引导舆论方向。
10.信访维稳组
组长:杨 伦 区信访办四级调研员
左 泽 南泉街道政法委员
成员:付中胜 南泉街道人大工作岗岗长
职责:负责来访接待及维稳工作。
11.督查组
组长:韦开平 区委安全发展专项督导组组长
成员:吴小平 区委安全发展专项督导组(联络员)
陈晓辉 区委安全发展专项督导组
钟 声 区委安全发展专项督导组
舒德茂 区委安全发展专项督导组
职责:负责南泉街道企业消防安全综合整治工作的全面督查工作。
12.追责问责组
组 长:党明玮 区纪委常务副书记
副组长:许 云 区监委委员
成 员:由区纪委安排工作人员开展工作
职 责:对综合整治工作全程跟进监督,并对整治期间不负责任、履职不力、失职渎职等造成影响或损失的责任人追责问责,严肃查处。
六、时间节点与步骤
综合整治工作从2024年8月12日开始,集中排查整治到10月12日结束,具体按以下6个步骤进行:
1.全面摸底(2024年8月12日至8月15日)。由各村(居)在原有台账基础上进行完善补充,形成南泉街道企业基础信息台账。
2.发布标准(2024年8月15日前)。各区级部门发布相关行业排查整治标准。
3.宣传引导(2024年8月16日)。集中组织召开厂房业主会、企业负责人会,切实增强厂房业主、企业负责人消防安全意识,督促其切实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主动配合实施整改。
4.排查整改(2024年8月16日至10月12日)。现场排查整治组深入村居开展排查整改工作,按照“边排查边整改”的原则推进工作。各专项组针对排查整治中的问题提出分类处置意见,并成立联合执法组,对拒不执行整改的厂房企业进行联合执法,依法整治,确保排查隐患全部闭环整改。
5.巩固深化(长期)。落实常态化巡查整改机制,加大巡查力度,严防漏洞、查缺补漏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6.后期建设整治(按建设计划推进)。按工作时间计划,推动南泉辖区消防网管建设,推进中小企业园区建设和四山整治提升。
七、严格工作要求
(一)细化工作任务,确保整治效果。各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能职责,严格依照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抽调人员集中办公,不得随意更换。各现场整治组要包片负责,细化计划、措施,依法依规推进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部门协作,推动隐患整治。参与整治行动的部门要密切协作、紧密配合。各专项工作组要按照安排细化分类处置意见,形成联动合力。
(三)强力开展执法,打击违法行为。区公安分局负责研判可能出现的暴力阻碍执法甚至抗法行为,配备充足警力,对违法行为及时依法依规处置。
(四)紧盯重要节点,筑牢稳定防线。由区信访办牵头,街道和相关部门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劝解、疏导等群众稳定工作,防止发生群体上访事件和负面舆情。
(五)强化督查问责,确保措施有力。区政府办公室负责督查各责任单位工作履职状况,对工作不力、动作迟缓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履职不力的,区纪委要严格追责问责。
(六)完善保障措施,形成工作闭环。各单位和南泉街道要做好抽调人员的后勤保障,落实好工作人员的上下班通勤车辆。各工作组在排查整治过程中要加强调度研判,形成闭环管理,保障排查整治工作闭环管理落实到位。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