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709450703N/2024-00113 | [ 发文字号 ] | 巴汛发〔2024〕27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4-09-14 | [ 发布日期 ] | 2024-09-20 |
重庆市巴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将抗旱Ⅳ级应急响应升级为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
自区防汛抗旱指挥部于9月3日启动全区抗旱Ⅳ级应急响应以来,全区仍持续高温晴热少雨天气,共计10个镇街出现特重度伏旱,造成部分镇街受灾和出现人畜饮水困难。据气象发布,预计未来10天,无明显系统性降水,仍将维持晴热高温天气。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已于9月13日16时将全市抗旱Ⅳ级应急响应升级为抗旱Ⅲ级应急响应。
根据《重庆市巴南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规定,经会商研判,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于9月14日12时将全区抗旱Ⅳ级应急响应升级为抗旱Ⅲ级应急响应。
各镇街、区防指各成员单位、有关单位要认清当前抗旱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决克服“干旱不可防范、旱情不用应急,旱灾不会死人”等错误认识和“靠天等雨”的消极思想,做好“抗大旱、抗长旱”准备,做到旱情不退、措施不停;要按照职能职责,加强旱情监测预警,精准研判抗旱形势,制定抗旱保水方案,统筹水资源调度管理,千方百计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用水;要统筹送水车辆、储水设施、送水队伍等,采取抽、调、提、引等措施,有效解决水源短缺、饮水困难问题,特别是高海拔、无集中供水区域的老、弱、病、残、幼等特殊人群,送水到村到户到人,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要坚持防汛和抗旱“两手抓”,在做好抗旱减灾工作的同时,严防局地“旱涝急转”,密切关注气象预警信息,落实预警叫应、避险转移、熔断管控、力量前置等关键措施,全力做好短时强降雨防范应对工作;要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对受灾地区开展救灾救助,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开源节流,组织群众抗旱自救,高度关注网络舆情,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防止舆情发酵、借机炒作等造成负面影响。
重庆市巴南区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9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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