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709450703N/2025-00020 | [ 发文字号 ] | 巴南防减救灾办〔2025〕2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3-11 | [ 发布日期 ] | 2025-03-11 |
重庆市巴南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2025年汛前各项准备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减救灾委各成员单位:
据气象预测,今年我区气候年景较差,气温偏高、降水偏少但强降水天气过程偏多,高温日数偏多,总体旱涝并重,防汛抗旱形势复杂严峻。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防指的工作要求,立足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紧盯“不死人、少伤人、少损失”目标,紧扣“统、防、救”三条主线,层层压实责任,强化底线思维,优化方案措施,精心组织领导,全力抢险救灾,切实做好汛前各项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防汛抗旱各项责任
一是各镇街要落实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执行汛期党政领导“双值班”制度和区领导包镇街、镇街领导包村居、村居干部包户的“分片包干责任制”。二是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详见附件4)要落实1名班子成员担任部门防汛抗旱责任人,履行本行业领域防汛抗旱监管职责,组织做好本行业领域汛前准备工作。三是各类水利工程、城市内涝点、山洪灾害点、涉水旅游景区、防洪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风险点等管护单位要落实防汛抗旱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管护单位责任人(统称“三个责任人”),并在媒体和现场显著位置竖立标牌予以公示。
各镇街、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将防汛抗旱责任人(附件1、附件2)于3月21日前通过愉快政报区防减救灾办(报送路径:区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科-朱丹),汇总后统一在区内主要媒体上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二、修订完善预案预警机制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去年防汛抗旱中的难点堵点和暴露出的薄弱环节,查找问题补齐短板,结合今年防汛抗旱趋势预测分析,充分考虑断电、断路、断网等极端情况,优化完善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突出临灾预警,明确“关、停、撤、转”和抢险救援措施,提高预案操作性。区防减救灾办负责组织修编区级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镇街负责组织修编镇街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编制本行业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水库(水电站)、山洪灾害点、城市易涝点、临河村(居)、重点防洪风险点、在建涉水工程等管护单位负责编制单点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临灾临险时,各镇街、行业部门按照属地属事原则及时“叫应”危险区域防汛责任人。完善直达基层的临灾“叫应”机制,对孤寡老人、聋哑人、留守老人儿童、腿脚不便残疾人、分散户等特殊群体,落实党员干部、村组干部“一对一叫应”到人。
三、抓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按照管护单位(村居)自查、镇街检查、部门抽查的方式分级开展汛前检查,管护单位(村居)3月21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形成自查台账;镇街3月31日前完成汛前检查;区防减救灾办将组织水利、住建、城管、交通、文旅等成员单位,聚焦各类水利工程、防洪风险点、城市易涝点、山洪灾害点、涉水旅游景区等重点部位开展汛前检查,建立防汛抗旱隐患台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复查验收标准,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高质量推进整改工作,确保问题真改实改。对于短期内无法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度汛方案,完善极端气候下的管控措施,必要时果断采取停工、停学、停航、交通管制等熔断机制,确保安全度汛。
请各镇街于3月31日前将汛前检查存在的问题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由行业部门汇总后于4月11日前将防汛抗旱隐患台账(附件3)经主要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区防减救灾办备案(报送路径:区应急管理局-自然灾害科-朱丹)。
四、抢险救援队伍物资准备到位
各单位要按照“分级储备、分级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原则,结合物资的消耗情况,针对性补充防汛抗旱物资设备,形成以区级库为主体、镇街库为基础、管护单位仓库为延伸的防汛抗旱物资储备体系,开展防汛抗旱物资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应急抢险需要。要按照“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原则,加强应急救援力量配备和统筹,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强化常见险情处置和防汛装备操作训练,提升水旱灾害专业化救援能力,做到“拉得出、用得上、救得好”。
五、开展培训演练和科普宣教
各单位要选取典型灾害,模拟实战情景,分级分行业开展防汛抗旱系列演练。要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5·12”防灾减灾日等,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短片、举办培训班等形式广泛开展防汛抗旱宣传培训工作。通过新闻发布会、抖音、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发布气象、水文趋势,推动防汛抗旱知识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提高市民主动避险意识和能力。
附件:1.巴南区镇街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2.巴南区防减救灾委成员单位责任人名单
3.巴南区洪涝灾害隐患台账
4.巴南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重庆市巴南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3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巴南区镇街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镇街名称 |
行政责任人 | ||
姓名 |
职务 |
联系电话 | |
若年内有人员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请及时告知区防减救灾办,以便于知晓更改。
本表由各镇街填报。
填表人: 联系方式: 盖章(单位)
附件2
巴南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成员单位责任人名单
单位名称 |
责任领导 |
职务 |
联系电话 |
责任科室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若年内有人员或联系方式发生变动,请及时告知区防减救灾办,以便于知晓更改。
本表由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部门)填报。
填表人: 联系方式: 盖章(部门、单位)
附件3
巴南区洪涝灾害隐患台账
序号 |
风险类型 (31类) |
责任部门 (13个) |
风险隐患数量(个) |
落实管控措施(条) |
管控责任人(名) |
1 |
小流域山洪灾害危险区 |
区水利局 |
|||
重点防洪薄弱风险点 |
|||||
水库(已注册登记,含一般、病险、头顶库) |
|||||
山坪塘 |
|||||
三峡库区移民安置区高切坡 |
|||||
重点监管小水电站 |
|||||
在建重点水利工程 |
|||||
河道碍洪设施 |
|||||
2 |
城市易涝积水点 |
区住房城乡建委 (3类) |
|||
临江临河在建工程的在建高边坡、深基坑 |
|||||
农村切坡建房边坡隐患 |
|||||
3 |
轨道交通易涝点 |
区交通运输委 |
|||
航道桥梁 |
|||||
农村漫水桥(车行) |
|||||
公路交通积水点 |
|||||
易受山洪威胁的国家铁路风险点 |
|||||
4 |
防洪重点市政基础设施 |
区城市管理局 |
|||
易涝地下车库 |
|||||
5 |
临河、易涝A级旅游景区 |
区文化旅游委 |
|||
6 |
临河地灾隐患点 |
区规划自然资源局 (1类) |
|||
7 |
临河、易涝燃气设施 |
区经济信息委 |
|||
易受洪涝灾害影响的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 |
|||||
临河、易涝电力设施 |
|||||
8 |
临河、易涝养老机构 |
区民政局 |
|||
9 |
临河、易涝学校 |
区教委 |
|||
10 |
临河、易涝大型综合商业体(2万方以上) |
区商务委 |
|||
11 |
临河、易涝医疗机构 |
区卫生健康委 |
|||
12 |
易受山洪威胁长输管道 |
区发展改革委 |
|||
采取大开挖穿河、临河长输管道 |
|||||
13 |
临河、易涝危化 |
区应急管理局 |
|||
临河、易涝工贸企业 |
备注:2025年3月至10月,请区级相关部门在每月20日前将隐患台账滚动情况报区防减救灾办。
填表人: 联系电话:
附件4
区防减救灾委相关成员单位
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人武部、区发展改革委、区教委、区经信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市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委、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商务委、区文化旅游委、区卫生健康委、区大数据发展局、区公安分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气象局、巴南海事处、区消防救援局、国网重庆市南供电公司、中国电信巴南分公司、中国移动巴南分公司、渝南自来水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