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00113709450703N/2025-00029 | [ 发文字号 ] | 巴南安委〔2025〕5号 |
[ 主题分类 ] | 安全生产监管 | [ 体裁分类 ] | 其他 |
[ 发布机构 ] | 巴南区应急局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5-04-16 | [ 发布日期 ] | 2025-04-21 |
重庆市巴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印发《全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安委会成员单位,区属国有公司,有关单位:
《全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重庆市巴南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4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区人员密集场所
动火作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市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渝安委〔2025〕2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重庆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抓根源、治难点、强协同、促提升”工作导向,切实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深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落实落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十条措施”,于2025年3月开展集中整治,依法查处一批违规动火作业行为,督促企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动火作业引发的生产安全事故;2026年持续巩固提升整治成效,完善标准规范和制度,推进动火作业数字化管理,提升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防范水平。通过专项整治,全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隐患得到系统治理,重大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整治重点
(一)强化责任落实。卫生健康、文化旅游、教育、商务、民政、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监管责任,督促本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按照“谁的场所谁管理,谁动火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我市关于电气焊作业全链条管理的有关规定要求,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对未落实动火作业主体责任、存在违规动火作业行为的,要依法实施“一案双罚”,既要严格处罚相关责任单位,也要依法处罚单位主要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对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执行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二)严格监管执法。消防救援、教育、民政、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等部门要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建筑法、消防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要针对本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在使用或营业期间违规动火、动火作业未进行内部审批、未持证上岗、违反“六必须”等问题,重点开展监管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要立即制止并依法移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对判定为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的问题情形,实施挂牌督办并依法实施处罚。采取联合执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方式,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发生动火作业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一律挂牌督办。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三)严格作业时间和区域管理。区级有关部门要督促本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严格落实动火作业风险防范措施。未落实相关责任措施的,一律不得动火作业。人员密集场所的动火作业,原则上在室外实施;人员密集场所不得在使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医院、养老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因特殊情况在使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作业的,应提前对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辨识评估,将管控措施逐一落实到位,将管控责任逐一落实到岗位人员,并使用不燃材料将动火区域与使用、营业区域进行防火分隔。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四)严格内部审批管理。区级有关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严格执行“一次动火作业、一张动火作业证、一套安全技术措施”。要指导企事业单位将内部改(扩)建、装修及设施设备安装、拆除工程涉及动火作业的内部审批事项,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作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要指导建立落实审批人员现场勘察、动火作业负责人风险确认的双重核查机制。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五)严格小型工程备案管理。人员密集场所中涉及电焊、气焊、气割等动火作业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依法可不办理行政审批的各类小型建设工程,包括新改扩和拆除工程),应依法实行备案制度。对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推行属地备案,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安全指导,强化火灾风险防范。要按照执法检查计划,结合备案情况开展暗访检查,及时组织现场核查举报受理的未备案小型工程动火作业。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六)严格落实持证上岗。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等部门要建立证书数据库,推动数据共享共用。要针对无证作业、人证不符、违规挂靠等行为,依法责令停止作业、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予以处罚。严厉打击制售假证等违法犯罪行为。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七)强化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应急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职责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试机构监管,坚决整治培训弄虚作假、考试“放水”等乱象。统筹优化考试点布局,按照发证部门自建或依托职业院校和大型企业建设的模式,建成一批规范化考试点,在源头上把好作业人员安全素质关。对动火作业导致生产安全亡人事故的,应倒查作业人员培训考试机构,对存在培训违规行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各区级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管理使用单位、劳务派遣单位、用工单位、施工单位等加强动火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增强有关人员风险隐患辨识能力、应急逃生和处置能力。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八)强化警示曝光。各镇(街道)、园区平台公司、区级有关部门要对因动火作业引发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制作警示教育片、宣传资料,重点针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单位负责人以及动火作业人员等特定群体进行警示教育。发布加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公告,持续在人员密集场所通过张贴图画、播放视频等方式开展针对性宣传,宣讲违法行为法律后果。定期曝光动火作业典型违法行为和事故案例,公布屡查不改、屡禁不绝、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强化震慑效应。2025年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九)加强数字化管理。各镇(街道)、园区平台公司、区级有关部门要推广运用“动火作业全过程监管”系统,规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指导本领域有关单位、人员正确使用动火作业相关应用,将应用推送的预警信息纳入本领域日常安全监管,并健全信息互通、多跨协同的工作机制。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快“动火动焊安全监管”应用建设落地,推动动火作业相关应用贯通融合。要引导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健全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通过“渝快办”或微信小程序“动火审批”应用进行动火作业报备审批。推动建立动火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的供需平台,有效归集规范零散动火作业。2026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十)推动焊机“加芯赋码”。市场监管、经济信息、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等部门要结合《电阻焊机的安全要求》(GB15578),推动焊机在出厂前实现“加芯赋码”,采取政府补贴、保险兜底、以旧换新等方式,引导存量焊机进行“加芯赋码”改造。推动制定焊机“加芯赋码”监督管理规范。2026年3月底前取得阶段性进展并持续推进。
三、工作步骤
(一)部署动员(2025年4月15日)
各镇(街道)、园区平台公司、区级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组织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整治责任。发动各单位对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进行全面宣传贯彻。
(二)集中整治(2025年4月至12月)
各镇(街道)、园区平台公司、区级有关部门组织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开展全面排查,落实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行业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本行业、本领域人员密集场所,加强动火作业制度建设、过程管控和培训教育,规范动火作业行为。
(三)巩固提升(2026年1月至12月)
各镇(街道)、园区平台公司、区级有关部门坚持动态排查整治、系统调研总结,及时推广先进经验,健全完善协同监管、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和联合执法等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加强数字化监管,推广动火作业数字化应用,建立动火作业全链条数字化监管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与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的协同联动及人员的统筹配备,合并成立工作专班,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区消防救援局,结合实际建立有关工作机制。消防救援、住房城乡建设、应急管理、经济信息、市场监管等部门派员参加集中办公。
(二)加强群防群治。要全面构建“互联网+举报”模式,在人员密集场所显著位置张贴举报二维码,列举使用、营业期间违规动火作业、未清理可燃物、未配置灭火器材等举报事项。鼓励举报违规动火作业行为,落实举报奖励措施。
(三)加强工作统筹。要充分发挥专班统筹调度作用,建立健全调度会商、定向督办、约谈警示等工作机制,切实提升整体工作质效。对进展滞后、推诿扯皮的镇(街道)和区级行业主管部门予以通报、约谈,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责问责。
请各镇街、园区平台公司和区级相关部门于2025年4月21日向区消安办报送细化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送方式:渝快政,联系人:区消防救援局,王曾健,电话:625833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