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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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113709450703N/2025-00030 [ 发文字号 ] 巴防减救灾委〔2025〕2号
[ 主题分类 ] 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防灾减灾
[ 发布机构 ] 巴南区应急局 [ 有效性 ]
[ 成文日期 ] 2025-04-08 [ 发布日期 ] 2025-04-21

重庆市巴南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关于2025年森林防火禁火的通告

切实做好当前及夏季森林防火工作,严格野外火源管理,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确保我区森林资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和《重庆市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发布森林防火禁火通告如下。

一、禁火期2025485102025710日—1010

二、禁火区全区所有林区林区边缘100米范围内

三、禁火期及禁火区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禁火区域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以下规定:

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禁火

禁止吸烟、野炊明火照明等行为;

)禁止烧点烛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祭祀用火行为

)禁止烧蜂窝、蚁窝,烧山驱兽行为

禁止焚烧秸秆等烧灰积肥类农事用火行为

(六)禁止其他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四、凡违反本通告规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灾应当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66221191)、区林业局(66234116)。    

                  重庆市巴南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

                            202548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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