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储存烟花爆竹 严查严处
12月26日,巴南区应急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巴南区鱼洞街道金竹村二社有人非法储存烟花爆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接到举报后,区应急管理局、鱼洞街道办事处、区公安分局鱼洞派出所等部门执法人员赶赴现场处置。经过现场清点,共发现非法烟花205件、鞭炮67件。目前,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当前即将进入烟花爆竹销售旺季,我们将持续加大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等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欢迎社会各界积极举报。”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政委蒋小东说。
巴南区应急管理局提醒各位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合法、诚信经营,不销售非法烟花爆竹。在未取得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前,不得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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