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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区租赁补贴金额标准的通知

日期:2021-07-06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根据《重庆市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暂行办法》(渝建发〔2021〕1号)(以下简称《租赁补贴办法》),现就我区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金额标准调整通知如下:

一、根据《关于发布重庆市2021年度租赁补贴金额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建住保〔2021〕4号)文件,结合我区实际,我区城镇住房保障家庭每月租赁补贴金额标准调整为:20元/平方米。新的标准自2021年7月1日起执行。  

二、各镇街、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和深入研究《租赁补贴办法》,领会政策精神,把握政策要点,妥善准确地对群众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确保租赁补贴发放公平、公开、公正。

三、各镇街、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政策、稳妥推进,加强协作并配备好工作人员,确保租赁补贴工作的有序开展,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附件: 重庆市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暂行办法(渝建发〔2021〕1号)


                                            重庆市巴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巴南区财政局

                                                                      2021年6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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