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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南区建立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渝府办发〔2022〕21号),2022年10月,巴南区出台《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机制和责任分工的通知》(巴南府办发〔2022〕64号),明确由区住房改革和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区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研究解决保障性租赁住房重大问题。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发展改革委、区经济信息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等14家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