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区住房城乡建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保障性住房>运营管理>申请受理

重庆市巴南区区级公租房申请公告(2023年第1号)

日期:2023-02-20
【字号:

   我区有一批区级公租房空置,拟进行申请。现将申请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依据:《重庆市巴南区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实施细则(试行)》

二、申请条件: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具有租金支付能力,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无私有产权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且未承租公房或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困难家庭。

三、申请材料:重庆市巴南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详见附件)原件、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结婚证或离婚证复印件(含离婚协议,单身人士无需提交)、工作和收入证明材料。上述复印件如有必要需出示原件。

四、申请时间:202333日前,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五、申请地点:重庆市巴南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重庆市巴南区巴南大道16号青岗湾2号楼)204办公室

六、拟分配房源:


项目名称

地址

户型

一室一厅

两室一厅

花溪苑区级公租房

苦竹坝3号

3

8

昌福盛景郦城区级公租房

大江肖家巷50号

4

2

工农坡158号区级公租房

工农坡158号

2

/

城南画卷区级公租房

秦家院305号

1

/

木洞新街区级公租房

木洞新街24号

/

1

宏锦鑫都区级公租房

红光大道22号

1

/

接龙区级公租房

接龙龙峡路A栋

/

2

七、咨询电话:023-61963816   监督电话:023-62412932


附件:重庆市巴南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重庆市巴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220

      

附件


重庆市巴南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单位地址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婚姻状况


家庭月收入


共同申请人基本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

申请人关系













是否在主城区有私有产权房、承租公房或

享受廉租住房保障

□是(房屋坐落,建筑面积m2,人均建筑面积m2)   

□否

申请户型

□单间配套        □一室一厅□二室一厅

区保障性住房

管理中心     

审核意见

经审核,申请人口无房,口有房,其房屋地址为 :,人均建筑面积为m2。口符合,口不符合我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

主要领导: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盖章)

区住建委

审核意见

经审核,申请人口符合,口不符合我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口同意,口不同意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

分管领导:            

科室负责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盖章)

重庆市巴南区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