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区住房城乡建委>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基层政务公开>城市综合执法>工程建设管理

工程建设管理领域行政执法咨询方式、救济渠道

日期:2021-12-22
【字号:

工程建设管理领域行政执法

咨询方式、救济渠道

咨询、监督投诉方式

救济渠道

请拨打电话:66237026(重庆市巴南区住房和城乡建委行政执法支队)

行政处罚相对人对本单位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向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或诉讼期间,本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