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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樵坪米业片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通知(拟被征收人)

日期: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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樵坪米业片区拟被征收人:

经区政府批准,樵坪米业片区已被确定为巴南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第590号令)、《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五届]162号、《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细则》(渝府发[2022]26号)等规定,我委已于202291日向各相关部门发出了该项目征收范围内《暂停办理有关手续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一、暂停办理土地使用权和房屋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与、抵押、典当、分户、出租、改变用途、调配等手续,禁止新建、扩建、改建房屋(经鉴定的危房排危除外)。

二、暂停核发营业执照。监督售货亭、摊位等临时服务网点在征收公告确定的搬迁期限内自行拆除或迁出。

三、暂停办理手续范围:巴南区独龙桥村二社1号库—8号库含附号及附属物,征收房屋总面积约8212平方米(其中约11600平方米为未经登记建筑),涉及户数约8户,具体以项目征收红线图为准(附件1)。

四、暂停办理有关手续通知书有效期限为1年,从202291日至2023831日。

特此通知


附件:樵坪米业片区征收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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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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